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
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将于2022年2月15日上线,上线前暂停医保相关业务,具体如下,如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停机对象
浙江省本级、杭州、金华、湖州医保患者
停机时间
1.浙江省省本级、杭州:2022年2月10日0时至2月15日0时
2.湖州:2022年2月10日23时至2月15日0时
3.金华:2022年2月12日0时至2月14日24时
门诊
结算停机期间门诊费用需患者全额垫付,浙江省本级患者停机结束后本人发起报销支付业务(即线上零星报销业务);杭州市医保患者于3月15日后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银行卡,前往就诊医院重新医保结算;省内异地患者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银行卡,回参保地报销或前往就诊医院重新医保结算。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住院
结算停机期间出院的医疗费用需患者全额垫付,停机结算后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银行卡前往医保中心报销(最迟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
如您有任何问题,可至两院区服务大厅咨询,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571-87377505。
编辑:婧 审核:珑
来源:医保和物价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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