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引诱酒吧服务员,事后不爽反咬一口!

女子酒吧醉酒,在卫生间被人按在墙上交流,法院审理后认为她非自愿,但小编更相信被告人的陈述。

案件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薛亚飞,男,汉族,1988年4月23日出生,初中文化,酒吧员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薛亚飞于2020年10月27日2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某酒吧卫生间内,趁被害人马某某(女,33岁,北京市人)醉酒之机,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

被告人薛亚飞辩称系被害人主动想和其发生关系,没有强奸。其辩护人的意见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强奸,案发时被害人有意识,不排除被害人讹人的可能性。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属实。

证据:

1.被害人马某某的陈述证明:

我印象中,我在酒吧的女厕被一个男子按在墙上(我面对墙,这也说明她没看清对方是谁)欺负。细节,我想不起来了。我能肯定的是,持续时间不是很长。我喝多了,意识不清醒,但是身体的反应是强烈的。我上完厕所,感觉被强迫了才在酒吧闹,不是喝多了。我记得和他们说被欺负了,想找出来是谁,但没人相信我。3时许,我离开酒吧就报警了。我每天都喝点酒,喝半斤白牛二我还有意识。我基本上在外面喝完酒才回家。

2.证人李某的证言证明:我是某酒吧的店长。女客人在来店前喝过酒了,我感觉,她在酒吧里是从次日凌晨开始喝多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在酒吧里说被强奸了,她的举止给我的反馈就是喝多了:在吧台扔过鞋子、杯具。我担心她出事,还安排燕某(服务员)看着她。她和店里其他客人没有单独接触的情况。后来,她在卫生间里吐了,燕某找我和薛严飞帮忙。燕某去前台接待客人,薛亚飞在厕所里看着她。我一直忙着清理。我打扫完厕所,看见她在卡座扔放电池的蜡烛,还跑出店在走廊扔鞋子和袜子。后来,她返回酒吧和情侣中的男子起了冲突。男子要打她,我们拦下了。之后,她坐在卡座囔囔着说自己被强奸了。我陪着她问情况,想帮她查录像。她说不明白,什么记不起来。后来,看她有点清醒,薛亚飞就帮她打车让她走了。

我印象中,她在店里消费5杯以上长岛冰茶。长岛冰茶是多重洋酒调制成的鸡尾酒,有40度的龙舌兰酒、40度的伏特加酒、40度的朗姆酒、40度的金酒、20度的君度酒、柠檬汁、可乐、冰块。

3.证人燕某的证言证明:2020年10月26日21时许,我在某酒吧值班。一名女子直接坐在吧台。我感觉她不太高兴。她在吧台除了喝酒就是和我们聊天,还和酒吧一对情侣聊天;期间有离开过酒吧,时间都不长。次日凌晨,她有些喝多了,在店里砸了一个杯子。店长嘱咐我看着她点。她晃悠悠去厕所,我跟在她后面,她进女卫生间,我在门口等。她出来,我搀扶着她。她第二次去卫生间,在推开女厕门的时候摔倒在地,我扶起她,她就吐了。我把她扶到洗手台边上,然后拿水给她。我自己照顾不动她,就把薛亚飞叫过来帮忙。后来,店长也来帮忙。她还在洗手台吐了一次。这边有他俩在,我就去招待那对情侣了(另一桌客人)。过一会,薛亚飞先出来,之后女客人出来,开始摔椅子砸东西。她和情侣不知说了什么,开始吵架。店长最后出来。情侣离开店里后,我们三个人照顾她。后来,她有点醒了,就打车走了。

我印象中,她消费了六七杯长岛冰茶;这款酒在鸡尾酒中算是比较烈的,属于易上头的酒。我记得她说别碰我,谁碰我,我就告谁强奸。我没听到她说被强迫了。

4.证人高某(民警)的证言证明:2020年10月27日3时许,我们接到马某某报警:其在朝阳区朝外某酒吧消费期间喝多了,认为在酒吧的卫生间内被强迫了,但具体细节记不清了。马某某前往医院生理检查,查出了体内确实有男人的DNA,我们调取酒吧录像发现,与报案人接触的只有酒吧工作人员,将酒吧工作人员血液采集鉴定。经鉴定,女子体内的DNA跟酒吧服务员薛亚飞相同。

女子醉酒,引诱酒吧服务员,事后不爽反咬一口!

5.被告人薛亚飞的供述证明:

2020年11月20日供述:2020年10月26日21时许,一个姓马的女客人到店里,我和她比酒吧其他工作人员更熟悉。她来的时候已经喝过酒,又在店里消费长岛冰茶。我和她聊了会,陪她喝了点酒。后来,我去招待店里的常客和女朋友来的一名常客。姓马的女客点了五六杯长岛冰茶。27日凌晨,她有些喝多了,想要和我继续喝;我怕她喝多,拒绝了。她把我的啤酒杯摔碎了。由于姓马的女客人在女厕吐了一次,在洗手台吐了一次,店长让我看住她,自己去洗厕所了。我照顾姓马的女客人期间,她手不老实。我也喝了些酒,认为她想跟我交流,(此处省略无数字)之后,她从厕所出来开始摔凳子,说她被强奸了,但大家都认为她喝多了,就安抚她,帮她醒酒。后来,她应该是自己打车走了。她喝的长岛冰茶,是由5种洋酒调制而成的鸡尾酒。

我和她发生关系的时候,她没有吼叫、呼救的情况。李某不知道我强奸姓马的客人,动静比较小,酒吧内音乐声比较大。

2020年12月10日供述:我照顾姓马的客人时,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另一只手不老实,还吻我耳朵。我用手伸进她的衣服,她说了句“往下里边”。

2021年2月19日供述:27日凌晨,姓马的客人只让我陪她一个人。我说先陪另一个客人喝两杯,她把我手里的啤酒杯摔碎了。店里其他工作人员打扫,我躺在沙发上休息。姓马的客人还过来找我,我没搭理她。我去上厕所,出来在洗手池看见姓马的客人。我问她没事吧,她笑,还吻我脖子,把墙上的灯关了。我认为她想和我交流。(此处又省略很多字)是她主动的,我没有强迫她。

当庭供述:事发当晚,马女士是第二次来。她说不开心找我喝两杯,发泄一下。我陪她喝了一点,简单聊了几句。我去跟其他客人喝了一点,她让我只陪她一个人,还摔了我的杯子。那天,我很累就找个卡座去睡觉了。后来,我去洗手间,出来时小马已经在洗手间门口。我问她没事吧,她就吻我脸和耳朵(此处继续省略好多字)这个过程也就七八分钟,她说很兴奋。后来,我跟客户在吧台聊天。小马出来就拎我们的凳子,我们劝住了。小马走的时候说,明天你们会很惨。第二天,警察就来找我们了,说有人报警被强迫了。燕某说,小马在卫生间引诱过他,他拒绝了。

本院认为,被告人薛亚飞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本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如下:

被告人薛亚飞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女子醉酒,引诱酒吧服务员,事后不爽反咬一口!

小编有话说:先说酒吧,小编不常去,这么多年可能也就去过两到三次,确实是一个非常吵闹的地方,面对面说话都听不清楚,如果在卫生间里面真的发生点什么外面的人很难听得到。酒精这种东西是会麻痹神经的,也会让人的欲望无限放大,所以才有了那句老话“酒后乱性和酒壮怂人胆”。如果是我的女朋友或者是老婆,我是肯定不允许她单独经常性的去酒吧的,之前有新闻报道过,酒吧的门口有专门的人“捡尸”好多年轻女孩不太爱惜自己,从酒吧出来,摇摇晃晃倒在路边就睡觉,这也给了很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深度醉酒的女孩完全没有抵抗力,这些不法分子把他们扛回酒店该做的都做了,甚至第二天女孩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身失**还是小事,真的被传染个什么病或者身上少了个零件那就麻烦了,虽然这是小概率的事件,但是概率虽小,但它一定会发生,墨非定律说的,不是小编说的。即使这样年轻女孩还是会趋之若鹜,前仆后继的过去,小编搞不懂了,你是喜欢喝酒呢,还是喜欢酒吧的氛围?还是觉得去酒吧才是年轻人的生活方式?

再来说一下被害人,被害人在去酒吧之前已经喝了一场酒,在酒吧又点了非常烈的酒,这分明就是买醉,这不是在家里边,你喝醉了倒头就睡。这是在外边,一群陌生人的外面,你喝酒之前就没想到过,有可能会发生对你不利的事情吗?显然你没有预料到会有可怕的后果,从整个案件加上你的描述来看,你当时已经深度醉酒了,甚至你都不知道谁跟你发生了交流,全凭感觉,要不是现在的医疗系统很先进,你就只能吃一个哑巴亏了,因为查不出来呀,没有人证物证。好在现在医疗发展的很快,在你体内找到了证据,也好在你及时的反应过来了,如果你再等个一两天再报警,再去做检查,可能你体内的东西已经消化干净了。至于你是不是自愿的咱待会儿再讨论,从你的描述中说,你基本上每天晚上都要喝酒,还一个人可以轻松喝一瓶牛二,看把你牛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遇到这样的事情,对你而言是迟早的事情,小编不知道你有没有对象,他们就不管你吗?即使没人管你,你作为一个成年人,要不要自律一点呢?

现在我们来说说被告人,现有的证据能证明你跟被害人进行了交流,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从你的描述中来看,你陈述了有四五次,虽然每一次的内容略有不同,但是有一点却出奇的相同,就是你每一次的描述都提到了是被害人主动*引勾**你的,当然法院最终没有采纳你这个意见,但是小编很想相信你,因为这种可能性很大呀,女子醉酒,然后对你动手动脚,你以为她是在暗示你,或许她只是想调个情调,但是你要记住了,醉酒女人不管她主动与否,她醒酒后都可以不认账的,而且审理这样的案件时候,法院也会采纳她的意见,解释起来就一句话,醉酒了!可以认定醉酒期间的所有行为都不是自愿的。

女子醉酒,引诱酒吧服务员,事后不爽反咬一口!

现在说说辩护律师,辩护律师说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害人是被被告人强奸的,小编的观点跟他类似。为什么这么说呢?小编一直认为女人如果不是自愿的不管在什么样的场合她都是可以进行反抗,哪怕她醉酒(受到威胁的除外)她可以呼喊可以逃跑都是手段,像本案中的被害人她说她醉酒,但是她出来之后又是脱鞋,又是扔袜子的,又是摔酒杯的,足以证明她不是烂醉如泥那种状态,也就是说她完全可以反抗的,也是有力气反抗的,但是事实上她没有反抗,从本案中来看,这女子出来后还有力气跟别人大吵大闹,所以当时她不是没有力气反抗而是大概率是自愿的。另外辩护律师说,女子可能存在讹人的情况,小编也想相信他,因为被害人能反抗而不反抗?然后事后又出来说被人强迫了,这于理不通啊,所以这种讹人的概率是存在的。所以这一次小编选择站在辩护律师这一边,虽然辩护律师的观点最终没有被采纳但是小编还是想挺他一下。

小编现在想用小编的观点,加上证人和被害人被告人的陈述来还原一下当时的情况。女子到酒吧喝酒,看到服务员可能长得很帅,然后想跟服务员多喝几杯,但是作为服务员,他不仅要招待这位女客人,还要招待其他人,这一点上可能让女子不满了,加上女子本身心情不好又多喝几杯,然后就醉了,在卫生间呕吐的时候,男子过来照顾女子,女子对男子动手了,并暗示男子,男子没经得住考验,也没几个人能经得住考验,男子就顺水推舟发生了交流,事后男子出来之后又跟别人进行聊天,女子感觉受到了冷落,加上刚刚发生的事情,所以她很不舒服,于是她砸了男子的酒杯,脱了鞋袜到处乱扔,本来想以此吸引男子的主意,加上让男子以为她已醉酒,过来照顾她,却不料,男子无视她的无理取闹了,结果女子被激怒,离开后选择报警。

这个经过是小编想象出来的,可能从潜意识里面小编也相信是这样的结果,酒吧的工作人员每天来他们这里喝酒的客人应该很多很多,喝醉的女人应该也有很多,他们应该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可偏偏服务员对这个女子下手了当然,我们不能以结果来推导过程,但是小编觉得这样的解释更合理,试想一下,一个女子在酒吧的卫生间,也就是男子工作的场合醉酒了,男子把他强迫了,小编觉得很不合理,如果因为这样就强迫的话,那这个男子可能每天晚上都在强迫别人,但是反过来如果是女子主动的那就显得理所当然了。

最后:小编曾经改过一首歌,现在放在这供大家鉴赏,如果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猜下这首歌描写的是哪座城市,哪座酒吧。猜对了有奖,奖小编香吻一个。注:小编是个男人。

成都—酒吧版

让我流下口水的 不止苏荷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长江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你有男朋友

分别总是在午夜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个昏暗的酒吧里 我从未忘记你

酒吧 带不走的 只有你

和我在酒吧的角落坐一坐 喔…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想走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你的裤兜

走到长江路的尽头 坐在苏荷的门口

分别总是在午夜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个昏暗的酒吧里 我从未忘记你

酒吧 带不走的 只有你

和我在酒吧的角落坐一坐 喔…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想走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你的裤兜

走到长江路的尽头 坐在苏荷的门口

和我在酒吧的角落坐一坐 喔…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