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长沙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 配置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行 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配置标准体系,我局参照《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 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限额标准》(湘财资[2020]15号)和《长 沙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2021年版),制 定了《长沙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2022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沙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2022年版)
长沙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2日
1
长沙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第 一 条 为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健全预算 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根
据国家、省、市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长沙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 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各类事业单位资产配
置。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资产,是指普遍适用于行政事 业单位,满足办公需要、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的设备、家具、 软件等通用资产。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专用资产, 各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 力保障水平和单位履行职能需要,制定本行业的专用资产配
置标准。
其他尚未制定配置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 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合理配置,按照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从
严控制。
第四条 本标准是财政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 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部门预算与资产配置预
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 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资产品目根据通用资
产的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 确定,是一定时期内单位资产配置数量的最高限额,具体数
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通用资产市场行情确定,是一定时期内单 位资产配置单价的最高限额,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 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
采购的,应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通用资产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 确定,是通用资产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 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最低使
用年限仍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资产功能、属性、材质以及技术规格、
参数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应当遵循政府采购有
关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设备配置,应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和 节能环保的原则,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 且能耗较低、经久耐用、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
备。
行政事业单位家具配置,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
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行政事业单位软件配置,应当遵循安全性、适用性、经
济性和正版化的原则,不得配置非正版软件。
第七条 本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
平、市场价格变化、科学技术发展等因素,将适时对配置标
准作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有保密要求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九条 原《关于印发长沙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 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长县财发〔2019〕5号)同时废止。本
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长沙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表
附件
长沙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2022年版)
|
序号 |
资产品目 |
数量上限(台、套、件、组) |
价格上限 (元) |
最低使 用年限 |
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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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式计算 机【预装正版 操作系统 软件 】 |
办公用途 |
普通产品 |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含县人社局核定的编外合同制人员 下同)的120%;涉密单位配置实物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含人社局核定的 编外合同制人员)实有人数的150%”;“严格以编控资产,对编外、合同外、 长期借调人员需县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才配资产 |
5500 |
6年 |
配置具有 较强安全 性、 稳定 性、兼容性, 且能耗低、维修 便利的设备, 不得配置 高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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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创产品 |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2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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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等非行政办公用途 |
学校教学、实验室、医疗等非行政办公用途的台式计算机数量上限由主管 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定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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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便携式计算 机【预装正版 操作系统软 件 】 |
普通产品 |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内设机构数的100%,外勤单位可酌情增加便携式 计算机数量,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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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创产品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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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印机 |
A4 黑白打印机 |
普通产品 |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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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创产品 |
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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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彩色打印机 |
普通产品 |
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 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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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创产品 |
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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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黑白打印机 |
普通产品 |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内设机构数的100% |
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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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创产品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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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或条码打印机 |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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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品目 |
数量上限(台、套、件、组) |
价格上限 (元) |
最低使 用年限 |
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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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扫描仪 |
普通产品 |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含高拍仪) |
2000 |
6年 |
配置具有 较强安全 性、 稳定 性、兼容性, 且能耗低、维修 便利的设备, 不得配置 高端设备。 |
|
信创产品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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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双面扫描仪 |
50人以上(含50人)单位可配1台高速双面扫描仪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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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速印机(每分钟可复印60张以上) |
50人以上(含50人)单位文印室可配1台速印机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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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复印机 |
中档复印机 |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内设机构数的100% |
20000 |
6年或 复印30 万张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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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复印机 |
按照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配置。不足100人的根据工 作需要可配置1台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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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执法终端 |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执法人员数量的100% |
5000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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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体机/ 传真机 |
普通产品 |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内设机构数的100%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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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创产品 |
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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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碎纸机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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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影仪 |
固定式 |
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可配置1台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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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 |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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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数码 摄录设备 |
普通相机(含镜头) |
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内设机构数的10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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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反相机(含镜头) |
50人以下单位可配1台单反相机;50人以上(含50人)单位可配2台 单反相机 |
15000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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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摄录机 |
每个单位可配1台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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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品目 |
数量上限(台、套、件、组) |
价格上限 (元) |
最低使 用年限 |
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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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LED 显示屏 |
大型拼接屏 |
原则上不予配置,工作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根据经费安排 可配置1件 |
8000元/ 平方米,总价 不超过 100000元 |
8年 |
配置具有 较强安全 性、 稳定 性、兼容性, 且能耗低、维修 便利的设备, 不得配置 高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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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色条屏 |
医院等公示信息较多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后合 理配置;其他单位一般不得超过2件 |
2000元/ 平方米,每件 总价不超过 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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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视机 |
办公用途 |
每个会议室可配2台 |
4000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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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办公用途 |
学校、医院等非办公用途的电视机数量上限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 审核意见后合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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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会议室音 响设备(包括 调音台功 放DVD音 箱话筒投 影大屏幕 平板电视 等 ) |
小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
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不含50平方米)的会议室 |
30000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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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
使用面积在50-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的会议室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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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
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会议室 |
每50平方 米音响设备 配置总价不 超过3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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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品目 |
数量上限(台、套、件、组) |
价格上限 (元) |
最低使 用年限 |
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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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空调设备 |
中央空调 |
单位办公、业务用房使用面积未超过5000平方米的,原则上不配置 中央空调(基本建设立项批准除外) |
10000元/ 冷吨 |
20年 |
配置具有 较强安全 性、稳定性、 兼容性,且能 耗低、维修便利 的设备,不得 配置高端 设 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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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空调 (已安装中 央空调的 原则上不 再配置) |
办公室 空调 |
使用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不含20平方米)的办公室可配置1台 |
3000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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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在20-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的办公室可配置1台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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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在30-40平方米(不含40平方米)的办公室可配置1台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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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含40平方米)的办公室 |
每20平方 米空调配置 总价不超 过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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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空调 |
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下(不含50平方米)的会议室 |
空调配置总 价不超过 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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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50-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的会议室 |
空调配置总 价不超过 1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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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会议室 |
每50平方 米空调配置 总价不超 过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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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品目 |
数量上限(台、套、件、组) |
价格上限 (元) |
最低使 用年限 |
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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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办公桌 |
市厅级 |
1件/人 |
4500 |
15年 |
充分考虑办 公布局, 符 合简朴实用、 经典耐用要 求, 不得配 置豪华家具, 不得使用名 贵木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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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处级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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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级及以下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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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办公椅 |
市厅级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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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及以下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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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客人椅 |
2件/办公室(含桌前椅)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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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沙发 |
三人沙发 |
市厅级 |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配置,每个科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 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县处级及以上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 和2个单人沙发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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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及 以下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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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人沙发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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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室三人沙发 |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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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茶几 |
1件/办公室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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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茶水柜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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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更衣柜 |
市厅级 |
2000 |
||||
|
县处级及以下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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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文件柜 |
市厅级 |
2组/人(含书柜) |
4000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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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 |
2500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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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及以下 |
1500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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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品目 |
数量上限(台、套、件、组) |
价格上限 (元) |
最低使 用年限 |
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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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保密柜(含保险柜) |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3000 |
15年 |
充分考虑办 公布局, 符 合简朴实用、 经典耐用要 求,不得配 置豪华家具, 不得使用名 贵木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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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档案柜(含密集架) |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1500元/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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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会议室 家具 |
会议桌 |
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不含50平方米)的会议室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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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面积在50- 1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平方米)的会议室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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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会议室 |
100000 |
||||||
|
会议椅 |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
800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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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接待室家具 |
900元/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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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办公软件 |
普通产品 |
一台电脑可配置一个授权(许可),配置限额为服务器+台式机+笔记本存 量的100% |
1000 |
视功能 升级情 况更新 |
*党**政机关配 置软件应执 行国家有关 信创产品工 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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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创产品 |
1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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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操作系统 |
单位原有存量电脑无正版操作系统的可配置一套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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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党**政机关配置信息网络设备应执行国家有关信创产品工作要求,信创产品的价格上限按照最新产品批次对应的指导价执行。
2.本表价格上限是指资产的成本上限,包含资产购买价款和可归属于该项资产初始计量成本的相关费用,如辅材、配件、运输费、装卸费、 安装费等。
3.单位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资产,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资产价格之和。
4.各类资产可配置数量=配置标准数量-年初存量- 已批复预算数+已申报处置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