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多部法律和决定草案。具体都有哪些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1、 人大常委会审议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决定草案:各地拟试点设立监察委员会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昨日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
据了解,为在各地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草案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对于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可以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草案也作出了规定。
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草案规定:“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
同时,决定草案规定了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和可以采取的相关措施。此外,为使全国各地区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保证试点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草案还对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2、 刑法修正案(十)草案:对*辱侮***歌国**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3年

刑法修正案(十)草案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辱侮***歌国**行为的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
草案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辱侮**中华人民共和国*旗国**、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歌国**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歌国**,或者以其他方式*辱侮***歌国**,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今年9月1日,*歌国**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歌国**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歌国**,或者以其他方式*辱侮***歌国**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网店"刷单"或被罚200万

昨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三审稿中,网店“刷单”作为虚假宣传行为被明令禁止,情节严重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与二审稿相比,三审稿对虚假宣传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草案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同时,三审稿增设法律责任条款,明确提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至200万元罚款,可吊销营业执照。
4、 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二审:网购买到假货 平台或难逃连带责任

昨日,中国第一部有关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法律——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国家立法机关继续审议。相较于一审稿,草案二审稿进一步体现了对电商平台义务的规范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对于网购买到假货谁负责等问题,草案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网购中消费者投诉举报难、获取证据难问题,草案二审稿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该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并规定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当下电商平台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平台内商家广告投放。网购平台成为广告推广平台,损害的是消费者利益。对此,此次修改的草案也作出明确规定。
草案二审稿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高低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同时,草案还规定,电子商务平台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此外,草案还完善了电子商务争议处理规范,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丢失、伪造、篡改、隐匿或拒绝提供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5、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三十年

为进一步赋予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根据草案,此次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关于“三权分置”。草案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同时明确了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权能。为加强对土地承包权的保护,草案规定,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不变。
草案还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为了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草案还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融资担保、土地经营权入股、维护进城务工和落户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6、 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拟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昨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根据修正案草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拟取消,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等11项行政审批也将取消。
考虑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规范和标准、随机抽查和日常巡查、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和信用管理系统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修正案草案取消了11项行政审批。
据了解,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共图书馆法草案、标准化法修订草案、船舶吨税法草案、*警武**部队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等。
文/王艳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