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检微提醒」新型网络*场赌**你见过吗?

导语:

值此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之机,本着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不停地打,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治安环境为原则。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一批涉赌犯罪分子,严肃追责一批赌博活动的幕后“保护伞”,龙检君本期推出以案说法微信,希引起广大群众重视。请看:

2018年2月1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林某某通过微信“抢红包”结识,因二人参与微信“抢红包”总是输多赢少,萌生组建自己的微信红包群的想法。后二人商量制定了“扫雷抢红包”的规则及赔付方式。

即群里任何人均可发红包,每个红包需要发8人份,红包金额在50至300元不等。在发出红包时,发红包者会在红包上设定一个数字,抢红包者抢到的红包尾数是该数时,即为“踩雷”,这时抢红包者就需要向发红包者支付红包总数1.5倍的金额。

为了让“红包群”规范并且能长久发展,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找来詹某某帮忙管理,负责每天建立新的“红包群”,维持“红包群”秩序,记录钱款进出情况等。前期准备完成后,詹某某利用微信组建了名为“8包单雷50-300”的“红包群”,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林某某将之前参与抢红包认识的人及自己的朋友拉进“红包群”内,从下午14时到晚上11时不间断的抢红包。在“红包群”里詹某某还控制着一个名为“免死666”的微信号,这个微信号安装了抢红包外挂软件,会自动在群内抢红包,并且抢到的红包不管有没有“踩到雷”都不用进行赔付,属于二人纯获利收益。

2018年2月7日晚,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林某某、詹某某有利用微信进行赌博的嫌疑,后民警在三人租住处将三人抓获。三人在被抓获时,仍以为自己建立只是单纯的“抢红包”群,而不知该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涉嫌开设*场赌**罪,梅列区检察院在侦查监督批捕阶段,认真研判证据,向梅列公安分局提出电子证据的取证建议,使得网络上的证据得以全部保存,为今后法庭诉讼提供确实保障,新型的网络上*场赌**——抢红包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检察官感觉该案具有重要的普法意义,避免类似情况再次蔓延,现释法如此:

龙检君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场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5万元以上;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林某某、詹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建立微信群,并组织多人在微信群中“抢红包”,抽头渔利2万余元,2017年3月16日,检察院认为二人行为涉嫌开设*场赌**罪,决定对二人批准逮捕。

龙检君提醒:

由于作案手法简便、隐蔽性高、流动性强,以微信发红包、抢红包形式开展的赌博活动危害甚于传统赌博。

微信抢红包,本是家人、朋友之间增进感情的游戏,他人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进行微信“抢红包”均涉嫌赌博,群主更是涉嫌开设*场赌**罪。年轻人要在道德、法律框架内衡量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避免步入邪途,甚至可能因此致自己锒铛入狱,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