临时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北京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01 【有效时间】

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 02 【政策摘要】

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2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03 【适用对象】

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为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04 【发放标准】

1. 失业补助金。可申领6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

参保失业人员缴费 满1年(含)以上 的, 按360元/月 计发;

参保缴费 满6个月不满1年 的,按 260元/月 计发;

参保缴费 不满6个月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 的,按 180元/月 计发。

2.临时生活补助。可申领3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按 260元/月 计发。

05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或现场申报 06 【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07 【申报程序】

1.申请。线上或线下向对应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提供相关材料。2.受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报材料。3.经办。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材料办理业务。

08 【联系方式】

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 0371-23388006金明区社会保险中心 0371-22022375鼓楼区社会保险中心 0371-23625928禹王台社会保险中心 0371-22351650龙亭区社会保险中心 0371-22786290顺河区社会保险中心 0371-23383381杞县失业保险所 0371-22312750尉氏县失业保险所 0371-27995669祥符区失业保险所 0371-26668780通许县失业保险所 0371-23287698兰考县工伤失业服务中心 0371-26991981

09 【相关事项】

对于申领时已经重新就业或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不予补发。

10 【政策依据文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放2022年度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