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汾市尧都区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警示:
为避免及减少我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机率,引导消费者事后被动维权向事前主动防范转变,节约消费者的维权时间和维权成本,对消费者投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整理,归纳总结出十个消费领域的警示,供消费者参考。

网络消费警示篇
1、网购须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要注意选择正规的网上交易平台以及店铺。首先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其次要选择信誉度高、交易量大、消费者好评度高的店铺;再次要详细了解商品的规格、性能、价格等及店内的促销活动细则。
2、下单前须看清促销规则。要事先看清网站商家公示的销售规则,特别是有赠品的促销活动,更要详细询问清楚关于赠品的使用、无理由退货范围、红包、消费积分和优惠券使用规则、退货退款方式及运费政策等规定,以免日后发生损失或纠纷。
3、要保持平常心,不要轻信最低价宣传。购物时要做“货比三家”,网上的商品价格与实体店商品价格相差过大时,要谨慎购买,不要被低价、低折扣所迷惑,小心消费陷阱,避免因贪便宜而上当受骗。
4、选择安全的支付方式。付款时应优先选择支付宝等有第三方平台保障的渠道,以确保资金安全。一旦出现消费争议时,消费者采取拒绝付款等措施,有利于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应注意不要随意将姓名、电话号码、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泄露。
5、微信代购谨慎选择。微信代购的消费方式风险大且维权困难,若真想通过微信代购海外商品,最好找那些直接认识的微商本人,价值过高的奢侈品、珠宝、名牌化妆品等建议尽量不要代购,以免日后麻烦,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
6、收到商品时当场验货。消费者在收取所购的商品后,要认真核对商品的品质和数量,在确定商品无误、无破损后再签字确认。
7、切记保留好证据。消费者网购时要养成留存证据意识,尽量保存好交易支付记录、聊天记录、广告宣传网页、产品介绍截图等,保留快递公司的包装,并索要销售凭证,以免出现问题投诉时无据可举。
8、一旦发现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要第一时间与商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商家所在地或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到消协部门投诉,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9、要注意所购商品的特殊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载下**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范围之内,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谨慎。
食品消费警示篇
1、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产品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厂名、厂址、2018年1月以后食品标志改为“SC”的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及产品执行标准、适用人群等是否一一注明。
2、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保存期限不要超过保质期。散装食品注意适量买入,妥善保存。对需要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曝露在室温下。
3、在网上购买食品时,不要贪图便宜,尽量选择信誉度高、实力雄厚、在食品销售上有良好口碑的正规网站,最好卖家只卖某一类食品的。
4、朋友圈、微信群、qq群里热销的“自制时令食品”,不少都是一无生产日期、二无质量合格证、三无生产厂家,属于典型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一定要小心订购。
5、无标签进口食品谨慎购买。按规定,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有合格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上面应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或固形物含量、原产国或地区、总代理或经销商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等内容。
6、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好购买食品的消费凭据,直到食品安全食用完毕,以此作为发生意外时的维权依据。如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及时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
家用电器警示篇
1、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的大型商场、超市购买。正规商场、超市有严格的质量把关制度,而且手续齐全,售后服务到位,家电商品进货渠道有保障,在面对商家的打折、返券、购物抽奖等促销活动时,消费者要保持头脑清醒,购物前须考虑清楚所购买的商品是不是自己目前所需的,以免买而不用造成浪费。
2、注重质量。市面上的家用电器种类众多,消费者选购产品时,不要一味追求品牌知名度、厂家宣传、低价活动,要多了解产品工作原理、性能特点,并查看权威机构发布的检测报告,选择物美价优的产品。
3、不信忽悠。有些商家推出的号称“节能”产品,而在实际应用中并不节能,如果商家宣传“节能”的话,消费者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说明书中,是否有相关承诺,不要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4、当面查验。收到商品后,最好不要自行拆封安装,应先验货,认真核对品牌、型号是否与自己选择的、与发票标注的相一致,并查验产品外观是否完整,有无损坏,避免由于自行拆封安装后发现商品有损坏,商家拒绝理赔的问题发生。
5、看清延保。要清楚延保服务内容,特别是“三包”延长期限,从何时开始起算,由谁提供服务等核心内容,并保留好延保合同书。
6、慎交定金。选购前要看好品牌、外观、款式、订单等要素,不要盲目交付定金,一旦发生属于自身原因而导致退货时,所交付的定金依照法律规定不能退回。
7、留存凭证。要注意索要和保留好发票、保修卡、商家写在购物凭证上的书面承诺,以及日后维修记录和收费项目的消费凭证,以免出现问题时无据可依。
老年消费警示篇
1、有病切忌乱投医,“专家义诊”不上当。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专家医生,要特别防范身边一些所谓的“专家义诊”。
2、.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购买商品时,不要过分听信广告宣传,不要贪图便宜,免费承诺别轻信,无效退款难实现。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让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和治疗仪器,承诺先免费试吃、试用,并保证无效退款,但往往事与愿违。面对那些熟人推销、商家赠送、免费体验、半价促销等活动宣传,消费者一定不要相信,尤其老年人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
3、保健品非药品,选择购买要理性。把保健食品当药品高价买来,一直是老年人消费的“重灾区”。老年人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收看到宣传内容时,要提高辨别能力。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或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的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有疾病治疗和预防作用。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了解该产品的保健功能,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选择性购买,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正确食用。一定分清药品和保健品的批准文号不同: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而保健食品则以“国食健字”、“卫食健字”等文号出现,审批部门可能是国家的也可能是地方的相关部门。
4、养生讲座不购物,虚假宣传要辨别。消费者不要轻易参加免费保健讲座和免费体验活动,有些不良商家,让“托儿”现身说法,夸大宣传,欺骗老年人,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为此,老年人要多学习相关知识,提高防范意识,遇事多与身边的亲人、子女商量,不轻信、不盲从。
5、在购买保健品时,老年人作为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购买时一定要索要正式发票、收据等有效凭据,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有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方面的虚假宣传内容,如发现销售非法保健食品的,可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