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后盗用支付宝的行为 (手机被偷支付宝花呗被盗刷)

随着手机支付的便捷,以花呗、借呗等金融借贷产品的普及使用,在现代生活中,利用手机转账、小额免密支付等方式*取盗**他人钱财的案件逐渐增多。

近日,一男子在借用朋友手机后,通过修改手机支付密码、扫二维码等方式盗窃他人手机花呗金额2000元、支付宝转账5300元,西塞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

经查:2019年7月,黄某在借用其朋友肖某手机打电话后,发现肖某手机上有花呗2000元,便心生窃意,联系刘某某,通过扫取刘某某提供的收款码,成功套现肖某花呗2000元,其后刘某某收取“劳务费”300元,将剩余的170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黄某。

1700元的“赃款”到手后,黄某又点开肖某的支付宝,发现支付宝中有余款,其贪念作祟,又故技重施,联系了冯某某,谎称自己支付宝不能使用,借用冯某某的支付宝来收取老板发的工资,冯某某同意后,黄某因知晓肖某身份证号,直接用肖某手机短信验证的方式修改了肖某的支付宝密码,并将支付宝中的5300元转账给冯某某,其后,冯某某扣除黄某欠款150元后使用支付宝转账5150元给黄某。

肖某先后发现自己支付宝、花呗中的钱被转走了,遂报案。西塞山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黄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能够得手,一是利用了朋友之间防范心较低的特点,在借用手机后,未经允许翻看他人手机;二是支付宝、微信等手机软件关联了个人身份信息、密码等,在手机解锁后,通常可以随意登陆,小额免密支付功能的开通,也极大的增加了被盗风险。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使用相关金融软件后应及时退出,避免后台登陆,同时谨慎开通免密功能,增加风险意识。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借手机转账被盗,借手机偷转账

借手机转账被盗,借手机偷转账

文字:尹黎明 李群珏

编辑:尹黎明

审核:胡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