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河南鹤壁淇县的瓜农庞某因制止偷瓜行为导致偷瓜人受伤并反被要求赔偿的经历,引发全网关注。瓜农在接受河南媒体采访时抱怨,“人家来偷我的西瓜,我还要倒赔她300元钱,觉得这事不太合理。”那么,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样的?警方为何最初这么判定?
报道一出,引发一片质疑。对此,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淇县”8月2日深夜发布通报回应说: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在民警耐心教育训诫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自己错误在先,主动退还了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同时,派出所民警也帮助庞某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设醒目标语提醒劝诫随意摘瓜行为。

但是,警方的这一回应再度引发质疑。
法律专家表示,偷瓜是违法行为,如果案值较大则构成犯罪。如果盗窃行为转化成了抢劫,则无论金额大小,都有可能构成抢劫罪。
令人疑惑的是,在当地警方的通报中,对于“偷瓜”的行为依旧没有明确认定,继续“和稀泥”说是“摘瓜”。也难怪有媒体继续质疑“让赔偿的是你,让退回赔偿的也是你”。
8月3日晚,针对淇县公安局处置的盗窃西瓜警情,河南鹤壁市公安局(@平安鹤壁)表示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很多人也开玩笑说,谁年轻的时候还没在别人的地里摘过几个西瓜?但是,偷,就是偷,可不能纵容。更重要的是,关于盗窃和防卫行为,并非无法可依、理应依法办事。
作为执法者,警方更应反思——除了立起瓜田里的“稻草人”、做好小打小闹的“调解员”,怎么才能该出手时就出手,在每一个哪怕看起来家长里短的个案里,依法守护百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