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响应“质量月”活动,在广大消费者中开展消费指引和质量宣传,充分发挥我省产品质量帮扶平台运营的“ 粤品通 ”小程序作用,制定此实施方案。
01 竞赛目的
通过宣传产品质量知识,提高消费者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消费者选购产品提供消费指引,合理安全使用产品提供指南。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社会氛围,通过消费引领、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推动质量提升,共建共享高质量发展。
02 参赛方式
(一)活动依托“粤品通”平台开展
面向社会,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粤品通”微信小程序参与活动。

(二)根据活动规则设置相关奖项
1.知识竞赛奖项(面向个人)。
设“阳光普照奖”,奖励人数每日不超过2000名。
设“幸运奖”,对每日答题得分前10名的予以奖励。
2.组织推广奖项(面向单位与个人)。
(1)最佳组织奖(面向单位)
对在本次竞赛活动中,组织有效参与人员较多的单位,进行奖励。有效参与人员是指通过该单位的推广链接登录参加竞赛,同一登录手机号码只计算一次。每日显示单位人气王榜单,活动结束时根据评选规则授予前30家单位“最佳组织奖”称号。
(2)个人推广奖(面向个人)
对在本次竞赛活动中,积极推广且邀请有效参与人员较多的个人,进行奖励。有效参与人员是指通过该个人的推广链接登录参加竞赛,同一登录手机号码只计算一次。设每日推广榜单,每日评选10名“每日质量知识推广人气王”;设推广总榜单,活动结束后评选10名为“质量知识推广大使”。
03 竞赛时间及形式
(一)时间
9月6日至15日。
(二)形式
在活动周期内,参赛人员在“粤品通”的“知识竞赛模块”进行答题,每天3次限时作答机会,每次3分钟内作答10题,每答对一题计1分。取当日作答最高分数计入当日积分。每日最高可获10积分。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与发展科
编辑:珠海市场监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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