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儿童性侵事件频频发生,悲剧每年都在上演。每当有孩子问起性相关的话题,大人们无不都“谈性色变”,因为我们潜意识里都觉得孩子太小不应该接触这个话题,以致我们的孩子不知如何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如何防止性侵犯,当遭遇性侵犯时,更不知如何保护自己。
为了让祖国未来的“花朵”健康成长,《检察姐姐对你说》今天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性侵犯”,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同学们仔细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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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 |
一、什么是隐私部位
隐私部位是指出于礼仪、得体和受尊重在公共场合和常规环境中,习惯被衣服遮盖的位置。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当别人想触摸你的隐私部位,应坚决拒绝,同学们也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不随便去触摸他人的隐私部位。
案例:
小丽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邻居张叔叔经常来小丽家里帮爷爷奶奶干些体力活。一天,爷爷奶奶出门,小丽自己一人在家,邻居张叔叔又过来串门,把她带到了电影院,张叔叔把小丽抱在怀里,把手伸向了小丽的隐私部位,小丽非常害怕和惊慌。
张叔叔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同学们,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要敢于大声说“不”,坚决不能让别人侵犯我们的身体,同学们越是害怕,越是不敢声张,坏人们就越嚣张,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让坏人不敢为非作歹。
二、什么是性侵犯
性侵犯是指一切以欺骗、*力暴**、讨好、教唆或物质引诱及其他非自愿的性接触,既包括身体接触也包括非身体接触,如语言挑逗、让受害者观看淫秽的不雅视频或其他媒介骚扰受害者等。这里被侵犯的对象既有女孩子又有男孩子,所以应该引起每一个同学的重视。
案例:
小冰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孩子,一天,小冰自己在小区楼下玩耍,一个“大哥哥”拿着很多糖果对小冰说:“你好可爱啊,哥哥好喜欢你,这些糖果都给你,哥哥带你出去玩好不好。”小冰没有任何防范心理的跟着这个“大哥哥”走了。结果,小冰被带到了很偏僻的地方,“大哥哥”对小冰实施了性侵行为,并威胁小冰不要讲出去,否则以后见到她还会打她。小冰回到家中后,变得不爱说话,郁郁寡欢,直到妈妈发现小冰的异常后,小冰才讲出了实情。
“大哥哥”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同学们,我们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给你的食品或饮料,甜蜜的外表下很可能是可怕的圈套。当我们的身体受到侵犯时,一定要及时和父母说出来,不要憋在心里不敢讲,对于这些坏人,要让法律去制裁他们,决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
三、如何保护自己
同学们都是祖国的花朵,决不能让坏人残害我们幼小的心灵。怎样保护自己呢,检察姐姐在这里有几点建议告诉大家:
1、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陌生人可能用糖果、玩具把你骗到没人的地方伤害你。
2、不要去歌舞厅、酒吧,若不是父母陪伴,也不要去饭店和旅馆。
3、不要走黑色、无人的小巷,要走明亮、人多的地方。
4、不要搭便车,特别是不认识的人。
5、当我们发现被坏人盯上时,保持冷静,往人多的地方跑。
6、受到性侵犯后,及时告诉父母,保护好证据,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到医院检查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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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考你 |
通过上面的学习,下面检察姐姐考考大家,在遭遇性侵犯时,以下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1、不理会罪犯是否有*器武**,大声喊叫。
2、受到性侵后,立即换下身上所有衣物,并将衣物洗干净。
3、怕别人嘲笑,不敢声张,默默忍受。
4、立即将事情告诉家长并及时报警。
5、不单独出行,在父母的陪伴下出去玩耍。
6、在公共场合不穿过紧或者太暴露身体隐私部位的衣服。
答案:4、5、6是正确的,1、2、3是错的。如果罪犯手里有*器武**,不要大声喊叫,坏人可能会伤害到我们的身体,要趁坏人不注意的时候往人多的地方逃脱。受到性侵犯后,不要立即将衣物洗干净,要及时报案,保护证据。
今天的《检察姐姐对你说》就到这了,希望同学们能保护好自己,远离性侵犯!
相关法律链接:
1、猥亵儿童罪
刑法第237条:以*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辱侮**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以*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幼**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女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女幼**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女幼**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