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四月芳菲尽
*粟罂**”毒花“始盛开...
每年一到四月
警方和这种”毒花“就开始”掰头“了
在禁种铲毒行动中
总有一些群众很不理解
不就是种了几颗“青苗”吗?
不至于犯法吧?
还列举了各种奇葩的“正当理由”
比如,用来煮粥和蒸菜糕吃……
3月29日下午,德州齐河警方接到举报:辖区西南吴庄老村址处发现一片*粟罂**,民警立即前往调查。经查,史某,女,69岁,齐河县马集镇西南吴庄人。去年冬天,她在自家老宅基地上撒下*粟罂**种子,长出*粟罂**苗后,用于煮粥和蒸菜糕吃。经现场清点,共1188株。
无独有偶。3月30日上午,齐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工作中发现:晏北街道办事处东高村一菜园里有大量*粟罂**幼苗。经调查,袁某,男,65岁,去年冬天在自家菜园内撒下*粟罂**种子,长出幼苗后蒸菜糕吃。民警当场铲除,经清点共530株幼苗。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袁某因涉嫌非法种植*品毒**原植物罪被齐河警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500株*粟罂**是分水岭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粟罂**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品毒**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种植*粟罂**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品毒**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一律强制铲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农民朋友都忙着春耕播种,
山东省禁毒形象大使“大衣哥”
朱之文提醒您
*粟罂**不是菜,种一棵也违法,
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
请广大农民朋友注意啦~
珍爱生命,远离*品毒**,
从禁种*粟罂**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