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统认知的忠义很容易与鲜血淋漓划上等号:“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所以抛头颅洒热血才是义?倒也未必。春秋时代,鲁仲连以舌粲莲花免除一场兵燹,事后受惠的赵国有意报偿,鲁仲连连连推却──对他来说,他只是做了该做的事,任何形式的奖赏都是多余。
后人因此称鲁仲连为“义"。
光武帝中兴大汉后,准备*功论**行赏,诸将个个争论不休,唯有冯异一个人悄悄退居树下,无视众人邀功。后人因此尊称冯异为大树将军。
冯异只身默坐树下的身影,正是“义"最具代表性的显影。也正因其人不因封赏而动心,少却了患得患失,在战场上反而能以平常心论断敌我局势,因而制敌机先。
为朋友不惜两肋插刀,或是激于义愤,“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固然是义,可终非常态。回归“义"最素朴的定义,日常行住坐卧,都能谨守“言所当言,行所当行"的分际,当是“义"的正解。
认定是合宜的话,合宜的事,顺理成章说去、做去,自无半点勉强。〈太上感应篇〉劝人“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别人眼中的恩德在我看来如果只是本分,自然不起半点换取报偿的念头。
把义还原到最平常的日常,随着修养的提升,对于“宜"的界定理应水涨船高。试看社会新闻中多少耸人听闻的恐怖事件,阅听既久,逐渐习以为常。既有那许多恶人坏事垫底,扪心自问,既不杀人,也不放火,所以也就意味着无悔可忏?
放着现有的典范不讲,还真是憋得难受。我还是要请出孔子来说一说。
孔子生在春秋时代,典型的乱世,臣弒君,子弒父的不伦事件时而有之,孔子不是视而不见,只是集中更大的心力在正面典范的建立。我自己多年研读的心得,孔子教人生具两双眼:一双向上,仰望典范,以这把高标的尺严格规范己身;另一双向下,看着同胞,看着众生,心怀悲悯,因此以低标要求他者。如是怀抱换成更早的表述,实即《尚书》的“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殷商老臣伊尹以此为先王商汤的美德,用来教训刚登基的年轻天子太甲。这个版本还有更为通行的民间版:“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律己以“严",这支严格的尺对于“义"的丈量,随着个人修持素养而愈益严苛,与此同时,足以成就个人的修养。两者交相为用,自律愈严,愈有可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子路与冉有曾经就同一个问题请教老师,认清合义之后是否应该立即行动?孔子给了两个完全对反的答案。公西华在两人提问时都在场,听得一头雾水。孔子告诉公西华,子路个性冲动,得帮他踩踩煞车,所以让他回家请教父兄再说。冉有性喜拖沓,所以得帮他加足马力,免得被拖延症给拖累了,成不了大事。
转换孔子对两名弟子的忠告,运用在当代的场景。该说的话,该做的事,套用孔子教导冉有的原则,不妨“闻斯行之",立即做去。至于不该说的话,不该做的事,那就拿夫子对子路的告诫,克制一下冲动,以后再说吧。
许多大错的铸成往往只是荷尔蒙作祟。运用心理战术,骗骗自己且先暂缓,一旦拖延一阵,瘾头过去,错误自然可以避免。
千万别小看这种小技巧,减少犯错,也能逐渐走上义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