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补税后2023年盈利 (同花顺董事长回应补税事件)

这一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同花顺为什么会陷入25亿元补税风波呢?以及这个税该补吗?

25亿元补税风波的由来

原因 :凯士奥由“有限公司”变成“合伙企业”,带来了一场补税风波。

凯士奥,目前持有同花顺9.47%的股权,前身为“上海凯士奥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07年在上海市宝山区成立,2020年3月迁址北京,次月从有限责任公司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同年六月又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迁回上海。

先来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有限公司变成合伙企业会带来补税的风波呢?

这主要是因为有限公司存在公司层面和自然人股东层面的双重所得税,而合伙企业不存在合伙人层面和合伙企业层面的双重所得税。

有限公司所得,首先要在公司层面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有限公司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时,股东还需要就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税,就个人股东而言,以公司形式持股的所得税税负总额为40%。

而合伙企业本身不涉及缴纳任何的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适用5%到35%的超额累进个税税率,法人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有限合伙制基金,选择适用单一基金核算的,自然人合伙人是用20%的比例税率。

这也是为什么有限公司变成合伙企业会带来补税的原因。

那还想问一下第二个问题,凯士奥这么来回折腾是为了什么呢?

一个原因是因为变更组织形式。

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称,是为了响应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等先行先试改革的探索。

另一个原因是避免双重征税。这也是导致同花顺需要补税的原因。

好了,了解了这两个问题, 我们再来谈谈税款该不该缴纳?

对于被追缴税款一事,同花顺显然并不认可。

管理层称,持股平台企业在中关村将有限责任公司转换为有限合伙企业,并不改变企业的延续性,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改变。相关企业完成转换后,在中证登等部门办理的是“名称变更”手续,而非“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因此,实务处理时都按账面价值计价,并不按公允价值清算缴纳相关税款。“十余年来,相关税务机关也从未提出异议,如果税务机关一开始就明确在中关村完成企业组织形式转换必须视同清算征税,我相信基本上不会有企业去响应这项改革创新。”

对于巨额补缴要求,如果税务部门强制征缴,同花顺恐怕只能卖股交税。但管理层称,在限售股无法出售情况下,凯士奥不能筹集足够资金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最后,税务机关和中关村公权力机关之间可以做沟通协调,看这一批企业要怎么妥善处理。另外,税务机关虽然发了征缴通知,但考虑到纳税人缴纳税款存在一定难度,可以在征管实践中执行和解,尽可能的在裁量权的框架内把事情解决,兼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