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管理办法 (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信息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的公告(琼税三稽告〔2023〕37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发布日期:2023-0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因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相关人员的税收违法当事人中核恒通(海南)能源有限公司,以信息网络刊登方式通过《税务事项通知书》将其拟公布失信信息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附件:中核恒通(海南)能源有限公司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联系信息小编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载下**:

中核恒通(海南)能源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docx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琼税三稽通〔2023〕8055号

中核恒通(海南)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9034MA5T2L406D):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

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参考使用,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中核恒通(海南)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469034MA5T2L406D

注册地址: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文黎大道8号A座1013室

法定代表人:王高峰,男性,居民身份证:370285********3213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及虚开普通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8份,金额123934.50万元,税额21068.86万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