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公权力的典型案例 (滥用公权力追责)

《监察法》: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部分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景泰县居民王学等,因为被景泰县部分公职人员“塌方式”违纪违法行为所害,致使全家已经逼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我们失去了原本固定的工作,没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过着暗无天日、居无定所、老不能所养、少不能抚育、正义不能伸展,法益受不到保护的凄惨生活。

2005年7月,社会不法人员吴登峰无故残酷殴打12岁的儿童王某某(王某某之子)(甘肃省人民医院病历证明:王某某由于被过渡殴打、导致惊吓、小便*禁失**、睡眠中惊醒乱叫、多动、精神受损,心致、表情动作失常、多动不止、记忆力严重下降、注意力不集中),在十分危机时刻,王某某打电话向其父王某某和叔叔王学求救,我们为救王某某而遭受到吴登峰及家人的*攻围**殴打,但吴登峰却因此“住院”,随即景泰县人民医院出具病历:“弥漫性轴索损伤、颅底骨折、右顶骨骨折”。于是,医院大夫出具相关虚假病历,公安局法医出具“重伤害”鉴定书,甘肃科信鉴定所出具“轻伤害”鉴定意见,相关证人做出王某某、王学故意“殴打”吴登峰的虚*证假**言。以上“证据”致使王某某、王学遭到司法机关的拘留和逮捕,致使王学枉做冤狱150天,王某某35天,逼迫我们连花带送几十万元,真正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这个案件的所谓“事实”和本来面目就是为敲诈勒索钱财而精心设计的“阴谋”和“圈套”)

景泰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19日作出(2005)景刑初字第205号刑事判决,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某、王学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6年6月13日甘中科[2006]司鉴证字第0084号与2020年5月13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十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鉴定文书中*法大**鉴中心临鉴字第L67878号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轻微伤。

2021年7月3日,景泰县法院(2008)景刑再字第00001号判决王某某、王学无罪。

后经过各方调查,调取相关证据证明,此案为景泰县部分公职人员“塌方式”违纪违法,滥用公权力,精心伪造证据,炮制的“七假冤案”。即:虚假病历、虚*证假**言、虚*证假**人、虚*证假**物、虚假情节、虚假鉴定、虚假公诉。违纪违法事实如下:

1.景泰县人民医院出具72903号病历诊断吴登峰患:弥漫性轴索损伤、右顶骨骨折、颅底骨折。该病历出自景泰县人民医院普外科,3个主治医师在中曹京荣超范围执业,李海、张建军无资格执业(属于非法执业状态)。

2.张建军在没有拍8516号CT片的情况下,凭什么就可以伪造出“右顶骨骨折”的报告单来?

3.曹京荣等在吴登峰5张CT(X)片、生命体征一切正常的情况下,凭什么可以诊断并出具出“重度颅脑损伤”的疾病来?

4.曹京荣在15天内能治愈弥漫性轴索损伤疾病。难道突破了世界性的医学难题,创造了世界医学界的奇迹?

5.吴登峰属于“重度颅脑损伤疾病”病人,为什么住院15天,仅仅用一次性输液器3支,一次性注射器7支?

6.吴登峰属于“重度颅脑损伤疾病”病人,为什么9天时间没有护理记录、7天时间没有病程记录。

7.李海在72903号病历中签字是三种笔迹,哪个笔迹签字真正是李海签的?

8.张建军在两次酒驾,涉嫌危险驾驶,被刑法处罚两次后为什么还可以在医院正常上班?

9.柴正斌。景泰县人民医院出具72903号病历时任院长。作为当时的医院法人,伪造72903号虚假病历事件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10.陈建雄。景泰县人民医院现任院长。作为现在的医院法人,伪造72903号虚假病历事件的发生,导致现在仍然没有得到问题的解决,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11.达春和。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吴滨。景泰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作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医师法》的执法主体单位,毫无公仆意识观念,毫无工作作为但当。它的存在就是个聋子的耳朵,纯粹的一个摆设,完全辜负了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一份伪造的虚假病历制造的惊天冤案,我们从2005年开始到现在历时18年,向其反映、控诉过N多次了。在反映、控诉期间,两主管单位不思如何高效开展工作解决问题,而是在具体的工作面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虚与委蛇、应付差事。景泰县人民医院如此胆大妄为,敢于顶风作案,不择手段,伪造虚假病历,制造惊天冤假错案,与两主管单位纵容包庇,昏聩无能的工作作风有直接的关系。医院管理极度混乱,医师有恃无恐造假,上级千方百计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