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46个死刑罪名解释 (我国刑法目前有多少个死刑罪名)

我国现行刑法是2020年12月26日公布的,根据新华网报道,刑法也在今年全国人大的修法计划中。小编搜索现行《刑法》,整理出死刑刑罚的罪名共计46个。本文从《刑法》法条顺序作以下梳理,供参考对照。

一、 刑法分则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7个

1、背叛国家罪: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2、分裂国家罪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3、武装叛乱、*乱暴**罪: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乱暴**的,策动、胁迫、*引勾**、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乱暴**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4、投敌叛变罪: 投敌叛变 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5、间谍罪: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6、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7、资敌罪: 战时供给敌人*器武**装备、*用军**物资资敌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二、刑法分则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4个

  1. 放火罪
  2. 决水罪
  3. 爆炸罪
  4. 投放危险物质罪
  5.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破坏交通工具罪

7、破坏交通设施罪

8、破坏电力设备罪

9、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故意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0、劫持航空器罪: 以*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1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药弹**、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药弹**、爆炸物的,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3、盗窃、抢夺枪支、*药弹**、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盗窃、抢夺枪支、*药弹**、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4、抢劫枪支、*药弹**、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抢劫枪支、*药弹**、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刑法分则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 个

  1.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刑法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个

1、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强奸罪 :以*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奸淫*女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女幼**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女幼**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女幼**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女幼**或者造成*女幼**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4、绑架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力暴**、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五、刑法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个

1、抢劫罪 :以*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用军**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六、刑法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 个

  1. *动暴**越狱罪
  2. 聚众持械劫狱罪

*动暴**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3、*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罪: *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私走**、贩卖、运输、制造*片鸦**一千克以上、*洛因海**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品毒**数量大的;

 (二)*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的;

(四)以*力暴**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七、刑法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2个

1、破坏*器武**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破坏*器武**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故意提供不合格*器武**装备、军事设施罪 :明知是不合格的*器武**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八、刑法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2 个

1、贪污罪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受贿罪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处罚。

九、刑法第九章 渎职罪 0 个

十、刑法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10个

1、战时违抗命令罪: 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隐瞒、谎报军情罪

3、拒传、假传军令罪

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投降罪: 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器武**投降敌人,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战时临阵脱逃罪: 战时临阵脱逃,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军人叛逃罪: 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7、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8、盗窃、抢夺*器武**装备、*用军**物资罪: 盗窃、抢夺*器武**装备或者*用军**物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9、非法出卖、转让*器武**装备罪: 出卖、转让大量*器武**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0、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