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探头】
1月20日,在衡阳路和友爱路交汇路口处,距离斑马线还有大约几十米的距离,几个行人在车流里横穿。一个妇女被行驶中的公交车撞倒。后面一辆原本在等待红绿灯的绿色Polo可能是没有发现,往前行驶的时候车轮刮到了倒地妇女的头部。
靠近路口时,绿色polo可能发现了什么不对,稍微减了速,但之后又走掉了。拍摄车也绕过倒在地上的妇女往前离开。




这个视频,在广西人的微信群里传得很广。大家议论的基本上是这几个点:
第一,这&()*&%…………*%&……%的鬼探头。(车叔想骂什么,请大家自行脑补)
第二,绿色polo是否涉嫌逃逸?
第三,摄像车竟然也没有下车查看或是报警,而是也走掉了,人情冷漠啊。事后再把行车记录仪发出来,几个意思?
关于南宁市衡阳路“2018.1.20”道路交通事故初步调查情况的通报
2018年1月20日15时40分许,一辆号牌为桂AF9053的212路公交车沿衡阳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该车行至衡阳路糖业大厦前路段时,与横过马路的行人周某(女,54岁)发生碰撞,周某倒地后,后方同向中间车道的桂AZ930F号小汽车在起步行驶时与倒地的周某发生碰刮,随后小汽车驶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取证,对发生事故的桂AF9053号公交车驾驶人陈某进行了询问。伤者周某已送至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治,初步诊断为头皮下血肿,无生命危险。目前涉事的桂AZ930F号小汽车驾驶人黄某已到交警一大队接受询问,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月20日
鬼探头已经被大家骂得够多了,骂到已经无力再骂。车友讨论最多的是第二个问题,绿色polo这么走掉是否涉嫌逃逸?不少车友都说,百分百涉嫌逃逸了,原本没责任的现在惹上事了。
关于这个,车叔觉得有必要普及一下“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
交通肇事逃逸
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划重点:“为逃避法律追责”。所以并不是所有发生事故以后离开现场的都一律算作肇事逃逸。
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况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划重点:“明知发生交通事故”。
不构成肇事逃逸的6种情况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划重点:“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不构成肇事逃逸。
那么在这起事件里,绿色Polo是否知道自己压到了人?车叔觉得从视频上来看,还真不好说。妇女被碰撞的位置和倒地的位置,都处于Polo的盲区中。如果polo司机当时等红绿灯时在玩手机(许多人经常这么做)或者音乐开得很大声,他不一定能发现旁边出了这么一单子事。而车轮与妇女头部刮碰的那一下其实很轻微,可能跟路面不平摇晃一下的感觉差不了多少。

但是司机在向前行驶的时候的确刹车减速了。距离前车还有一段距离,所以车叔估计司机是从后视镜里看到了躺在地上的妇女。如果解释成“减速看看什么情况,后面的公交车好像撞人了”也是说得过去的,因为polo接下来的行驶速度相当正常,根本就是“没觉得自己碰了妇女”。
所以这辆polo究竟是否会被定义为“交通肇事逃逸”,车叔觉得还很难说,要看交警的判断。
最后车叔需要吐槽几件事:
第一件,那就是被撞到的这位妇女:

她从画面中出现,一直到被撞到前的一瞬间,都是看着道路右侧的。直到走到了车道正中间,被撞到的前一秒才转头看到公交车,做出了一个避让的动作,但是已经来不及。
车叔只想骂一句:“你**不走斑马线乱穿道路也就算了,眼睛是在看哪里???”
车叔一直不能理解一些人,包括乱穿道路的行人、电动车随意拐弯穿行的——你们在道路上乱跑的时候,你们在道路上随意拐弯的时候,能不能先看路,再乱拐?非常多的人是先随意拐到车道上之后,**再开始转头看有没有车的。电动车也是,先拐弯到一半才看车,莫非以为自己金刚护体不死神功???
第二件,就是现在一些人的冷漠态度。
实际上,这也是许多网友吐槽的点。拍摄车和周边车辆的态度实在令人心寒,竟然若无其事就绕开了倒地的妇女走掉了。假如有人下车查看妇女伤势情况,或者有人主动报警并且维持秩序,可能后面的事情都不会发生。
有时候说世态炎凉,就是如此。
车叔瞎唠叨
唉,鬼探头这种事,遇上了轻则吓个半死,重则担责赔偿。心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