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大学生跳楼事件进展 (学生跳楼事件频发根本原因在哪)

继郑州大学研究生和河北科技大学本科生跳楼身亡后,高校再传噩耗:洛阳理工学院大二学生刘某豪跳楼身亡。这是这个6月发生的第三起大学生跳楼事件,让人实在痛心,三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以后的生活又该怎样度过。

此次跳楼的刘某豪,系洛阳理工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大二学生。6月22日下午1点20分左右,刘某豪的母亲收到儿子发来的一条微信:“妈,他们把我的隐私发送到新生群里,我走了,希望我哥哥能照顾好你。不要因为我的离开而伤心,因为不值得妈妈。”

大学生跳楼事件告诉了我们三件事,学生跳楼事件频发根本原因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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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豪的母亲看到这则消息后,数次拨打儿子微信电话,但始终未获接听。30分钟后,刘某豪跳楼。

据红星新闻报道,洛阳理工学院的老师称,刘某豪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学生,事发之前没有一点轻生的迹象。事发当日中午,他还和同学一起吃饭,吃完饭以后他又独自外出了一个多小时。监控视频显示,他回来之后就直奔教学楼,从楼上跳了下去。

目前,还未见官方就此事发布通报,但根据刘某豪给母亲发的消息,其跳楼的原因,应该与别人将其隐私发到新生群有关。

可是,什么样的隐私,能让一个花一般的年轻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又是谁将其隐私发到群里的?

泄露别人隐私的这个人该负什么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泄露他人隐私致其死亡,属情节特别严重,顶格判也就是7年刑。

再来关注另外两起大学生跳楼事件。

郑大一名研究生疑因毕业论文盲审通过后导师不签字跳楼身亡,至今10多天过去了,未见学校发布通报,所以不知道学生跳楼是否跟导师有关,如果有关,那导师便是“杀人凶手”,必须严惩。

河北科技大学本科生跳楼事件,网上称系老师将其毕业设计转给其他学生。6月22日,学校发布通报称,经调查,不存在其毕业设计“转给其他学生”问题,也不存在指导老师“学术利益输送、人情学术”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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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通报里没说该名学生为什么要跳楼。而学生选择跳楼,一定有原因,学校的通报为什么要避开这个核心问题?

这么多人跳楼,应该引起重视和反思,尤其是个人隐私和网暴问题,必须严厉打击和整顿,不要让类似悲剧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