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的巾帼之花——记全区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先进个人叶开华

助企纾困的巾帼之花——记全区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先进个人叶开华

灵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叶开华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灵山县人民法院每个人都是参与者、推进者,每个法院人都代表法院的形象,法院的人人事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

而先后荣获“全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民二庭法官叶开华,就是为灵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法治先锋军中的一员“猛将”。

善意文明司法,灵活保全助企纾困

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十余年的叶开华,始终坚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竭力“让司法更有温度”,力争厚植经济发展的法治沃土。

“我们公司一直是积极应诉的,这次冻结阻断了公司资金的正常流动,公司项目建设无法推进,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也受到了影响。”诉讼服务大厅内,叶开华正在耐心倾听涉案企业员工的诉说。

原来,在原告广西某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钦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告名下价值80万元的财产进行保全,法院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冻结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80万元。

被告钦州某混凝土公司称该冻结措施严重影响企业自身生产经营,遂向法院提出以保险公司为其出具的担保金额与保全金额等额的保险保函作为反担保,申请解除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以便正常推进公司项目建设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企业日常生产经营。

“大额银行存款被冻结后确有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被告提供了与本案财产保全金额等额《保单保函》作为担保,与原告诉讼主张相当,在条件成就时能让原告迅速获得补偿,极大程度上消除了将来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风险,该《保单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属于充分有效的担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办法官叶开华耐心与涉案双方解释道。

最终,灵山法院裁定准许解除对被告钦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0万元的冻结。

灵活运用保全措施,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期待利益,又充分释放了被保全人的资金流动性,极大的促进了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提升,这也是灵山法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

温情调解假日不停,化解纠纷力促共赢

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止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更有高质高效的司法能力。而调解工作对于司法人员综合素质的考验难度,不亚于一件疑难诉讼案件。

“既然合同已经解除,我公司要求退还项目出资款,合情合理……”

“该返还,但是需要扣除部分亏损……”

“亏损计算不合理,不认同……”

这是2022年中秋假期的第二天,叶开华带着法官助理、书记员,坐在远程视频调解室,正与特邀调解员一道,做着一件合伙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

“你们签订的《协议书》已经载明双方公司的权利义务,调解需要的是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大好假日,既然大家都能聚在这里,何不冷静考虑一下,给出各自的方案来讨论,固执己见只会浪费大家的宝贵时间……”

最终,在叶开华与众干警耐心地听取当事人陈述后,摸清了当事人心态,找到了症结所在,促成双方形成了满意的调解方案。原告方企业得到90余万元的资金回笼,解了生产经营的燃眉之急,分期支付的方案也给了被告方企业喘息之期和后发之力,双方对法官叶开华弘扬企业诚信经营、协同努力、共克时艰的做法大加赞誉。

走访倾听呼声,座谈解疑答惑

从事民商事审判多年,走访工业园区、深入企业调研,已经成为叶开华每季度的必修课。

“今天,将以‘企业经营风险防范’为主题,从企业经营过程中签订、履行商业合同常见风险防范、劳动争议案件的风险防范等方面与大家交流……”

这是叶开华到灵山县某工业园区走访座谈的现场,她通过讲述一个个典型案例,向与会的企业家、员工普及参见的劳资矛盾点,并针对案例不断抛出问题,通过问答的方式,引导他们思考,增强了员工的守法维权意识,促进企业家形成依法用工理念。

“到工业园区走访调研,不仅能详细了解企业司法需求,防范和化解重大经济风险,更能明确表示法院对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帮助的鲜明态度,帮助市场主体坚定发展信心。”叶开华如是说。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心怀对法官职业的执着,对人民群众的热忱,叶开华一步一个脚印,兢兢业业办好每一起案件。用一个个有速度的案件,回应企业经营者对快速解纷的迫切需求;用一个个有力度的案件,维系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成功之花,需要无数汗水的浇灌。叶开华仍在奋力拼搏,为灵山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贡献着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