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社消零增速 (8月份社消总额排名)

5月1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最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910亿元,同比增长18.4%。当时看到这个数据,我并没有深究,但是有较真儿的人做了3月和4月的数据对比,统计了环比数据,就比较可怕了:

一季度社消额,8月份社消总额排名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粉熊整理

从这张表可以看到,4月份社销总额环比下降了7.8%,而按照消费类型区分,只有餐饮消费是上涨的,其他类型的消费全部是下跌的。即使是餐饮消费,细分的“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也就是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企业,其收入也是下跌的。跌幅在20%以上的细分商品零售类型包括化妆品、文化办公用品、通讯器材、建筑及装潢材料。

国家统计局的社销数据统计只进行了同比分析,但是在附注中给出了环比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季度社消额,8月份社消总额排名

图片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4月份的环比增速是0.49%,而非大家直接计算的-7.8%。那么,从环比来看,4月份的社销到底是上升了,还是下降了呢?恐怕我们要研究下这个季节调整模型了。

首先,为什么要进行季节调整?

在月度或季度的经济序列中常包含有季节性周期,比如夏季的蔬菜水果会更加便宜,而春节所在的月份消费会更高。所以我们不能用这种带有季节性的数据直接计算环比增长率。

那么,如何对季度(月度)经济序列进行季节调整呢?

具体的做法是从序列中剔除季节因素、日历效应等因素的影响,使数据处于一个“平等”的水平,这种情形下,计算出的环比增长率才能真正反映经济变量的变化。

根据公开新闻,国家统计局《中国宏观经济序列季节调整方法研究与季节调整软件NBS-SA研发》课题在对世界上发布经济环比数据的国家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中国假日效应进行全面处理,完成了中国假日效应变量的理论分析,并研制出中国季节调整软件NBS-SA,该软件已于2010年夏在国家统计局范围内投入使用。

我找到了课题的研究报告,提到了七种可能在季节性经济序列中产生影响的效应,分别是:

(1)固定季节效应。

(2)闰年效应。

(3)月份长度效应。

(4)季度长度效应。

(5)交易日效应。

(6)工作日效应。

(7)移动假日效应。

考虑3月、4月,可能存在的差异包括:

1、月份长度:3月共31天,4月共30天。

2、交易日及工作日:3月共23个交易日/工作日,4月共19个交易日/工作日。

3、移动假日效应:4月有清明节,但NBS-SA未考虑清明节的移动假日效应。

虽然我手头没有NBS-SA,但是可以根据月份长度及工作日变化大致估计调整的思路。假设消费与自然日相关的比例为50%、与工作日相关的比例为50%,则3月份的实际消费金额作为环比基数应调整为:

37855/(31*50%+23*50%)*(30*50%+19*50%)=34350。

按照这个基数计算的环比涨幅,是1.63%,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0.49%,差距不大。

此外,3月还有一个节日——三八妇女节,电商和实体商业都会做女装、化妆品、珠宝首饰等女性消费品类的优惠促销活动。考虑这个节日的影响,实际4月份环比数据应该更优。(从未修正的数据看,化妆品的消费4月下降了近30%,恰好说明了三八妇女节的影响。)

根据上述的分析,我选择相信国家统计局的数据,4月社销环比并没有那么显著的下降。但是,消费信心该继续提振,不能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