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问消费者想要什么,企业的目标是去创造消费者需要但表达不出来的需求。
【乔布斯】 史蒂夫·乔布斯,美国苹果公司联合创办人。
苹果公司创造奇迹的过程,就是不断发掘消费者潜在需求并将其完美实现的过程。
2001年,苹果公司推出了音乐软件iTunes,声称它的主要功能为“扒歌、混制、烧盘”。iTunes问世后,深得用户好评,市场也是一片赞誉之声。但乔布斯不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他认为如果iTunes仅仅作为一种电脑软件而存在有点可惜了,对于用户来说,听音乐是个随时随地都需要满足的需求。当时随身听之类的便携式音乐*放播**器早已开始流行,但只能用来*放播**磁带或CD碟片,虽便携但体积仍然较大,而且能*放播**的歌曲有限,更换音乐需要重新购买磁带或CD碟片,十分麻烦。而iTunes正好是一个海量音乐库。乔布斯的脑海中开始浮现出这样一个产品:小巧、精致、随时随地听音乐,连上网络就可以更新。

为了实现乔布斯的这一想法,苹果的工程师开始对iTunes进行更改,他们为新的设备设计了一个小型操作系统,并开发出像iTunes一样便于消费者存储、检索音乐的操作界面。于是,轰动全球的iPod诞生了。2001年10 月,iPod 发布时,外界并不看好其市场前景。但是,2002年,售价399美元的iPod在一年内就售出160万台,较前一年有超过100%的高增长。这一切都得归功于乔布斯对产品设计的独到理念,因为他深知,一个好产品的出发点应该是消费者的需求。
iMac电脑也是苹果发掘并充分满足消费者潜在需求后获得成功的案例。从基本功能上看,苹果推出的iMac电脑并非什么革新性的产品,它和其他电脑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但iMac电脑之所以一上市,就风靡全球,受到消费者热烈欢迎,其秘诀就在于它对消费者隐藏需求的充分挖掘。iMac电脑打出的旗号是 “世界上最容易连接网络的电脑”,再加上它拥有五颜六色的外观,可以满足各种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iMac一下子就在电脑市场中脱颖而出。
如果没有对消费者心理需求的把握,仅仅靠推销技术和硬件,iMac根本没有任何优势。乔布斯的聪明之处就在于实际上,他深刻洞察一般用户的心理:他们根本不关心一件产品的应用技术有多高深,他们想要的只是符合他们心意的产品、好用又好玩的产品。所以,较专业的人士比较喜欢微软的PC,而大多数消费者却愿意选择时尚、简单、有趣的苹果iMac。
所以,苹果的高明之处正在于创造了完美的用户体验。为消费者提供最好的体验,产品自然会得到消费者的青睐。

宝洁是全球知名的日化品生产商,也是全球公认的善于引导消费潮流的公司。为了做到始终领先市场,不断满足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宝洁公司为此做了大量工作。
第一,宝洁在平时做了大量的深入调查,比如产品设计人员会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在零售店内观察消费者的举动和表现。这些细致入微的观察有助于发现消费者的潜在需求,从而不断改进产品。
第二,宝洁与全球最好的设计师、香水公司、包装公司等一起合作,使产品的形式保持在时代的最前端,满足消费者对外观的时尚要求。
第三,从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出发,不断革新产品技术。比如宝洁旗下玉兰油的新生唤肤系列,产品中包含着大量的技术革新。
第四,完善产品推广渠道,保证产品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消费终端,让消费者能够以最便捷的方式获取产品。同时宝洁与各种新媒体合作,让产品信息能够以最新、最快的方式向消费者传播,始终保持宝洁潮流时尚产品的形象。
第五,在人才培养方面,宝洁会让员工在某个重要的岗位上待得更长、让他更成熟,以便积累更多的业务知识、具有更好的商业触觉与更好的判断力,这样可以提高宝洁员工对消费者需求的敏感度。

互联网时代的营销,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重新认识消费者的需求,并将该需求提升到企业产品理念中的核心地位,一切产品的设计和营销都应该以满足用户需求为中心来开展。可以说,谁能首先发掘出用户心理中潜在的消费需求,并以最好的体验方式去满足,谁就能在这个时代取得成功。更重要的是,今天的消费者时刻都在发生着变化,随着90后一代的成长,更多个性化的消费需求不断呈现。仅仅满足消费者的物质需求是不够的,企业还需要满足消费者深层次的精神需求,这对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会。特别是对于那些初创公司,有时开发出一种能满足消费者潜在需求的产品,就足以让整个公司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