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号晚上,一辆轿车停在了柳州市荣和天誉地下停车场的入口处,其他人想要开车进停车场也进不去了。这车子是谁停的?又为什么要堵在停车场的入口处呢?
记者在现场看到,荣和天誉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入口处,停了一辆白色小轿车。由于停车场是一进一出,保安只能把出口的栏杆打开,让其它车辆从出口进出。记者经过了解得知,白色小轿车是小区业主侯先生停的。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对物业新出的一项规定不满。

业主 侯先生
荣和物业的要求是,只有买了车位的业主,才能进入小区,搞得我们非常麻烦。
侯先生说,以前,只要买了车位,一个车位可以登记几个车牌,车多的业主,或者有亲友来访,都可以开车进入地下停车场,停到一些没人使用的车位上,挺方便。而新的规定是,买了几个车位,就只能停几辆车,其余的车一律不准进入地下停车场。这项规定是几天前才出来的,此前物业并没有和业主商量过。

不过,一个车位对应一辆车,很多小区都是这样管理的,按说侯先生不该如此大动肝火。对此,侯先生说出了原因,他本人有3辆车,也买了3个车位,但开发商给的合同有问题,导致第三个车位已经付了钱,却无法交付,再加上物业这项新规,他的第三辆车没法进入地下停车场了。
业主 侯先生
有三辆车,两个车位,但是我后来又买了一个车位,后来买的这个车位,房开给我签的是一份阴阳合同,面积不一样,后来房开又交不出车位,没办法,现在也在和房开沟通中。
侯先生说,他买的是子母车位,主合同上却是一个标准车位,面积是21.52平方米,而合同补充协议上又标注了另一个12.72平方米的车位。他觉得这与他实际要买的车位不一致,所以拒绝签合同。就这个问题,近半年来他多次和开发商交涉,但迟迟没有合理的解决方案。现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才怒火中烧,把车停到了地下停车场的入口。那为什么不能让侯先生到停车场临时停车呢?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了解情况。

小区物业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说,因为小区的停车位已经卖完了,而侯先生的两个车位都停了车,为了避免其他业主的车位被占用,侯先生的车才没能进去停放。
柳州市荣和天誉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张先生
有个车位没收,他就只有两个车位,懂我的意思吧,我只能算他有两个车位。我就算他三辆车下去,他已经停了两辆了,那第三辆他停哪呢?
不过记者提出,侯先生并非只买了两个车位,而且第三个车位没法交付的原因,也不是侯先生造成的。对此,张先生表示,物业只负责管理小区,至于侯先生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他们可以约双方进行协商。但侯先生这么做,影响到了小区的正常秩序。就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侯先生的行为不可取,会涉嫌影响公共秩序。不过物业在出台新规定的时候,可以更人性化一些。

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一辰
业主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里面,对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有没有进行约定,这种是不是一种重大事项的变更,是否是需要公示,要经过业主同意,这是第一个。而且即便是要进行变更,应该考虑到合理性和人性化服务的性质。
律师也表示,侯先生有权拒签标的物不明的合同,而开发商应该及时解决问题。
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一辰
谁卖给他车位,就应该由谁来和他进行协商修改,这是第一个。第二个,要考虑到签合同,他购买的本意,如果购买的本意,是要购买一个子母车位,他确实是有权利要求在合同进行明确,他所购买合同下的物品,标的物是什么性质,他是有权利要求明确的。
14日下午,在民警的协调下,侯先生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侯先生的车子可以临时停到停车场里,而关于此后的停车方案,开发商暂时还不能答复侯先生。

记者:朱小刚 朱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