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是世界第三大的水域,水生物种类丰富多样。但根据这几年的调研报告披露,实际上长江水域的水生资源已在逐年减少,开始进入功能性灭绝的范畴,如不加以保护后期可能会面临无鱼可捕的境地。基于以上的结论,长江流域实行了十年禁捕令。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由于钓和捕没有进行严格的区分,所以钓鱼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不过这种情况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会有所改变,近日关于长江钓鱼规范的讨论正式提上议程,这代表着长江禁捕水域即将开放钓鱼。虽然具体的细则部分还在征集意见之中,然而主体的框架已经是有了。

钓法、钓具、钓饵的限制
首先在钓法、钓具、钓饵方面有了比之前更为严格的限制。
多种辅助器材被禁止使用
器材的限制最具标志性的就是可视化钓鱼等高科技手段的限制。可视钓鱼是最近几年流行起来的一种钓法,原理是利用水底的摄像机为钓鱼人提供景象与判断起杆刺鱼的时机,其优势在于门槛低,即使是新手也能轻松钓上鱼。不过这种钓法在实际操作中锚鱼才是它主要的渔获来源,所以被归类到捕捞的行列,是禁止使用的。当然,这次就这类钓法本身还做了一个延伸,像可视摄像头这类的探鱼器、水中浮动平台等辅助类器械,都在禁止使用的范畴。

多钩多线钓法被禁止
线和钩是钓具的主要部分,数量的多少从某种程度是区分捕与钓的关键所在。就像海钓常用的排钩、过江钓,其实并不属于钓法,而是一种捕捞手段。这次针对钩和线就做了一个限制,多线多钩、一线多钩将被禁止,具体关于海竿与台钓双钩的问题,后续应该会有更详细的说明。

活饵作钓被禁止
鱼饵作为钓鱼的组成部分之一,这次也有对应的规定,除了平时常说的对水体、鱼类有害的饵料不能使用之外,还添加了对虾、泥鳅等活饵的限制。
当然了,除了对钓法加以限制之外,也对渔获做出了一些规定。首先第一点是明确渔获不许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其实遏止滥捕江鲜很重要的一环就是从源头堵住,钓鱼也是同样的道理,避免以钓代捕是很有必要的。针对渔获部分,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在于规定渔获的大小与重量,也就是说大于标准尺寸的鱼才能放入渔护,小于的就要及时放流。总量同理,一天钓获量超出的,超出部分必须放回去。这部分数值的大小要基于鱼类的生长规律以及长江水域的现状,目前还在研究之中。

总纲部分小篇幅提及了钓鱼人实名制的问题,并鼓励探索关于注册、持证钓鱼的问题,这意味着钓鱼人持证钓鱼不远了。持证钓鱼在很多国家是非常常见的,钓鱼人和开车一样需要去进行考证,考核合格才能去钓鱼,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钓鱼人不会误钓珍稀鱼种以及幼鱼。目前我们这边的话,少数一些地方比如说杭州的千岛湖就已经是实行了带证钓鱼,相信后续其它地方也会进行一些推广,光靠钓鱼人的自觉去维护长江水域是理想又不太现实的,钓鱼人持证作钓或许是最好的一种选择。当我们坐在江边享受着垂钓快乐的同时,也给子孙万代留下一片充满生机的水域,这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