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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发生在2008年的*杀凶**案,被害人是一名援交少女。这起案件牵涉了不同的社会话题——援交、*品毒**、边缘青年、单亲家庭等。这起案件后来被拍成大家比较熟悉的电影——《踏血寻梅》

这起案件就是轰动一时的“援交少女王嘉梅案”。究竟是谁竟然对这个16岁的少女狠下杀手呢?

少女失踪
2008年4月29日,一名女子向香港警方报案称,她的妹妹在4月27日下午2点左右,从大埔太和邨(音同村)从家里离开后,已经失踪两天了,就一直联系不上。而失踪者就是本案的受害人——王嘉梅。

根据王嘉梅姐姐向警方所描述——王嘉梅身材瘦小,身高149公分,体重82斤左右。黑色头发,方形脸黄皮肤。离家时身穿黑色T恤,黑色长裤。经常去油尖旺等地方玩耍。
由于香港每一年的失踪人口都有好几千人——其中16岁以下的失踪者占20%左右。而未成年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离家出走或者连续一段时间不回家都是十分常见。所以警方在刚接到王嘉梅姐姐报案时,就把它当作普通的失踪案件处理。就是我们很熟悉的操作——先将失踪人员的调查资料整合,然后打印出来再发放出去。
所以警察通过调查后获得了王嘉梅更多的情况:
王嘉梅,1992年生于湖南郴(chen)州。从小父母分离,王嘉梅7岁的时候由于年龄太小,妈妈和姐姐先搬到香港定居。王嘉梅寄宿在东莞一所学校读书,学校放假时就住在东莞的亲戚家。直到2005年,王嘉梅13岁的时候才获批证件,前往香港居住。

王嘉梅来到香港后,就和妈妈姐姐一直居住于大埔太和邨。中学的时候就读于她姐姐所在的大埔三育中学,和现在很多搬去香港的人不同——因为香港和内地的课程不同,以及英语水平问题,往往都跟不上学习进度。王嘉梅不但很快就跟上进度,而且学习成绩优异,可以说是品学兼优。一些科目更是全年级第一,而且多次获得奖学金。
除了学习之外,王嘉梅还积极地参加学校活动,担任着学校图书管理员等多个职务,并且多次的在校际的英语和普通话朗诵比赛中取得不错的成绩。同时,她还会去参加教会聚会。
但让人奇怪的是,在失踪前三个月,即2008年1月份的时候,成绩优异的王嘉梅却突然退学。一个品学兼优、乐观积极的女孩,为什么会突然退学呢?为什么退学不久后就失踪了呢?王嘉梅是否也真的像警方推测一样,处于青春叛逆期,只是离家出走呢?
或者,王嘉梅的失踪又另有原因?
调查
警方在接到王嘉梅姐姐报案后,便面向社会发出告示,并且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就在寻人启事发出没多久后,就有两个市*联民**系警方,称他们有王嘉梅的消息——根据两人的线索,失踪者王嘉梅是一名援交少女。
先简单说一下什么是援交少女:援交,援助交际的简称。这一词来自日本,主要是指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间“互相帮助,各取所需”,一方提供金钱,另一方提供服务。
那王嘉梅这样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怎么会成为援交少女呢?原来王嘉梅从小就梦想成为一名模特,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专业的模特儿。所以王嘉梅就利用学校放假的空余时间,学习相关知识,努力进修提升自己。
平时的生活之中到处也能看到一些与模特有关的培训广告,而这些所谓的模特儿培训公司,往往声称一条龙服务——如果学习培训完之后表现出色,就可以直接成为公司的签约模特儿,但条件限制就是必须要参加完成公司所有的培训。而培训期间更会请来一些明星同大家交流分享经验,或者偶尔提供机会为一些公司拍摄广告照片,但这些拍摄都需要自费聘请化妆师和摄影师。所有的这些其实就是一个圈套,目的只有一个——骗钱。而且有的公司更会像搞传销一样,向大家推销化妆品,不仅自己买,还要介绍家人朋友买。介绍人成功购买或者发展下线,就会有提成。(这不是传销是什么?!)
对于大部分涉世未深的女孩来说,以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又可以赚钱,又可以成名,于是就花费大量金钱参加这些模特儿培训。
刚开始的时候,为了凑这些培训费,王嘉梅还老老实实地去快餐店打工,每个月的工资只能够勉强够模特儿学校的学费。但是后来模特儿公司有所谓的“星探”跟王嘉梅说,觉得她很有潜质适合当模特儿,一定会把她捧红,公司也愿意为她先垫上5万块钱的模特儿学费,等她成名之后不要忘了公司,努力帮公司赚钱就可以了。
这些话只要换一个成年人肯定都不会相信,对于16岁的王嘉梅来说,这些话让她看到了希望,她觉得成功的那天很快就会到来。到了那一天,妈妈再也不用辛苦工作了。
所以,王嘉梅不惜放弃学业从学校退学,一心专注于自己的模特儿事业。但是没过多久,她就意识到自己做出的是个错误的决定,也看清了这一切都是骗人的。这时模特公司也认为王嘉梅已经没有了利用价值,就以王嘉梅不能履行合约为由,向王嘉梅追讨5万元的学费。
刚开始的时候,王嘉梅并没有理会模特公司。让人愤怒的是,后来模特公司竟找来*债追**公司向王嘉梅要钱。一个只有16岁的女孩,一时之间怎么能拿出5万块钱呢?更过分的是,*债追**公司威胁王嘉梅说,如果她没有在指定日期还钱的话,就将她之前在模特儿公司拍摄的裸照贴到她的学校、她家附近,还有她妈妈和继父工作的单位。
面对凶狠的*债追**公司,弱小的王嘉梅在绝望之际,突然记起有同学曾经在她面前提起过做援交。走投无路的王嘉梅决定试一试。
这时再说一下那两个人向警方提供的线索:
第一个人阿邦,是一个电脑程序员。他说在王嘉梅失踪当天的早上,他都见到过王嘉梅,阿邦说自己在网上的一个论坛看到王嘉梅4月5日发的一个帖子,帖子内容大意是说她自己需要钱去补习,希望有人能够帮她。

于是阿邦就被王嘉梅的帖子所吸引,4月20日阿邦第一次约王嘉梅提供服务。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在这之后阿邦多次约王嘉梅。而最后一次约王嘉梅是在27号凌晨——就是王嘉梅失踪当天,阿邦约王嘉梅在深水埗地铁站见面,然后两人一起去了一间酒店。阿邦说,当天见到王嘉梅感觉她心情低落,王嘉梅告诉他,有人想要把她逼死。阿邦见王嘉梅心情不好,就只是在床上抱着她聊天——当天并没有要求王嘉梅提供服务。这样一直到了早上9点钟,阿邦把钱付给王嘉梅之后就分开了。
以上只是阿邦的片面之词,真相是怎样,就需要警方调查了。于是警方就调查王嘉梅的通话记录,发现阿邦曾在28日——即王嘉梅失踪后第一天,打过王嘉梅的电话,但这并不能排除阿邦对王嘉梅失踪是不知情的。因为有可能是阿邦故意引导警方认为他和王嘉梅的失踪没有关系。于是警方开始对阿邦进一步调查。
第二个向警方提供线索的人是谢彦德。

谢彦德告诉警方,他有一个朋友丁启泰,多次和他开玩笑说杀了人。本来谢彦德并没有在意,因为丁启泰要吸毒,就以为丁启泰吸毒过量胡言乱语。但自从看到王嘉梅失踪的消息过后,丁启泰对他所描述的受害人的特征,和失踪者王嘉梅是一样的。短头发,大眼睛,个子不高,身材较瘦。

谢彦德还补充说道,在26号到27号凌晨,他和多名朋友——包括丁启泰,一起去KTV玩。他们那天和平时一样喝酒聊天,丁启泰也是一如既往的吸毒,朋友们都见惯不怪了。谢彦德他们一直玩到27号早上才回家,谢彦德和女朋友顺路将丁启泰送回其石硖尾的家。在同一天晚上——27号晚上9点钟左右,谢彦德突然接到丁启泰的电话,丁启泰在电话里说自己杀了人。丁启泰说,谢彦德把他送回家后他找了一个援交少女,但醒来后却发现援交少女已经死了。谢彦德接到电话以为丁启泰只是开玩笑,过了没多久,丁启泰再次打来电话说,已经将援交少女的尸体处理好了,说他把被害人头颅扔在九龙城码头的海里面。但由于丁启泰经常吸毒,也不知道他说的话哪一句真哪一句假,谢彦德就没有在意。
谁知道过了不久丁启泰第三次打来电话,跟谢彦德说他已经把部分残肢,扔在石硖尾街上的一些猪肉摊,混在了售卖的猪骨头里面。听到这里,谢彦德开始对丁启泰说的事情有所怀疑。
第二天,再次见到丁启泰的时候,丁启泰竟然又问:“你信不信我杀了人?”
谢彦德立即反问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丁启泰笑道:“肯定不是啊,只是和你开玩笑的!”
之后谢彦德也想过要不要报警,但又想到就算丁启泰说的话是真的,那也只是他一个人的片面之词。于是谢彦德就没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看到警方的寻人启事,才发觉失踪的女孩跟丁启泰所讲的极为相似,由此决定向警方提供这一情况。
嫌疑人
接下来警方调查发现阿邦和王嘉梅的失踪没有什么关系,于是就排除了阿邦的嫌疑。
于是警方就开始调查有着嫌疑的丁启泰。警方首先调取了王嘉梅的通话记录,但是并没有找到和丁启泰的通话记录。那是不是就说明丁启泰与王嘉梅的失踪没有关系呢?
警方开始从王嘉梅的通话对象逐个进行排查,发现最近和王嘉梅通话的一个电话号码比较可疑——这是一张太空卡,查不到号码主人。太空卡其实就是不需要进行实名登记的电话卡,和我们内地以前称为甩卡的手机卡一样——把卡里面的话费打完就把卡甩掉丢掉。因此很多犯罪分子就会利用太空卡作案,虽然太空卡没有实名,不能查到使用者,但是通信公司把电话卡销售出来的时候,是分了批次的,哪一批电话卡在哪个地区进行销售其实是有规定有记录的。
所以警方就据此查到和王嘉梅通话这张卡,售卖地点就在油麻地的庙街。而庙街恰好是丁启泰经常来的地方,同时王嘉梅打出最后一个电话时,定位记录显示是在深水埗地铁站附近——而丁启泰恰好正是住在深水埗地铁站附近。这些证据都显示丁启泰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立即对丁启泰的住所进行监视,丁启泰的住所位于石硖尾的仁发大厦二楼的一个劏(tang)房单位。这里说一下什么叫做劏房,“劏房”即是将原来的住宅单位分割成数个更小的出租单位以供低收入家庭或人士居住。“劏房”其实是民间对于这类分割出租房的习惯用语,而这类房还有一个更专业的名称,叫“分间楼宇单位”。
和丁启泰住在一起的还有一名男子——后来知道他叫阿辉,警方怀疑是两个人一起做的案,于是立即对丁启泰的住所进行搜索,结果在屋里的电脑、椅子、浴帘等地方发现了多处血迹。这些血迹的发现更加说明,丁启泰很可能和王嘉梅的失踪脱不了关系。难道王嘉梅已经遇害了吗?警方立即把两人逮捕回警局,然后进行询问。
结果无论警方怎么问,阿辉都回答说,对王嘉梅失踪的事情他完全不知道,他说,在这期间,因为有事情要办,他回内地了。后来翻查海关出入境记录显示,阿辉确实在那段时间回了内地。
接下来警方对丁启泰进行调查:(看到丁启泰本人的时候,觉得和电影里面丁启泰的扮演者真的很像[捂脸])

丁启泰,生于1984年4月。在他5岁的时候一家四口出了车祸,亲眼看到母亲当场死亡,而丁启泰也在这场车祸中头部受了重伤。这次车祸给丁启泰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所以在丁启泰8岁的时候,因为有问题去看了精神病医生。同一年,丁父再娶,丁启泰就和父亲、继母以及弟弟一起住在石硖南山邨。顺便说一下,在离南山邨不远的地方——石硖尾邨曾在1994年发生过一起纵火案,这起纵火案造成12人死亡,而纵火的凶手已经获释出狱,有时间再讲一讲这起案件。说回丁启泰,上学只读到初中一年级,在他15岁的时候就因为伤人,被判入男童院。

男童院是未成年男孩心理健康教育与康复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年龄不到18周岁的男孩因为心理不健康等因素而构成犯罪,但由于未满18周岁就会被送进男童院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康复治疗,或者是年龄不到18周岁的男孩因其他人或事而造成心理阴影的,也会被送进男童院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康复治疗。其实感觉和内地的少管所差不多。
丁启泰从男童院释放出来后开始四处打零工,16岁开始就沾上*品毒**,而且开始嫖妓。之后就开始游走在黑社会边缘,但只是充当一些喽啰等小角色。21岁到案发时——24岁,丁启泰白天靠贩卖*私走**香烟和盗版光碟盗版书籍赚钱,晚上就去夜总会吸毒、嫖妓。丁启泰就过着这种昏昏暗暗的生活。
真相
让警方比较意外的是,面对询问,丁启泰直接承认王嘉梅已经遇害,凶手就是自己。然后就向警方交代了作案过程:
原来丁启泰也是通过网上的论坛认识王嘉梅的。丁启泰在26号当天晚上与朋友(谢彦德一伙人)在夜总会喝酒,一直玩到27号凌晨才回到家里休息。等他醒来之后已经临近中午,这时他在论坛找援交少女,结果就选中了王嘉梅。然后就约王嘉梅在深水埗地铁站见面,两个人一起吃了中午饭之后,就来到丁启泰的家里。
进屋后,王嘉梅和丁启泰聊天,然后就聊到彼此的生活和家庭,丁启泰说,他记得最后王嘉梅对他说“好想离开人世”。聊完天之后王嘉梅就去洗澡,而丁启泰就开始吸毒。
由于吸毒的原因,丁启泰声称对之后发生的事情想不起来。隐隐约约记得王嘉梅说,想尝试一下吸毒的滋味,于是丁启泰就给了她一点。后来只记得在交易的过程中,王嘉梅很high......
等丁启泰醒来的时候,就发现王嘉梅躺在他身边,嘴边流了一点血,手脚很冰凉,这时丁启泰才发现王嘉梅已经没有了呼吸心跳。于是丁启泰知道自己闯了祸,然后想办法处理尸体。他先将尸体肢解,然后把内脏、肉块等剁成一小块一小块,直接扔到厕所冲走。骨头部分就偷偷的拿出去混在石硖尾街市的猪肉摊里面——此事当年在香港带来极大的影响,石硖尾人心惶惶,担心自己曾经吃到人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石硖尾的猪肉生意一落千丈。
而王嘉梅的头骨,丁启泰刚开始声称他是通过步行,然后丢到九龙城码头的水中,但是警方通过调查,立即否认了他的步行路线不可行,丁启泰又改口是通过乘坐6c线路的公交车。
由于尸体对于定罪极为重要,警方动用大量警力进行搜寻。最终只在丁启泰家里发现几处属于王嘉梅的血迹,在石硖尾的猪肉铺中也没有检验到王嘉梅DNA的组织。

警方最后把希望放在九龙城码头,但是经过多次潜入水里打捞,也没有找到王嘉梅的头颅。这使得调查,到了最后关键的时刻,陷入了僵局。如果找不到证据,就很难以谋杀罪名控告丁启泰。


由于这起案件当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各方面都对警方进行大力地支持。最后在香港渠务署(大概相当于内地的水务局)以及维修承建商的协助之下,终于在大厦污水沟的某个地方,找到二三十块人体组织,经过法医检测,确定尸块的DNA属于王嘉梅。

为了找到尸体证据,真的是历尽千辛万苦。因为在石硖尾的很多这些旧楼,由于房子年代也很久,哪里有排水沟在渠务署是根本没有记录的,再加上大厦里面的房子,都被隔成了大量的劏房,每一间房都会有排水管,污水沟被人改到像迷宫一样。
审判
案件在尸块被找到后,人证物证都有了,法院就开始审理。丁启泰被控非法处理尸体罪,谋杀罪等,据称,警方本来想多控告丁启泰一条罪名——与未成年少女发生*行为性**罪,也就是香港俗称的“衰十一”。因为这项罪名“与未成年少女发生*行为性**”刚好11个字,就被称做“衰十一”。

但是由于和丁启泰发生关系的另一名少女不愿意出庭作证,只能作罢。这里提一下这名少女,是丁启泰在杀害王嘉梅过后,找的另一名援交少女。想一想是不是觉得丁启泰很恐怖?幸运的是丁启泰没有对这名女孩下毒手。

另外,丁启泰的父亲本来就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丁启泰被捕后他父亲操劳过度,在丁启泰还没有被正式定罪时,他父亲就已经离世。这一点也是让人唏嘘不已。庭审时丁启泰的律师试图以他吸毒药物导致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杀人,以此引导陪审团以误杀罪名控告丁启泰。控方律师随即予以反驳,法官也同时提醒该案件已经被媒体广泛报道,不可因为同情而判丁启泰误杀。最后陪审团一致裁定丁启泰谋杀罪名成立,谋杀罪被判终生监禁,非法处理尸体罪被判4年。
这个案子之中的受害人王嘉梅,真的是不幸中的不幸,被模特公司骗钱然后*债追**,迫不得已走上这条路。这样的故事我觉得只有电影里面才会发生,王嘉梅一出生,父母就离异,母亲远走他乡,后来在她13岁的时候终于来到一直梦寐以求的香港,靠着自己的努力,读书成绩优异。按照她学校副校长的话,就是准大学生的材料。但是可能由于地域文化的差异,她在学校受到同学的排挤,在学校不开心,就离开学校想以另一种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谁知遇到模特公司以各种手段骗钱。
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当中,多关心一下家人朋友,很可能一句话就能对人有所帮助。
#夏日生活打卡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