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挣钱心切,网络上做招嫖“生意”,还把女朋友拉下了水

来源:浙江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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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男子奚某以前在外经商,但由于经营不善,加上受网店、微商等冲击,他不得不回家另谋出路。挣钱心切的他,竟然瞄上了微信招嫖的生意。结果,不但自己锒铛入狱,还害得女朋友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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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7岁的奚某是天台县人,之前在外地经商开店。2017年,由于经营不善,加上受网店等冲击,他只能回到老家另谋出路。奚某时常思考,自己要想赚大钱,必须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的力量。

一天,他在微信上查看附近人的时候,一名陌生的女子主动添加他为好友,并询问他是否需要“特殊服务”。一旦价格谈拢后,对方称可以将年轻貌美的女子,送到他的住所。这使他眼前一亮,终于找到了要做的“生意”。 奚某第一步计划,先寻找年轻美貌的女子。一到夜晚,他便出入众多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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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18年年初,奚某如愿以偿地找来了几名愿意从事特殊服务的女子。紧接着,他申请了多个微信,并将微信设置成女性。然后再从网上*载下**大量年轻貌美的女子照片当微信头像。一到深夜,他就打开微信搜索附近人,主动添加对方,询问对方是否需要特殊服务。当对方答应后,他就马上开车将女子送到对方指定的地点。

一段时间后,他确实感觉生意不错。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手底下年轻美貌的女子数量太少。2018年上半年,他从手下一名女子处获悉,一名姓阿的男子那有好几名卖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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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县人民法院法官 胡新华:利用卖淫女提供给他的信息,联系了阿某,阿某把两个卖淫女带到天台来,然后由奚某提供住宿、吃,帮助联系嫖客,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这个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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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方送过来的卖淫女到天台后,需要住宿和吃饭,奚某这时想到了他的女朋友高某,当时高某在天台城区正好租了一幢民房。经过奚某的劝说,高某就同意了让外地过来的这几名卖淫女在她那里吃住。忙的时候,高某还开车帮助接送。

天台县人民法院法官 胡新华:高某她主要是烧饭给卖淫女吃,帮助接送卖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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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快,奚某等人的行为也被公安机关获悉了。2018年11月8日,奚某和他的合伙人阿某,以及他们手底下的几名女子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而令奚某意想不到的是,他女朋友高某也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一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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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法院法官 胡新华:她在本案中是接送卖淫女,给卖淫女提供食宿方便,她的犯罪行为是体现在这两个方面,对于高某的这种行为,她的犯罪行为较轻,但是她在共同犯罪中也是起到一定的作用,也就是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共同犯罪,依法也应当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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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天台县人民法院判决:奚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以被告人阿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以被告人高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于三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全部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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