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有什么心得 (怎么解决零容忍)

零容忍太可怕,论如何做到零容忍

零容忍,就是零度容忍,就是对任何程度的违犯律定都不容忍。单就反腐败而言,“零容忍”意味着:队伍,不能有一个贪腐的;个人,不能妄拿一分钱财(物),也就是对额外进项大于零坚决说不——只“容忍零”。

《淮南子·泰族训》中记孔子语:“小利破义,小义破道。”宋朝词人、秦桧同事吕本中在其《官箴》中有言:“一点贪污,便为大恶。”清朝比较有名的清官、福建巡抚陈瑸有言:“官吏妄取一钱,即与百千万金无异。”(《清史稿·陈瑸传》)陈瑸同时代清官张伯行更有言:“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傥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刘声木《苌楚斋随笔·张伯行论财帛》,姑且全录)海宁县谯楼有张津题联,语或出此:“宽一分*民则**多受一分赐;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钱。”(阮葵生《茶余客话·海宁谯楼联》)这些可为“零容忍”的注解。“差若毫蹜(音速,缩),缪以千里”(《礼记·经解》引《易》曰)——“君子慎始”啊!

为什么要“零容忍”?

小时候常听老辈人评价某个孩子说:“从小看大,三岁至(看)老。”(多用来贬评)《盐铁论·周秦》中有语:“慈母有败子,小不忍也。”人如此,事儿亦如此。

为什么要“零容忍”?就是因为事情特别是坏事如果不能被及时有效地扼杀在“摇篮”,它就会由小变大、愈演愈烈、星火燎原、广泛蔓延,或恶性循环,最终“船到江心补漏迟”——“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为有万一就可能有万二、万三……收拾不住,“忽于微而至大”(刘基《郁离子·乱几》)。体现在一个人身上,就是其会越来越坏——随着年龄的增长,其破坏力也会越来越大;如果其成为不良参照,那么会有更多的人、即使是相对好的人也会比对之学坏——坏事做得越来越多越大的同时,坏的群体会逐渐形成并且也会越来越多越大。所谓“蚁穴溃堤”,情形类似。“零容忍”就是要防微杜渐。

刘备临终曾遗言儿子、后主刘禅:“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应该也是出于对这种渐变可能的担忧。对儿子刘禅,刘备当然是“从小看大”的,只是不能很理智、很冷静、很现实地作“三岁至老”的分析而已——天下反正好歹是交给你了。如果刘备确曾托孤诸葛亮“若嗣子(刘禅)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三国志·诸葛亮传》),那说明其对儿子实是信心不足的,尽管其言可能是假惺惺的——诸葛亮自也不会当真。

如果第一个钮扣扣错了,第二个、第三个……跟着也会扣错,此可名之为“扣扣理论”。美国人有一个“破窗理论”:一窗破而不修,渐渐地就可能导致整栋楼的窗破,进而可能导致整栋楼塌圮。这一“理论”更深刻、精辟而成型,公认是“零容忍”的理论依据。颜之推《颜氏家训·兄弟》中早有言:“譬犹居室,一穴则塞之,一隙则涂之,则无颓毁之虑。”《盐铁论·申韩》中亦有“御史”言:“衣缺不补,则日以甚;防漏不塞,则日益滋。大河之始决于瓠子也,涓涓尔;及其卒,泛滥为中国害……”有两个例子或可进而说明之。一个是陈佩斯小品《胡椒面》所表演的:见(误以为)别人拿走饭店的调味瓶而没人管,自己就揣走饭店的碗。一个是哄抢货物:货车肇事,货物散落一地,有一人开头拾拿,大多数人便会一哄而上甚至十百相传,“拦不住”地哄抢……(这种事情时常见诸媒体)。这其中狭隘的一面就是人的从众心理——当然也可以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谁会“零容忍”?

对于一个具体的人(贪腐者)来讲,“零容忍”之涉及三方:官方,包括其所在、所属组织、单位、机构及各种相关的公共机构;其他人,包括群体、亲朋;自己。“零容忍”只是一个理论、理想状态,实际上三方都很难完全做到,都不会认认真真地、煞有介事地彻底“零容忍”。——“难得糊涂”一直是很有市场的。

首先,官方不会。官方培养、使用、监督人,更保护人。官方更大度,对于有苗头的、反映不好的、反响较大的,一般会负责任地“诫勉”谈谈;就算抓了现行,一般也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惩前毖后,治病求人”,或“下不为例,网开一面”,这些都是官方用心良苦的一贯做法。官方一般不会一棍子打死,更不会落井下石(个别当权者的公报私仇另当别论)——而你一旦“犯事儿了”、“进去了”,那你就是“弱者”了,往往会博得宽容、同情甚至理解,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是可能的。“宽猛相济”——很有效的古训——是我们切实的考量。绝对“官方”之《刑法》中之“贪污贿赂罪”也是有最低“量刑”起点的。

其次,其他人不会。人们通常不会那么天真,也不会那么较真,即便是对于一些簠簋不饰、有“不干净”嫌疑的人,大家通常也就是“事不关己”地窃议一番而已。虽然一方面我们会“从小看大”、会“于细微处见精神”地肯定或否定一个人,但另一方面我们又都不会“以一眚掩大德”,更不会吹毛求疵、以偏概全,我们都会理性地认为瑕不掩瑜,况且“水至清则无鱼”,这是历史经验。清而不刻是为官为吏乃至为人的度(肚)量,更是能力的一种体现。另外,一般情况下人都不会对自己那么苛求,于是将心比心地也就不会那么苛求别人——如果不能“零容忍”自己那也就不好“零容忍”别人;极端情况则是“笑贫不笑贪”,如此则根本就谈不上“零容忍”了。刘基在《郁离子·蜀贾》中托郁离子之口讲了一个故事:“昔楚鄙(边远地区)三县之尹三:其一廉而不获于上官,其去也,无以僦(音旧,租赁)舟,人皆笑以为痴;其一择可而取之,人不尤其取,而称其能贤;其一无所不取,以交于上官,子吏卒(待属下如儿子)而宾富民(待富绅如宾客),则不待三年,举而任诸纲纪之司,虽百姓亦称其善。不亦怪哉!”此类“笑贫不笑贪”以及试图“以毒攻毒”的例子历来不鲜见。这种实况是对清廉的极大讽刺——清廉有时就是会处于如此现实而残酷的尴尬境地的。

最后,看看自己会不会。这有两种情况:一般情况是更不会,一般人都不会那么跟自己过不去;另一种极端情况是绝对会——三方只此一方存在“会”的可能。真正能做到“零容忍”的就是自己——那些“极端”的、有“洁癖”的、定力强大的人会有基于良心的高度的甚至“置生死与度外”的自律,这凤毛麟角。后汉扬州刺史巴祗,接待私客不燃官烛,暗中对坐而聊而饮(三国吴人谢承《后汉书》卷五)。无独有偶,宋博平(州)郡守李某,“其人极廉介”,看家书即令灭官烛而燃私烛,阅毕复燃官烛。公私如此分明,够“极”的,确实有点儿“矫枉太过”(宋人周紫芝《竹坡诗话》)。无论汉三国,还是宋今,烛应该都不是什么稀罕物。这样的有点儿矫情的“零容忍”,只有自己能做到。

“零容忍”自己

这值得单独、展开说说,因为这最有现实警示意义。《尚书·旅獒》:“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为山九仞,功亏一篑。”自我零容忍首先即是一种德行。看几个清代“零容忍”自己的故事。

福建将乐县知县李皭(音叫,顺治年间人)“零容忍”自己及家人、身边人竟至于府桂民橘。到任将乐,李知县便与家人约法三章:“在官,俸金外皆赃也,不可以丝毫累我。”(徐珂《清稗类钞·李皭以俸金外为赃》)然后又指指官廨旁两棵鲜花盛开的桂树说:“此亦官物也,擅折者必治之。”一次“走基层”,随从仆人见道旁橘树硕果累累,便摘了一颗,被李皭看到:“岂可坏法自汝始!”不由分说立即下马予以杖责,并令赔偿;三年知县,“上官有索馈者,无以应,遂去官归”。不仅严于律己,同时严于律人;不仅“零容忍”于下,同时“零容忍”于上。就这样,李皭离开了群山环抱的将乐县。“俸金外皆赃”,很强的“零容忍”意识啊!

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赵阆仙督学风节》中记:“莱阳赵仑阆仙,康熙二十一年督学江南,力矫时风,清廉自矢,过江击楫曰:‘某若一毫自私,不能生渡江北矣。’于是干谒不行,孤寒吐气,簠簋之风为之一变。”发恶誓以表白自己,似乎是幼稚而不成熟的,更主要的是要观其行。赵仑是说到做到了,更多的人可能是言行不一的。一吏赌咒自己如再接人钱财手生恶疮,当又来送者,便贪心复萌,谓人曰“且放在我靴筒里”(冯梦龙《广笑府》)——反正腿脚也不在咒誓之列。一官上任便向神发誓“左手要钱就烂左手,右手要钱就烂右手”,送多难却,遂令下人出盘盒接收(石成金《笑得好》)——要烂就烂盘盒吧。誓没毁,钱没耽误收,“聪明”官吏自有办法。“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是古今贪官污吏的常态。

《郎潜纪闻二笔·两淮盐员之廉节》中记:“道光中叶,陶文毅整理淮纲,选江宁守平罗俞君德渊为运使。君初到扬,运库若洗,次年,遂有三百万之储。稍后,则高阳李廉访龠(音月)通,亦能一尘不染,诸务肃然;去任时,鹾(音痤,盐)商例有重赆(音晋,别赠财物),廉访力却之。陈臬两浙,卒后灵榇(音趁,棺材)过邗,商家仍申前请,其妻子仍力却之,谓遗令然也。呜呼!脂膏之地,为守难廉,综核之才,公私易昧,若二君者,可以风矣。”社会在发展,“脂膏”越来越多,“脂膏之地”越来越多,在“脂膏之地”为官的人更越来越多。遗憾的是总有一些之地之官不厌其烦地前“腐”后继,而其当初很可能是当着众人面红口白牙信誓旦旦过的。相形见绌啊!

王伯勉(字东皋)“少贫,借榻枯寺,忍饥读书,顺治初通籍,谒选,授行人,充山东诏使,却例馈,不干有司一语;迁吏部郎,掌选事,清介日有名,尝语人曰:‘岳忠武,吾县人也,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吾生平诵此二语,惟求无媿。’同年范印心自平阳入觐,知其贫也,怀金将贻之,谒其庐,语久之,卒不敢出而退。一羊裘十年,毛尽脱,同官醵金制裘一、帽一遗之,东皋曰:‘伯勉生平未尝受人一钱,何敢烦公等。’……既改御史……丁忧,服除遽卒,朝野惜之……”(《郎潜纪闻三笔·王东皋操行之清矫》)。人多适时“烧包”,如王东皋者能将“贫”进行到底的何其少也!

推衍论之,源于血缘关系的“零容忍”通常也是有效的。沈启震调任山东运河道时,其母戒之曰:“毋虑不足而多取一钱,毋恃有余而多用一钱。”(陆以湉《冷庐杂识·沈观察》)沈遂以“慎一斋”名其宅居,时刻为念,并成《慎一斋诗集》。有耿华平之母徐氏以诗寄在外为官的儿子,且报家事且勉励:“家内平安报汝知,田园岁入有余资。丝毫不用南中物,好做清官答圣时。”(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家教》)二母贤如“封鲊及书”之陶侃母。有其母必有其子啊!

有母子情,也有兄弟意。《郎潜纪闻初笔·潍县令之清操》中记:“河南侯户部抒愫,顺治壬辰进士,令潍县时,清操绝人。大贾郭某,陷于讼,荐绅为之请者以十数,侯闭阁不与通;同年某方守莱州,移书惩责,侯佯为莫解,复曰:‘滥竽作吏,旷职怀惭,苟有可以报朝廷、爱百姓者,教之敢不惟命。’守意沮。方抒愫出宰,其兄抒恽语之曰:‘吾家世清白,若以一钱归,吾不复弟视若矣。’故愫以清节特闻,兄之教也。”有刘球者,其事极若侯抒恽此般,事见《两般秋雨盦随笔·家教》:“刘球之弟玭,令莆田,寄球一夏布。球即日封还,贻书戒之曰:‘守清白以光前人,他非所望于弟者。’”世事无独有偶若此!这样之“零容忍”的贤兄难遇啊!

古人古书记述赞誉清官常用“不名一钱”一词,这可能是实际状况,更可能是著述者的一种带有宣传性、期待性的高估,而“不名一钱”作为一种状况正是对自己“零容忍”的反映和体现——“名一钱”便会“名多钱”。李时谦“为督粮道参议,操守孤介,不名一钱;未几卒官,将军、督抚、布按以下往吊,蓬蒿满庭,至无含歛(敛,殓)之具,皆为挥涕,醵(音聚,凑钱)金买棺,代为含歛,而归其丧于江淮”(王士禛《分甘余话·李时谦为官廉正》)。汤右曾“居官三载,不名一钱,此近日廉吏之尤著者,不可没也”(《分甘余话·汤右曾》)。

类“不名一钱”而有“一介不取”。“康熙时,萧永藻为广东巡抚,在官日一介不取;其纪纲之仆张二,洁如其主,以赂进者,亦正色峻拒之。”(《清稗类钞·萧永藻仆洁如其主》)此乃另一种上行下效、另一种管好身边人。“戊戌六君子”之一之刘光第,“生平一介不与、一介不取,古之狷者也。京官每以外省炭敬(陋规,冬季取暖期所送之礼)为挹注(取彼补此),刘独不然,有馈之者,必受呵叱”(《清稗类钞·刘光第却炭敬》)。进士出身的刘光第时为刑部候补主事。

清则刻,清官往往不止对己“零容忍”,对人亦如此,“眼里不揉沙子”,己所不欲而施于人。

事前“零容忍”

事后“零容忍”是治标,事前“零容忍”是治本,这更重要。事前“零容忍”就是“把丑话说在前头”,立足点是预防——防犯(范)于未然。事前“零容忍”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明晰禁讳之条条框框,二是营造舆论氛围。

明晰禁讳之条条框框要从三方面着手,即什么人、什么行为(受贿的途径、渠道、方式)、多大额度;原则上应力求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缝隙(额度方面很难做到这两个“不留”),甚至可以先不考虑可操作性与否。

《尚书·周书·吕刑》中记:“墨罚之属千,劓(音意,割鼻)罚之属千,剕(音费,即膑,砍掉脚)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周礼·秋官·司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此可见上古之“条条框框”已然如此之细。

《大清律例》中规定的刑罚也有五种,即笞、杖、徒、流、死(各有细分)。《大清律例·刑律·受赃》“官吏受财”款“枉法赃”条律定:“一两以下杖七十;一两至五两杖八十;……八十两绞。”“不枉法赃”条律定:“一两以下杖六十;……一百二十两以上绞。”且不说具体执行时能落实到什么程度,但底线为“一两”还是比较体现“零容忍”精神的。如今我们固然不能以1元为起点,当然也不能以一两(银子)能合今天多少钱为起点。

营造舆论氛围就是通过宣传教育营造“零容忍”的氛围,强化“零容忍”的否定性本质。通过正反面宣传,唤起人的特别是当权者的自觉、自律、自制、自控、自励、自警、自责意识。主张、倡导“零容忍”,其意义不仅在于表明态度和决心,更在于震慑已然、警诫未然,以求在非正面战场力所能及地发挥其作用并收到成效。

“零容忍”的尴尬或困境

审判一个贪官,主要要基于两方面考量:一是贪贿数额,二是贪贿方式(包括“情节”)。就“额度”上考虑,不可能任何额度的违犯都有对应的、明确的处罚方式、办法,当然更不可能从零开始论罪;就“行为”上考虑,条规的周遍、细化、繁复,行为约束上不留死角,那是另一种“零容忍”,其问题是执行难、落实难。

刑期可以细化,处罚起点可以控制到1元、10元,但这可行吗?香港廉政公署倡导、施行“零容忍”精神,受贿自不用说,即便是行贿也要“小题大做”地认真对待。据说,香港廉署处理过的涉案金额最少的案子其当事人行受贿金额才10港元。照此“大动干戈”地处理,一方面行政、司法资源会难以为继,一方面恐怕监狱就人满为患、“一床难求”了。过于细化近于儿戏,且浪费而不切任何时代之实际。“零容忍”之难不仅难在思想意识上,也难在具体操作上。

“零容忍”有两个明显的具有否定性的对立面:一是刑罚上的缓刑,二是实际处理上的法不责众。这两方面让“零容忍”很难堪。有检察专家曾不无担忧地说:“对职务犯罪处刑时片面从宽,盲目实行轻刑化、缓刑化,这种照顾性的司法结果,会消解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给社会造成不公平的印象,给公众以误导,不利于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

法不责众,这或许是一种切实的运作。法不责众实际上是法难责众,体现官方的无奈和妥协,这方面的例子古今不少。法不责众之“众”有两方面:一是人众,一旦具体案件涉及人太多,便要区别对待“老虎”和“老鼠”;二是财众,一旦贪腐个案涉案金额(财物)太多太大,不只挑战了视听,也会挑战司法。

“零容忍”的把握

《孔丛子·居卫》中记孔子之孙孔伋(子思)荐举苟变事。孔伋荐言于卫昭公说:“(苟变)其材可将五百乘,君任军旅,率得此人,则无敌于天下矣。”卫昭公也知苟变之材,但有一小事儿让卫昭公一直耿耿于怀:“吾知其材可将,然(苟)变也尝为吏,赋于民,而食人二鸡子,以故弗用也。”这卫昭公够不“苟变”的了。“以二卵焉弃干城之将”这样的因小失大划不来啊!孔伋晓之以理,最终说通了坚持“零容忍”的卫昭公。收税时吃拿了人家两个鸡蛋,这点事儿差点儿毁了苟变。不知苟变后来有没有让卫昭公及孔伋失望。这件事说明,一味“零容忍”也是有问题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特别是正当用人之时。

霸如齐桓公,其行事则与卫昭公大相径庭。将任用宁戚,群臣争谗之于齐桓公:“宁戚,卫人也,去齐不远,君可使人问之,问之而固贤,用未晚也。”齐桓公说:“不然。问之,患其有小恶;以其小恶,忘其大美,此世所以失天下之士也。”(李贽《初潭集·圣君》)“霸道”若此!齐桓公亦“患其有小恶”(“零容忍”实乃人性),与其患,不如不知,免得“咯应”。这是真正的“弃”瑕以用,应予点赞。

求全责备是不明智的,也是不现实的。不过,君上或他人可以不“零容忍”,自己却不可以不“零容忍”。

简介:本名张新春,辽宁新民人,1963年11月生人,市作协会员,编辑职称,喜爱文史,些有文章见媒获奖出版,现为国企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