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运城公安机关近期依法严打了一批“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已打掉涉嫌“套路贷”犯罪团伙6个,刑事拘留33人,批准逮捕26人,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经营的*款贷**公司20余家。这是山西公安机关集中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第一枪”。
■案例
*款贷**4万元 实际到账仅3万元
2017年12月,刘某通过运城某小额*款贷**公司*款贷**4万元,但实际到账只有3万元。到了还款日,刘某联系小额*款贷**公司的业务员进行还款,但是业务员恶意不接电话,导致刘某未能如期还款。
后来,刘某的抵押车辆被小额*款贷**公司偷走,并被索要“拖车费”“违约金”“罚息”等各项费用共计51600元。小额*款贷**公司威胁受害人,不还钱就卖车。
在受害人无力偿还情况下,该公司又要求刘某先后通过其他小额*款贷**公司及个人借款,以贷还贷。在反复借贷中,受害人刘某不仅车被扣走,还欠下小额*款贷**公司10余万元的债务。2018年2月13日上午,刘某向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报案。
借十万“滚”成百万 他不堪压力自杀
张某帮朋友李某在运城几个小额*款贷**公司共计*款贷**数十万元。因李某未能如期还款,该*款贷**公司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频繁对受害人张某及其家属进行骚扰。还以张某家人安全对张某进行威胁,同时收取张某高额的罚息,威逼利诱张某去别的小额*款贷**公司进行转贷。
在一层又一层的套路之下,张某的欠款达到近百万元,无力偿还的张某,在巨大精神压力之下,最后选择了自杀。
2018年4月24日,张某的妻子崔某向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报案。
故意制造违约 *力暴**威胁催收
“套路贷”的报案接踵而至,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成立专案组,对近年来盐湖区涉车贷、房贷纠纷的警情进行分析研判,发现了一批涉嫌“套路贷”犯罪的重要线索。
专案组发现部分小额*款贷**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特点:
前期在受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高额的手续费(即犯罪嫌疑人所称的“砍头费”),导致受害人实际到账数额与合同数额相差甚远。同时让客户签署虚高或空白合同,固定其所谓的“合法证据”。
中期故意制造违约情形,以*力暴**、软*力暴**、威胁等手段进行催收,并抢夺、窃取受害人的抵押车辆。
后期在控制被害人车辆后,巧立名目,以收取“拖车费”“违约金”“罚息”等各项费用为由,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
专案组收网 打掉6个犯罪团伙
经过长达3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决定收网。
4月25日8时许,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组成26个抓捕小组,全面出击,兵分九路对盐湖区26家以“车贷”“网贷”“信用贷”之名进行“套路贷”的公司进行查办。这次行动,带回各类涉案人员423人,查扣各类机动车345辆,暂扣33台电脑主机、7台笔记本电脑、1个移动硬盘等电子设备。
经过深入挖掘,打掉了6个涉嫌“套路贷”犯罪团伙,针对刘某和张某下手的团伙就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