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起案件主人公,性侵,杀人,无恶不作,在短短8年中疯狂作案34起,杀害45人,强奸10人。被称为“悍匪王强”,相信大多数人听说过这起案件。
王强,男,1975年人,身高不到1.6米,辽宁省宽甸县步达远村人,其貌不扬,但为人狠辣,反侦察能力很强,心理素质也很好,善于伪装。

王强
接下来我们细数这位“悍匪王强”的罪恶历史
- 和洗衣店的老太婆发生口角,当晚,王强携刀溜进洗衣店,将老人杀害。随后遇到5名青年小伙,二话不说,就上去朝人家要钱,对方就说了一句“你有病吧”,王强默不直接上去一刀,将人杀害。可见其狠辣,残忍,刀刀致命,不留活口。因此作案没有目击证人,所以使案件侦破非常困难。
- 2000年的夏天,王强在沈阳一个个刚结束施工的楼房的二楼,看见一个女的,正在睡觉,边上的房间也有七八个农民工睡觉,她偷摸进了女人房间,用铁管对准女人头部一顿猛砸,杀害女人后,没找到值钱的东西就把女人玷污,女人在睡梦中一声没出就死了,手段非常残忍。作案后顺着楼外的脚手架偷偷溜走,可是刚到楼下就碰见警车开过来,王强赶忙扔掉随身携带的杀猪刀和钢管,警车到王强身边停下,对王强进行了简单搜身和问话,王强说:“它是外地来打工的,半夜饿了,出来买点东西吃晚好睡觉”就这样不慌不忙,逃过了警察的盘问。可见其心理素质强大。
- 2000年7月王强在开原市,一天晚上王强溜达,走到一家养鸡户房边,用刀将这家纱窗划开,溜进了屋子炕上熟睡着三个人,一个年轻小女孩,和一对夫妻,王强用洋镐尖对准男人头部就一下,没有出声就死了,随后又对着两女人脑袋一顿猛拍,直至死亡,三人都没来得及发声就死了。然后在屋没开始寻找现金和值钱东西。完事后还不忘把年轻女孩拉出屋内进行玷污。 更可气的是,等到警方来到案发现场,王强竟扮作群众在一旁围观,看热闹,看警方是如何破案的。
- 王强溜进一户人家,屋里只有夫妻二人,王强进屋直接捅了男人两刀,并当着男人面,玷污其妻子,这次作案更加夸张,事后,他并未着急离开,在受害人家里逗留了近3个小时,还和两人唠嗑,问道男子:“家里没有别人了吗?”男子说到:“还有一儿子,今天不在家”王强说到:“你儿子今天算是捡了一条命”。说罢,王强准备杀人灭口,但该男子大声呼喊,住在隔壁的弟弟听到动静,及时赶来这才吓走了王强。这也是在王强手里唯独活下来的受害人。
- 2000年5月,在沈阳市南运河边发现两名死者,一男一女,女的生前有被性侵。
- 2000年9月19日,在北运河边又发现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女性也生前被性侵。丢了一辆自行车。
- 2002年10月17日,又接到群众举报,发现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在沈阳某大学林学院实习基地植物园内,同样女的生前被性侵。也丢了一辆自行车。
一系列的抢劫,杀害后侵犯尸体等行为引起了辽宁省警方的高度重视。经过多方面侦查,得出结论:“行凶者可能是一个矮个子男人,经济情况差,也可能是流窜打工者,随身携带刀具,骑着自行车,专门在南北运河边抢劫杀害谈恋爱的男女”。
随后,沈阳市警方将此案确定为2002年“串联54号”案件,并展开行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一直没有新的进展,但是案件还是频发。
这时名为“百日会战”的专项斗争于2003年7月在全省展开。辽宁省警方将此案确定为全省“三号公案”,全力攻坚。
在一次,看守所对偷盗摩托车的赵某,进行询问,提起王强,赵某情绪很反常,这让询问人员有了可疑。
随后再7月1日,赵某终于检举揭发了王强,30来岁,以前住在铁岭开原。个子不高,但心狠手辣,曾多次在公园抢劫。王强外出的时候经常携带刀具,骑自行车外出,好穿一双黄胶鞋。
赵某曾看见过王强拿着一条带血的项链和很贵重的手表,王强说是抢来的。
2001年,一个下雨天,王强还约赵某去大二环一带抢劫,但没有得手。事后,王强还给他讲了一通抢劫的经验,告诉他,在下雨天,可以到公园的凉亭里去抢劫,容易得手。
结案
2003年7月14日,警方赶赴开原,王强在他母亲家所在的马家寨乡腰堡村出现。被警方当场抓获。

王强被抓现场
经审讯,王强陆续交代了自1992年以来杀人、性侵、抢劫的犯罪事实。作案30余起、杀害50余人。 我们上述写的这几起案件只是王强作案的一少部分,但其心狠手辣程度让人咂舌。
2005年3月23日,“杀人王王强”“悍匪王强”,终于在辽宁沈阳接受法律正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