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刷他人支付宝获刑十个月 (盗刷微信零钱多少金额定罪)

手机支付快捷方便

出于安全考虑

大家往往会给手机设置复杂的锁屏密码

男子拾得手机盗刷微信获刑,男子盗刷他人支付宝获刑十个月

近日

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盗窃案

被告人庞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并处罚金五千元

基本案情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6月,被告人庞某在宁乡某宾馆开房时,在该宾馆三楼过道捡到了一台手机。捡到手机后,庞某打开手机欣喜地发现该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同时微信钱包里还有4700多元零钱。面对“天上掉下的馅饼”,庞某开心不已,随即来到白马桥街道的两家超市和坝塘镇的一家超市内,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疯狂购物,购买了 31包50元一包的槟榔、10条芙蓉王香烟、一包黄芙蓉王香烟及两个西瓜,共计消费4008元。

2022年6月28日,庞某被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2022年6月29日,庞某退回被害人手机,并赔偿其现金4008元,被害人对庞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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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庞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犯罪前科等具体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盗用或套转他人账户内资金,终将难逃法律制裁。同时,广大群众在使用手机支付时要注意设置相对复杂密码,做好个人账户的保密工作。手机丢失后,第一时间要将相关账号和银行卡冻结,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宁乡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