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小安律师
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对方仍然不主动履行,那么就要走强制执行申请,查封对方财产、冻结银行账户、微信支付账户等,那么就要涉及到计算执行金额的问题,今天简单梳理一下如何计算的问题。
一、一般债务利息
如果判决确定了利息,则存在债务利息,计算方式为:
一般债务利息=计算基数×利率×迟延履行期间
当然,如果生效判决没有支持利息,则就不存在一般债务利息,此部分为0.
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到了之后,申请人除了一般债务利息,依据法律规定,还可以主张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最终,执行总金额=本金+一般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三、案例说明
举一起民间借贷案例,来予以说明。
一审、二审判决书载明:
由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0元;并以借款本金 8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11月18日至2020年8月19日止期间的利息;按年利率15.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止期间的利息;按年率14.8%计算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被告实际履行偿还借款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以计算到2022.12.19日为例,则:
一般债务利息=10853.33333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2394
总计执行金额=本金+一般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144403.8925
具体计算,因涉及到不同期间,利率标准不同(2018年11月18日至2020年8月19日止期间为月息2%,2020年8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止期间为15.4%,2022年1月20日起至被告实际履行偿还借款完毕之日止为14.8%),故用EXCEL计算更为方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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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民间借贷一案本息计算表(至2022.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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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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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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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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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数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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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8至2020.8.17利息 |
33600 |
计算公式:800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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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8.19利息 |
103.2258065 |
计算公式:80000*2%*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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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0.8.19利息 |
33703.22581 |
2018.11.18至2020.8.19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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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0后利率 |
15.40% |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年8月20日*款贷**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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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数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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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2.1.19 |
17453.33333 |
计算公式:80000*15.4%*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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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后利率 |
14.80% |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1月20日*款贷**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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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算到2022.12.19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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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19利息 |
10853.33333 |
80000*14.8%*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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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本息+一般债务利息) |
142009.8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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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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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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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期间 |
171 |
2022/7/1 |
2022/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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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2394 |
计算公式:80000*0.0175%*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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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息总计 |
144403.8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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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