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垚骞磋瘓楠椾細琚檮鏉′欢涓嶈捣璇夊悧 (璇堥獥鏈垚骞翠笉琚捣璇夌殑鍑犵巼澶у悧)

“熊孩子”犯错甚至是犯罪后,是“贴上标签”还是“帮教悔过”?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大河报·豫视频报道“郑州一大学生因‘有案底’求职被拒”一事,引发网友的强烈关注。

5月31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高考前,5名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诈骗,检方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最终5人考上大学。

【惩教结合让5名涉罪未成年人圆大学梦】

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李某(作案时16周岁)利用某电商超市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多次在某电商超市网购香皂、洗发水、方便面等日用商品,收到商品后上传虚假退货快递单号,骗取某电商超市退回购物款累计8445.53元。

后李某将此犯罪方法先后传授给牛某、黄某、关某、包某,并收取1200元“传授费用”。得知这一方法的牛某、黄某、关某、包某(4人作案时均系未成年人)以此方法各自骗取某电商超市15598.86元、8925.19元、6617.71元、6206.73元。

审查逮捕期间,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告知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促其认罪认罚。5名犯罪嫌疑人均表达了认罪认罚的意愿,并主动退赃,取得了被害方某电商超市的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五人虽利用网络实施诈骗,但并非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系普通诈骗犯罪,且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加上五人均面临高考,因而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针对李某涉嫌数罪是否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了未成年犯管教干部、少年审判法官、律师、心理咨询师、公益组织负责人等担任听证员。经听证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应对李某作附条件不起诉,以最大限度促进其改恶向善、回归正途。

2019年12月23日,检察机关对李某等五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2020年6月22日,检察机关根据五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的表现,均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5人在随后的高考中全部考上大学。

【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

5月30日,大河报·豫视频报道“郑州一大学生因‘有案底’求职被拒”一事,引发网友的强烈关注。记者注意到部分网友认为,“‘熊孩子’终于受到社会的惩罚了”“让那些校园霸凌的家庭多看看,后果很严重”“犯错就该负责,不能封存了之”等。

“熊孩子”犯错甚至是犯罪后,是“贴上标签”还是“帮教悔过”,在这个问题上如何实现惩戒和保护协调统一呢?

近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请审议。

报告中指出,省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对犯罪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且有再犯可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决不纵容;对初犯偶犯等情节较轻和有感化挽救可能的,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少捕慎诉慎押。

2019年以来,共批准逮捕6950人,提起公诉10743人;不批捕4860人,不起诉1804人。推动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去标签化”和“再社会化”,最大限度帮助“问题孩子”回归正途。三年来共开展社会调查15203次,帮教3012人,附条件不起诉2490人。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