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然而,海洋生物多样性正面临着来自气候变化、污染、过度捕捞等多重威胁,尤其是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公海区域,缺乏有效的法律和管理机制,导致了海洋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和不可持续利用。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联合国于2023年6月19日在纽约通过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这是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之后,第三个涉及全球环境问题的多边条约,也是第一个专门针对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律文书。
这项协定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覆盖全球三分之二以上的海洋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框架,涉及公平分享海洋遗传资源和数字序列信息方面的惠益、建立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确保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考虑、便利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等方面。
这是一个关于如何共享我们共同的蓝色星球上最大、最神秘、最美丽、最富有、最危险、最有趣、最值得探索的地方——海洋——的故事。
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的谈判历程是漫长而艰难的,用了17年才达成了这样一个协定,十分难能可贵。
2006年,联合国成立了一个“研究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不限成员名额非正式特设工作组”,开始探讨公海生物多样性的法律和政策问题。
2015年,该工作组向联合国大会建议为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成立谈判预备委员会。
2016年至2017年 预备委员会举行了四次会议,并于2017年7月提交了一份包含协定案文草案要点的报告。
2017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启动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政府间会议”的谈判进程。
2018年至2022年 政府间会议共举行了五届会议,对协定案文草案的具体内容展开谈判。在此期间,各方就协定的目标、范围、原则、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和协商,同时也面临着来自新冠疫情、气候变化等因素的挑战。
2022年8月26日 第五届会议被暂停,以便各方考虑谈判的前进方向。
2023年2月20日 第五届会议续会,并在超出原定会期一天后最终就协定案文草案达成共识。
2023年6月19日 联合国193个会员国在纽约通过了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
你可能觉得这个过程很无聊,但其实它充满了悬念、冲突、妥协和胜利。
想象一下,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利益的代表们如何在一个房间里争论、辩论、交换意见、建立信任、寻求共识,为了达成一个能够保护我们共同的海洋的协议。
这就像是一部政治惊悚片,只是没有枪声和爆炸,而是有文件和发言。

这项协定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第一个专门针对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律文书,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覆盖全球三分之二以上的海洋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框架。
为公正和公平分享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和数字序列信息方面的惠益建立了一个机制,确保这类活动造福全人类。这将有助于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以及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关于减少贫困、促进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目标。
将有助于建立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以养护和可持续管理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重要生境和物种,从而保护海洋的生物多样性。这些划区管理工具将为海洋生态系统提供更好的保护,增强其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维持其生产力和功能,以及提供各种生态系统服务。这些划区管理工具也将有助于实现《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中的“30 by 30”全球目标,即到2030年有效保护和管理至少30%的陆地和内陆水域以及海洋和沿岸区域。
将确保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在决策时得到评估和考虑,包括累积影响和跨界影响,从而减少对海洋的破坏。这将有助于提高活动的透明度和责任性,防止或减轻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以及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将便利在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方面开展合作,以协助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协定目标,从而为所有国家提供公平的参与环境,以便负责任地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并从中获益。这将有助于缩小发展差距,增强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在海洋科学、管理、监测等方面的能力,并促进南南合作和北南合作。
此外,这项协定还展现了多边主义的力量,体现了各国为共同利益走到一起,团结起来的决心。它对于应对海洋所面临的威胁,以及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当中与海洋相关的目标和具体指标也十分关键。
你可能觉得这个意义很宏大,也很难衡量,但其实它们都是为了实现一个简单而美好的愿景:让我们的海洋更加健康、多样、富饶和和谐。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果,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公海生物多样性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框架。它将有助于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公平分享海洋资源,增强海洋韧性,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然而,它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克服。
第一,如何在保护和利用之间找到平衡。公海是人类共同的遗产,也是地球生命的重要来源。公海的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持全球生态系统的平衡,提供食物、药物和其他资源,以及缓解气候变化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然而,公海也面临着来自污染、过度捕捞、深海开采、生物入侵、气候变化等多重威胁,导致其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因此,如何在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同时,允许各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合理和可持续地利用公海资源,是一个需要协调和平衡的难题。
第二,如何实现公正和公平的惠益分享。公海生物多样性协定规定了一个框架,用于分享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和海洋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方面的活动产生的惠益,确保这类活动造福全人类。然而,在实践中,如何界定和评估这些惠益,如何确定和分配这些惠益的接受者,如何监督和执行这些惠益的分享,都是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何获得足够的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以便参与和受益于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利用,是一个关键的挑战。
第三,如何加强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公海生物多样性协定强调了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在促进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利用中的重要作用,并建立了科学和技术机构以及信息交换机制等体制安排。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提高对公海生物多样性的科学认识和评估能力,如何建立有效和透明的数据收集和共享机制,如何促进各国和各领域之间的合作与协调,都是需要克服的困难。
第四,如何保证协定的有效执行和遵守。公海生物多样性协定虽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其执行和遵守还需要各缔约方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目前,该协定还没有正式生效,需要60个国家签署和批准后才能生效。因此,在推动该协定尽快签署和批准方面还需要做更多工作。此外,在协定生效后,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争端解决机制,以确保各缔约方履行其义务和责任,避免出现违反或逃避协定的行为。
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希望各国能尽快签署这项协定,因为这是人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最后机会。
当然,这也是一个全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