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拿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之人的悲哀。①
高三那年的夏天,所有的回忆只剩下“热”这个字。我用笔记本费力的扇着风,心里盼望着一场雨。
他是我同桌,那天整整一上午都在聚精会神的看着那本书,我没看见书名,大概他是在学校图书馆随手借来的。
下课了,我心里数落着地理老师奇怪的口音讲的我晕头转向,同桌用手肘碰了我一下,合上书,我用余光撇了一眼,书名叫《爱丽丝梦游仙境》。
他问我:“知道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吗?”
乌鸦?写字台?这都哪跟哪?我又气又笑,回答他不知道。他嘴角挂起一个小小的带酒窝的笑,“因为我喜欢你。”
我怔住了几秒,然后嬉笑问他:“你看傻了?你喜欢我?行啊,大哥愿意罩你”
他脸上的酒窝还在,手里拿着那本书,眼睛眨都不眨都看着我说“我没傻,这就是问题的答案,也是个秘密。”我看着他的眼睛,从中看到了我自己的倒影,像陷进了一个很深的湖水里。
我的表情大概太像黑人问号那个表情包,把他逗乐了,一巴掌拍我头上,又露出了他招牌的嘲笑人用的表情:“得了吧,还你罩我,童话书都整不明白。
“你说什么!!明明是你先搁这胡说八道的好吧?”
我动手和他大闹起来,这件事就这样被搁置了。
直到后来,他在课上昏昏欲睡,脑袋一下一下的点着书本,我百无聊赖,拿起了那本他终日放在桌上的《爱丽丝梦游仙境》,那一页被折起来了,有红色的记号,我顺着看到了那段疯帽与爱丽丝的对话。
疯帽:有一个地方,跟地面上的世界非常不一样。那里充满奇幻、神秘和危险!有人说,要在那里幸存下来,你就得像个帽匠一样疯狂。
爱丽丝:这样就可以带我回家了吗?
疯帽:如果这是你的决定。你可以留下来。
爱丽丝:多棒的主意,一个疯狂美妙的主意,但是我不能,有些问题我必须去回答,我必须去完成一些事,但我很快就会回来。
疯帽:你不会记得我。
爱丽丝:我当然会,我怎么忘得掉?疯帽,为什么乌鸦会像写字台?
疯帽:我一点也不知道,一路顺风,爱丽丝 。
(二)
课堂上老师吐沫横飞的解析着文言文,我握着笔思考半天不知道该从哪下手记笔记,他在桌下用手肘轻轻捅了我一下,才理清一点的思绪就这么被打乱了,我没好气的问他:“干嘛耽误我学习,清华北大等着我呢!”
他少见的没有还嘴也没有嬉皮笑脸,转过头看着我冷静又认真的问:“你有什么打算?要和我考一个大学吗?”
我也不想再笑了,放下笔看看书上凌乱无序的笔记,“还打算什么,尽力考呗,考上哪个算哪个,我就不跟你凑热闹了,你一定能考的很好。”
窗外的知了还在没完没了的叫,一丝风都没有,我闻到了楼下草坪刚被修剪完才会有的青涩味道,讲台上老师的声音有些嘶哑,同学们在下面嘀嘀咕咕的讲话,教室里很吵,可我还是听到耳边“砰”的一声,不大,却震疼了我的耳朵,原来是我心跳漏半拍,落在地上的声音。
他点点头不说话,拿起笔刷刷的开始写笔记。我不敢抬头看他,眼睛又酸又涩的,握笔的手抖的厉害。
讨厌,知了叫的吵死人了,我考不好都怪它们整日在树上吱哇叫影响我学习。眼睛又酸又涩,握笔的手抖的厉害。
我们的日常相处除了斗嘴还是斗嘴,但是又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出现了变化,那天上课时说的话题都默认的不再提起,上课时安静的听课,下课后除了和我闹,就是坐那看书,他偶尔沉默的看向窗外,眼睛眨也不眨,从那双眼睛里我还是能看到深陷湖水里的自己。
拍完毕业合照以后,他叫住了我,整理一下校服衣领还顺便抚平了翘起的刘海,认真的对我说,我们合影一张吧,同桌一年总需要纪念吧?
那天清晨难得的下了一场小雨,天气骤然凉快的不少,微风把他刚刚抚平的刘海又吹翘了,我心跳的也很快,想点头答应,又觉得这样不好。他也不说话,就站着等我答应或拒绝,周围有几个憨憨同学在起哄,我红了脸摆摆手拒绝他,我说又不是生离死别,以后见面机会多着呢。可我心里又很清楚,往后漫漫人生几十年,我还能再见他几次呢?没几次了。
疯帽和爱丽丝告别时说以后可能会在梦里再见面,爱丽丝率真的说梦又怎么能算真的呢,疯帽就笑了,他说谁又能分得清梦境与现实呢?
对啊,谁能分得清梦境和现实呢,人都是在无风无浪的日子里把过往都慢慢忘掉的,彼此说是下次再见,其实说不定下次都不想见了。
故事讲到这,就算是结尾。我们没有在一起,没有经历小说里自我折磨又互相折磨然后苦尽甘来幸福快乐在一起的感人桥段,那本书在临高考前他还回图书馆,至此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我偶尔还是可以从他的眼睛里看见溺在湖水里的我自己,他眨眨眼,我又消失不见了。
(四)
几年后,我向朋友讲述了这件心事,她很吃惊地问我:“既然知道他对你的心意,为什么不坦诚一点?你们原本可以在一起的啊。”我实在无法描述那时的心情,一时语塞。
是啊,我们原本可以在一起的,可是我们为什么要在一起呢?就因为他那一句猜谜似的话吗,感情怎么能如此浮躁又不对等。我心里那一点点的悸动是因为他故作深情的眼神还是因为人生十几年头一次有人用温柔又动听的语气对我讲话。
高考前的几天,白日闷热的像一张不透气的网罩在身上,我走出门去吹吹晚风。暮色和爱意只能选择一个,我可能心动过,只是不能也不愿意在临别的季节坚定的选择他。
上次见他,是几个月前的一个同学聚会。他在沿海城市上大学,脸上的痘没了,还喜欢上了健身,对每一个来参加聚会的同学都展示了他胳膊上强健的肌肉,在一票女生惊艳的赞叹里他笑的很得意,又转头看到不远处的我,于是,不再笑了。
喝到兴起时,他提起了高中上课偷看童话书的经历,同学们笑成一团,问他都多大年纪了竟然还会偷看故事书。我们都笑着喝完杯子里的啤酒,终究没在谈起那件被搁置的事情。我知道,有些深情与好意,是注定要被辜负的。
“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
“因为我喜欢你。”
没有原因。
①:摘至博尔赫斯:《我拿什么才能留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