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经济区山水相连,同根而生。
(一)共处长江“龙腰”地脉
长江中游地区是以长江干流为主体,由秦巴山系、武陵山系、大别山系、南岭山系、武夷山系等围合而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整体,也是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的主体部分。从地形地貌上来看,长江中游属于我国地理第二阶梯向第三阶梯过渡地带:北以秦岭-桐柏山-大别山为屏障,是长江流域与黄淮流域的分水岭;南抵长江流域与珠江流域的分水岭——南岭;其西以大巴山、巫山、雪峰山为界,区别于四川盆地;东有大别山扼住长江中游与下游的咽喉;中间则是以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为主体的农业和城镇区。
从气候上来看,长江中游地区地处北纬24~33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来自太平洋的充沛水汽与长江中游的自然地貌共同造就了该地区湿润多雨、四季分明的气候特点。因而,长江中游地区形成了水热资源充沛、河流湖泊密布、山岳丘陵纵横、动植物丰富多样的自然地理格局,为其地域文化的形成奠定了优越的自然环境基础。
自然地理意义上的长江中游西起湖北宜昌,东至江西湖口,包括洞庭湖、汉江、鄱阳湖三大水系,长江干流长度955千米,流域面积68万平方千米;在行政区划上,长江中游主要包括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处于长江经济带的“龙腰”位置。长江中游地区“山水相连、人文相亲,自古以来就有着特殊的文化渊源,经贸往来非常密切”,其山水地脉、历史文脉、紧密的社会经济联系所形成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塑造了长江中游地区整体的文化特质和共同的文化记忆,是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形成的文化生态基础,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文化根基。
(二)共享楚文化历史记忆
古时的楚国,从今天的地理看来,主要就是中部地区,中部六省,除山西之外都是楚国的,包括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和江苏徐州的一部分。形成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的基础首先是一个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即共享的自然共同体。所谓“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自然地理环境对区域文化特质的生成有着基础性的深远影响。长江中游地区整体上似两个半封闭的盆地,其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有利于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在长江中游地区发育成熟的楚文化与长江中游的独特地理环境密切相关,中纬度适宜的气候、河流、地形、土壤、动植物矿藏五大因素对楚文化的生成有着重要的影响。
近代学者刘师培总结道:“楚国之壤,北有江汉,南有潇湘,地为泽国。故老子之学,起于其间。”长江中游相对完整、优越、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形成了迥异于中原文化的文化共同体特质,体现在精神层面上如浪漫华丽、崇火尚凤、亲鬼好巫、强调天人合一等,成为荆楚文化的重要内涵,在与上游巴蜀文化和下游吴越文化的交融中,形成鲜明的地域特色,与北方中原文化共同构成了“儒道相济、诗骚竞辉、龙凤呈祥”的中华文明特质。
长江中游地区自古以来相似的经济生产方式和紧密的贸易往来,促成了长江中游经济共同体的形成,并进一步强化了文化交流合作。据考古发现,在12000年前,湖南道县玉蟾岩、江西万年县仙人洞、吊桶环等考古遗址就有水稻种植痕迹,长江中游地区是人类稻作的重要发源地。新石器时代至先秦时期,两湖平原的稻作农业经历了彭头山文化、大溪文化至屈家岭文化三个阶段,产生并逐步发展起繁荣的稻作农业经济。长江中游地区拥有共同的稻作生产方式,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江汉平原三大重点商品粮基地均分布于此,明清时期素有“湖广熟,天下足”的说法。
长江中游地区还孕育出联系十分紧密的矿冶经济。在商周青铜文化时期,长江中游地区是青铜冶炼的重要集中区域。易德生从科技考古的角度指出商代的“金道锡行”是从长江中游地区运输锡料及部分铜料,“人”字路线的顶部代表商都城,左边一撇代表湖南地区的路线,右边一捺代表江西地区的路线,两条路线在武汉盘龙城一带交叉,通往中原。武汉盘龙城、大冶铜绿山、江西樟树吴城、新干大洋洲、湖南宁乡炭河等遗址都出土了大量青铜器,且遗址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时至近代,1908年,清政府将湖北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江西萍乡煤矿联合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这是我国最早的钢铁联合企业,也是当时亚洲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这些都印证了长江中游地区矿冶经济的密切交流。
(三)历史上人员往来密切
自从长江中游地区进入文明时期以来,长江中游地区在行政管理上基本一致,长江中游先民们密切的社会交往不断促进并强化了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的形成。上古时代,长江中游两湖地区出现一支古老的民族——三苗,又称有苗。司马迁《史记》中载,“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亦即洞庭湖至鄱阳湖之间长江中游的核心腹地,是三苗民族和三苗文化的主要分布区域。部分学者认为,江汉地区新石器时代的屈家岭文化和石家河文化,可以看作三苗创造的文化遗存。
春秋时期,楚国首次将长江中游的广阔区域连为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当时楚国疆域覆盖整个长江中游,包括今湖北、湖南、江西等省份。战国时期,楚国疆域进一步扩张,东临大海,西抵巴蜀,南达两广,北至河南陕南,几乎囊括了当时整个华夏南部地区,因而形成了地域广阔的楚文化区域。刘安在《淮南子·兵略训》中写道:“楚人地南卷沅湘,北绕颖泗,西包巴蜀,东裹郯淮。”此后,在历代行政区划中,长江中游地区在行政管理上大体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如汉朝的荆州,宋朝的荆湖南路、荆湖北路,明朝的湖广行省,清朝的湖广总督等;江西则与湖北、湖南相邻,为“吴头楚尾”之地,与湖北、湖南保持着密切的经济社会人员往来。陆续发生于明清两朝的“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移*运民**动进一步强化了长江中游地区的人文相亲。
至今湖南、湖北两省很大比例的人口祖籍依然可追溯至江西,并称呼江西人为“老表”。曹树基的研究表明:在洪武大移民中,从江西迁往湖南的移民约有57万人,迁往湖北的移民约为69万人,占当时湖北总人口约70%,形成“居楚之家,多豫章籍”的局面。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进一步加强了长江中游地区的社会文化联系,同宗同源的文化属性使区域合作交流具有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文化共同体的形成最终有赖于区域内各个族群共享的文化记忆和共同的文化身份认同,而这些是由长期以来的族群身份、社会身份、政治身份建构完成的。长江中游地区自古以来密切的社会联系和人员交流交往,是促进长江中游文化交流合作的历史人文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