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在手指上的饰物,又名戒指,史书中将它称为“约指、手记、代指"等等。

早在四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国的先民已经使用指环。在江苏邳县大墩子新石器遗址,便有兽骨指环和石指环出土。其中的一件骨指环,形如管状,高三厘米,直径二厘米,管壁较薄,通体光亮,出土时正套在人骨指部。山东曲阜西夏侯新石器遗址出土的一件指环,以白色大理石凿成,上开一个漏斗状小死,原来应嵌有饰物,现已脱落。整件器物选料讲究,制作精细,外径三点一厘米,孔径一点九厘米,出土时套在人骨中指。经鉴定,以上两件指环的主人,都是男性。在当时他们戴指环,主要是为了装饰。

商周以后,又产生了铜指环,铁指环。后代以金、银各种宝不制的指环最为流行。宝石指环可分两种,一种是纯以宝石制成,另一种则在金属指环上镶嵌宝石。史籍中有很多关于宝石指环的记载,常见的有翡翠指环、玉指环、玛瑙指环、火齐指环、金刚指环等。金刚指环最初是由外国传入。《宋书.夷蛮传》称:“呵罗单国治阇婆州。元嘉七年(公元四三零年),遣使献金刚指环。"《南史》中也有类似记载。这种金指环,在南京象山东晋墓曾有出土,其环身以金铸成,上缀一方形斗状小孔,孔内镶嵌金刚石一粒。

在古代指环的所有名称中,戒指一名最为常用,一直流传至今。戒指的作用,在从前并不是作为装饰,而是古代宫廷中后妃们用作避忌的一种标记。当某一后妃有了身孕或其他情况不能接受帝王的“御幸″时,即在手指套上指环,以示禁戒。后来这种指环流传到民间,成为普通妇女的饰物,戒指本身的含意也渐渐消失。后世多作为饬物或信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