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下来了怎样申请工伤待遇 (工伤鉴定出来了怎么申请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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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们与大家分享了什么是工伤以及工伤的认定问题。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主体以及工伤待遇分别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亲近**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处特别提醒用人单位的是,如果没有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后期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的所有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但是主动申报工伤又牵涉到以后单位工伤险费率的上浮以及因安全事故给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所以,建议用人单位综合衡量申请工伤对单位的影响来确定是否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但无论最终是否决定申报工伤,工伤员工的利益建议企业还是应该给予充分的考虑和全面的保障。

说完了工伤申请时限和申请主体,我们再来看一下工伤待遇都有哪些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伤员工是否有伤残等级以及不同等级分别享有以下待遇:

有无伤残等级都享有的待遇

工伤职工无论有无伤残等级都享有的待遇:

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

有伤残等级才享有的待遇

(1)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社保基金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2)5-6级伤残,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基金支付且无论是否保留劳动关系都享有);

若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则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7-10级伤残,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基金支付且不论是否继续劳动关系都享有);

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亡职工才享有的待遇

工亡的,工亡职工的*亲近**属从工伤社保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人员在哪个地方申请工伤认定,工伤10级领取工伤补助金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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