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无证驾驶
车是偷开了媳妇的
路是怎么走的记不清了
这位“酒司机”直至撞车起火
方才认识到自己“作了大业”!
“没想到两车一撞就起了大火……”
5月26日23时30分,在日照市区山东路与和阳路路口,90后王某驾驶鲁LQ2**U号牌小型轿车与卢某驾驶的鲁U10**D号牌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相撞事故。“没想到两车一撞就起了大火,最怕的是车里有孩子,幸好两车都是只有驾驶人……”

接到报警后,公安交警、应急消防救援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然而,由于火势太大,事故瞬间就造成了两车损毁报废,幸亏没有人员受伤。
“当时红灯还有四五秒,感觉车辆猛然被撞后,我立即解开安全带、拿上手机、拉好手刹下车。” 面对民警调查,被追尾的鲁U10**D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卢某介绍,当晚,她跟同事们加班到深夜,22时40分才驾驶车辆从海边往城西家的方向赶,当由东向西行驶到山东路与和阳路路口处时,遇上红灯,就停下车等待放行信号,没想到会被后车撞上。

“我刚回头,就看到后边起了一两米高的火了。”卢某说,深更半夜,事发突然,她本能地跑到道路南侧打电话报警。这时,卢某方才看到,貌似反应迟缓的后车驾驶人王某打开车门下车,然后围着两车转了转,也是束手无策地走到了路南侧等待救援。
“当时什么也记不清楚了……”
“当时什么也记不清楚了,就记得前边的车开的太慢了……”果然,追尾肇事的驾驶人王某是个“酒司机”。 经抽血检测,他静脉血中的乙醇含量为210.8mg/100ml。

“没有驾驶证,我从来没考过。” 在询问调查中,王某交代,当晚,他在莒县店子集一家大排档喝了不到一斤白酒后,自行驾驶媳妇的车返回日照, 直至因无证、醉酒驾驶发生追尾起火事故,造成两车报废 ,方才认识到自己“作了大业”。
在该起事故中,虽然王某所驾车辆保险齐全,但是因无证、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事故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日照公安交警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1000元,并且五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同时,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等待他的还有面临拘役和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