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只要不上学,我最喜欢跟着父母去赶集。
在乡村,集市开张都是有固定时间的,村民们吃的用的都要到集市上去交易,于是,赶集是村民离不了的生活方式。
所谓集市就是大村庄的聚居区,一条狭长的街道,两旁是简陋的民居,有高有低,其间有几家国营小商店。地面铺着石板,也不稳固,走在上面左右晃动,叮咚作响。
集市上交易的货物种类也不多,都是日常生活缺少不了的柴米油盐以及各种生产工具。交易的时间也不长,不到半天集市就散了。不过,人很多,熙熙攘攘,人声鼎沸。
村民们忙于生产劳动,赶集也要挤时间,起个大早,吃了早饭,提着麻袋或菜篮,互相招呼着去赶集了。
爱美是人的天性,尤其是小媳妇、大姑娘去赶集,都要把自己打扮一番,穿上得体的衣服,梳理一下辫子,或者在脸上涂上一些雪花膏,觉得自己比较体面了才出去。
大男人可不这样,随意多了,也不讲究自己是否体面。他们在意的速去速回,买到需要的东西,回来继续干活。
走在路上,女人们交头接耳、说说笑笑,家长里短说个没完没了,花喜鹊一般。男人们嘴里叼根烟,迈开大步急匆匆地走,风风火火。
我们小孩子去赶集,就是图个热闹,买一点小吃品尝。我最喜欢吃豆面碎了,每次赶集都会买一碗豆面碎吃吃。豆面碎热腾腾的,泛着油光光的珠子,倒进一些米醋,撒上一点葱花,好看又有味。豆面碎晶莹剔透、滑溜溜的,我顾不得烫嘴,三下五除二,把一碗豆面碎吃个精光。摸摸油腻腻的嘴巴,拍拍饱饱的肚子,高兴劲儿就甭提了。
最热闹的集市要数年末,村民们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花,趁着过年,各家各户都要买一些东西,招待亲朋好友,好好地犒劳自己。
人们三五成群从各个村落汇聚而来,小小的集市人满为患。集市喧闹不息,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卖东西的摊子,一摊挨着一摊,家禽、家畜、水果、蔬菜、水产品、炒年货、小糕点、小玩具……东西应有尽有,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做生意人很精明,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嘴里起劲地吆喝,脸上挂着暖暖的笑,不亦乐乎地推销自己的东西价廉物美。这时,我们小孩子就管不住自己了,往往在自己喜欢的小摊小贩前逗留,即使不能买上自己喜欢的东西,也要久久地站着,过把眼瘾,直到家长一个劲儿催促,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穿梭在集市,热热闹闹、喜气盈盈,充满了红火和嘈杂,简直是一场跌宕起伏的交响乐。直到午后,赶集的人才渐渐散去。热闹的集市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几十年过去了,岁月如一张光盘,留下的记忆却是那么的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