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PP模式,你了解多少?
【17年164期】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民营机构组织(或更广义点,任何国营/民营/外商法人机构,下同)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电厂、水厂等)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学校、监狱、警岗等)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有垂直和水平两种方式。
与PPP模式相近的概念——BOT,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民营机构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BOT主要有BOT、BOOT和BOO三种基本形式和十多种演变形式,如BT、TOT等,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当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错误的理念,误以为BT(建设—移交)就是PPP,有个别地方甚至倾向于把所有建设项目都打着PPP的“旗号”,不管什么项目都往PPP模式上“硬拉凑数”。 不是所有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套用PPP模式,有些项目根本与PPP不沾边,生拉硬拽去凑数难免会出现伪PPP项目,导致一些建设项目落实起来有困难。在PPP框架下应该摒弃BT模式。
BT不是PPP的表现形式,其与PPP有着本质区别。BT是一个短期的融资模式,仅强调建设环节;而PPP强调的是项目建成后的管理,社会资本方通过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来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体现的是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 PPP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长期性,其期限多在20年~30年之间。
BT模式是政府利用社会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特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政府或业主,政府或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BT与PPP的区别很多。BT除了缺少经营环节包括投资主体、金融体系的设计外,在整个交易结构以及投资主体方面都与PPP有着很大的不同。BT的投资主体是建设施工企业;而PPP模式中的建设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还包括运营环节。两者的主体不同,资金来源、回款机制和退出机制也都不同。BT是政府全额回购,而PPP则是可以变成特许运营等,可以说BT和PPP的产品性质也是不同的。
PPP模式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PPP模式比较适用于公益性较强的废弃物处理或其中的某一环节,如有害废弃物处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与填埋处置环节。这种模式需要合理选择合作项目和考虑政府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与程度,这是值得探讨且令人困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