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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疫苗
关于狂犬病和狂犬疫苗,到底都有哪些误解,今天我们直接进入正题:
1.狂犬病潜伏期几十年,多年前的咬伤也会导致死亡。
错误!
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短则一周,长则超过一年,但极少超过一年。所谓的几十年潜伏期为以讹传讹。
潜伏期长短和病毒数量以及侵入部位神经丰富程度关系巨大,越靠近中枢神经系统,潜伏期就越短。因此,头面伤一般发病较快。
2.国际上通用的十日观察法,指的是十天后伤人的动物如果健在,就可以不用打疫苗了。
错误!
世卫组织关于狂犬疫苗的立场文件(2010版)中明确介绍了“十日观察法”,
原文如下:如果经过适当的实验室检查证明可疑动物未患传染病,或家养犬、猫或雪貂,被咬伤后经过10天观察期仍然健在,可终止暴露后预防。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被咬伤了以后,该打疫苗还得打,打到第十天的时候再看咬伤人的动物还健在否。如果健在,就不用继续打了。但绝不是说一开始就不用打针。
有人可能会问,实验室检查指的是什么?
这里我们告诉大家,实验室检查,指的是将伤人动物扑杀,取出其脑组织中的标本,在实验室里面检验。这个检查结果是最准确的,但也是很不人道的。
3.只打疫苗就行了,打免疫球蛋白又贵又没用。
错误!
无论是世卫组织关于狂犬疫苗的立场文件,还是中国疾控中心的狂犬病指南,其中都很明确的将伤人的程度分为三级。我们看一下文件中的截图:


《中国疾控中心的狂犬病指南2016版》

《中国疾控中心的狂犬病指南2016版》
上文出自《中国疾控中心的狂犬病指南2016版》
我来简单的解释一下:
一级接触,指的是日常的接触,不用管
二级接触,指的是轻微的划伤,必须打疫苗。(区分二级接触和一级接触的办法很简单,在刚接触后,用酒精在接触的地方涂抹,如能感受到痛觉,即为二级接触;如没有痛觉,即为一级接触)
三级接触,指的是较深程度的咬伤和抓伤,必须打疫苗,必须接种免疫球蛋白。
之所以要分成三级,这源于前面讲过的关于潜伏期的问题:潜伏期长短和病毒数量以及侵入部位神经丰富程度关系巨大,越靠近中枢神经系统,潜伏期就越短。二级接触进入身体内的病毒较少,潜伏期较长,因此只要及时接种疫苗,就可以防止狂犬病发生;但三级接触进入身体的病毒较多,而且更接近神经系统,及时接种疫苗,有时也来不及防止狂犬病的发生。此时,需要用免疫球蛋白,来阻隔狂犬病毒的蔓延。
临床上的确出现过不止一例这样的案例:一只病犬连续伤了多人,且多为三级接触。不愿注射免疫球蛋白,只接种狂犬疫苗的病人,在完成狂犬疫苗接种前就发病死亡了;但注射免疫球蛋白的病人,则全部健在。
因此,让医生准确判断暴露分级,做相对应的处置,非常有必要。
4.自己的猫狗接种过狂犬疫苗,所以伤人后无需去医院处理
错误!
《世卫组织关于狂犬疫苗的立场文件》中明确提到:
在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情况下,决定是否开展或停止暴露后预防时,不应只考虑动物的接种状况。
也就是说,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世界狂犬病第二大疫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是否应该打疫苗,和伤人的动物有没有打过疫苗关系不大。
5.狂犬疫苗接种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超过24小时就没用了。
错误!
无论是世卫组织关于狂犬疫苗的立场文件,还是中国疾控中心的狂犬病指南中,都没有24小时的说法。比较清晰的说法是:
原则上是越早越好。人狂犬病可有较长的潜伏期,暴露者只要未发病,不管距暴露时间多久仍应尽快接种疫苗,将发生狂犬病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所以,无论是否超过24小时,都应尽快去处理伤口、接种疫苗。
6.狂犬疫苗需要每年接种。
不完全正确
事实上,只有感染狂犬病风险较高的人才需要做基础免疫,并定期根据抗体水平,决定是否做加强免疫。这样的人包括兽医和接触狂犬病毒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过我个人建议,经常参与一线流浪动物救助,或者在流浪动物救助基地工作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由于经常可能会被流浪动物咬伤抓伤,对自己做基础免疫,或者在受伤后完成一次完整的免疫程序,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对于一般人来说,平时无需接种,只有在受伤后才需要去接种。
7.打完狂犬疫苗以后就不怕咬了。
不完全正确
狂犬病疫苗在接种后的确能管很长时间的事,但不是没有期限。《中国疾控中心的狂犬病指南2016版》结合世卫组织的两份文件,给出的建议是:做过全程免疫者,在三个月以内被动物伤到,如致伤动物接种过狂犬疫苗,并且能够做十日观察法,在保证伤口得到正确处理的情况下,则可以推迟加强免疫。超过三个月再次受伤,则应该在当天和第三天各加强免疫一次。如果使用的疫苗效力不确定,或者之前没有做完全程接种,或者属于严重的三级接触,符合这三种情况之一的,需做完一次完整的接种。
也就是说,接种完一次完整的疫苗以后,三个月以内一般没事,三个月以上补两针,如果本身接种的不牢靠或者受伤严重,就要再完整接种一次。
8.狂犬疫苗对人有害,能不打就不打。
错误!
根据《世卫组织关于狂犬疫苗的立场文件》描述:有35%-45%的受种者接种部位会出现一过性轻微红疹、疼痛和/或红肿,在接种加强针次时尤为显著。5%-15%的受种者曾观察到一过性发热、头痛、头晕、胃肠道症状等轻微全身不良反应,过敏、神经系统症状等严重不良反应罕见。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的狂犬病指南2016版》描述:研究表明,孕妇接种狂犬病疫苗是安全的,并且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对202名孕妇接种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的观察发现,孕妇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非孕妇无显著性差异,国内大量研究的结论与上述观点一致。
首先解释一下“一过性”,简单地说,“一过性”指的就是“一下子就过去了”,好比用针轻轻扎了一下胳膊,胳膊会疼一下,不扎了以后,胳膊就不疼了。这就属于“一过性”的疼痛。
所以可以看出,接种疫苗时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舒服的情况,但“一下子就过去了”,过敏和神经系统症状的不良反应非常少见,整体而言,接种狂犬疫苗是很安全的,即便是孕妇也可以接种。
9.只有咬伤才会传染狂犬病,抓伤不用管。
错误!
动物的唾液本身会污染爪子,因此,被动物抓伤而导致狂犬病的案例并不罕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11年广州男童罗雄出现横纹肌溶解后死亡,起初普遍怀疑是吃小龙虾导致的,然而后期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检查和会诊,确定其是因为被自己收留的流浪猫抓伤,而传染了狂犬病,最终导致死亡。
在《世卫组织关于狂犬疫苗的立场文件》和《中国疾控中心的狂犬病指南》中,也都把犬猫抓伤列为狂犬病传染的方式之一。
10.祖述宪教授是狂犬病方面的权威,他认为很多情况下是可以不用打疫苗的。
不完全正确
首先,我个人作为动保人,非常敬仰祖教授在动保界的巨大贡献,他多年以来,为动物福利发声,为国内动保人翻译国外动保文献,也多次撰文抨击活熊取胆,用科学角度证实其无益而有害,这些贡献,是我们万万难以企及的。6月3日,祖教授的病逝,更是全国动保界的重大损失。得知这一消息的,无不感慨痛惜。
然而,在狂犬病这个领域本身而言,祖教授确实还不能算是权威。这个领域的权威文件,在国际上有《世卫组织关于狂犬疫苗的立场文件》,在国内有《中国疾控中心的狂犬病指南》,这是最具有权威性的文件。同时,我没有查到祖教授担任过流行病学或者传染病学的重要职务。因此,在国内外权威文件面前,祖教授的观点,也确实只能属于一家之言。同时,祖教授在论述狂犬病时,往往会使用欧美国家的观察数据,然而,已经消灭狂犬病多年的欧美国家观察数据,是否适用于世界狂犬病第二大疫区的中国,这里还存在很大的疑问。
当然,科学是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评价一个观点科学与否,也的确不是拼科学家人多人少。或许祖教授的一家之言,在未来能够证实为更科学的观点。然而,鉴于狂犬病是100%致死疾病,再谨慎也不过分。因此,在没有更确切的证据之前,我们还是应该以《世卫组织关于狂犬疫苗的立场文件》和《中国疾控中心的狂犬病指南》这两份最权威的文件为准。
在2014年9月8日,央视新闻就发表了一系列的关于狂犬病的“科普”小卡片。其中被流传最广的,就是这一张“这些情况不会传染狂犬病”。然而非常遗憾的是,这张小卡片中,就出现了诸多谬误,无论和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 《世卫组织关于狂犬疫苗的立场文件》对照,还是和 中国疾控中心颁布的《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对照,在一些原则问题上,都有着较大的冲突。今天,我们再一起来认识一下传说中的“央视七条”,都有哪些问题。

微博截图
①大城市内的家养猫狗
大城市内的家养猫狗,并不意味着接种过狂犬疫苗,因此并不能判断其对狂犬病有免疫力。除非猫狗从未与外界接触,否则并不能认为它们没有传染狂犬病的机会。

2013年全省(广东省)家养猫狗咬伤致狂犬病发而死亡的占狂犬病死亡数81%,广州市2013年家养猫狗伤人比例占动物伤人总数的89%。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杨智聪表示,去年以来比例大体一致。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据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陈劲峰副主任介绍,荔湾区患者梁阿婆在上月21日进入医院接受治疗。其右侧面、颈部,手臂处有明显伤痕,肇事的是一条刚出生后即被其抱养的小狗(杜宾犬),患者被狗狗咬伤的时间是两个月前。医生一直希望梁阿婆患的不是狂犬病……然而,患者很快出现“畏水”、“怕光”、“呕吐”等狂犬病典型症状,在入院第四天死亡。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应该属于大城市了吧?不是说好了,大城市内的家养猫狗,不会传染狂犬病么?
②狗猫的来历清楚,饲养在家,不散放在外流浪
这个“不散放在外”,交代的就过于随意了。最让人难以界定的是:
遛狗,算不算散放在外?
③狗猫不曾接触过疑似狂犬病的狗,或无被来历不明的狗咬过
第一个问题:狂犬病不是目测出来的,是需要靠实验室检测,或者使用十日观察法排查出来的。而且“疑似狂犬病”这个定义,根本无法实际操作。请问,什么样的狗,是疑似狂犬病的狗,央视新闻有没有给出判断方法?
“疑似狂犬病”,是一个既不严谨,又毫无操作性的伪概念
第二个问题:狂犬病的传播,并不是只有咬伤一种途径。被沾染了带病毒口水的爪子抓伤,也会导致狂犬病传播;被发病期狂犬病患犬舔到伤口或者黏膜,也会导致狂犬病传播。这样的病例并不罕见。
以为被咬才会传播狂犬病,这是个严重的误导
④动物无生病的表现或行为异常,被咬事出有因,如强拉硬拽、戏弄、动物护食、护子或被弄疼
第一个问题:还是我们前面说的, 狂犬病不是目测出来的,是需要靠实验室检测,或者使用十日观察法排查出来的。央视新闻没有给出“生病的表现或行为异常”的定义,世卫组织也给不出用外观判断的方法;
“ 生病的表现或行为异常 ”,又是一个既不严谨,又毫无操作性的伪概念
第二个问题:得了狂犬病的狗,就不会因为强拉硬拽、戏弄被弄疼等种种原因咬人么?那么得了狂犬病的狗因为上面的原因咬人,算不算事出有因,会不会传染狂犬病呢?
“事出有因”,是一个既不严谨,而且有严重逻辑问题的伪概念
⑤动物接种过有效的狂犬病疫苗
如何判断动物接种过有效的狂犬病疫苗呢?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它们的疫苗接种,都是会有免疫失败的可能性的。因此并不是说接种过疫苗,就一定会产生抗体的。如果要确定动物的接种是否有效,需要做抗体检测。
同时, 《世卫组织关于狂犬疫苗的立场文件》中明确写到:在发展中国家,决定是否开展或停止暴露后预防时,不应该只考虑动物的接种状况。
忽视了免疫失败的问题,且与国际共识背道而驰,极易误导大众
⑥疾病控制中心告知当地近年未发生狂犬病
当地”的范围是多大呢?
全国?全省?全市?还是全小区?
如果是全国,那么很不幸,中国是世界狂犬病第二大疫区
如果是全省,那么中国只有极少数的几个省份近年未发生狂犬病
如果是全市,为什么省内有狂犬病,市内就不会有呢?我们前面说的广州市的梁阿婆,恰恰就在连续20年未发生狂犬病的广州市,被传染了狂犬病,导致病发身亡
如果是全小区,好吧我承认我开玩笑了
⑦咬伤已10天以上,狗猫健康如常
热泪盈眶啊,“央视七条”,总算是对了一条!
不过在这里还是要再强调一下,十日观察法,不是等十天猫狗死了才去打疫苗,而是先按规程打疫苗,十天后动物健在,可以停止免疫,绝不是一开始就不打疫苗!
第1-5条在被咬或接触的当时即可知道,有这五条即可完全放心
至少第五条“动物接种过有效的狂犬病疫苗”,就无法在被咬或接触的当时得知,只有做了抗体检测,才能确定接种是否有效。
从这里可以看到,央视新闻微博发出的七条关于狂犬病的判断,是非常不准确,非常不严谨,极易误导大众,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
我看到很多朋友喜欢传播央视的这七条,以为这样可以减少人们对猫狗的恐惧,提高猫狗的福利。然而血淋淋的教训是:如果该打狂犬疫苗的人没有打疫苗,会造成自己的死亡,也会造成政府大批量捕杀当地的猫狗。狂犬病属于二类动物疫病,如果发生疫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也的确要求当地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制止疫病传播。
我们可以指责当地手段之残忍,但不要忘记,这些事情的罪魁祸首,其实是发布错误信息的源头。假如眉山那位孕妇,按照 《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完成了免疫,那么她几乎没有任何生命危险,也不会造成当地对于猫狗的扑杀。民众的确因为一些不负责任的“传说”,对于狂犬病有很多过于夸大的理解,把它想得太恐怖。近年来,很多动保人出于对动物的关爱,也为了辟谣那些不实的说法,做了大量的工作。而且客观的说,在城市里被家养动物伤到,感染狂犬病的几率也是微乎其微的。然而,矫枉未必要过正,狂犬病是100%致死疾病,我们一味的劝说患者不接种狂犬疫苗,一旦出现感染,那么造成的生命损失,是任何人也承担不起的。
同时,也有人担心接种狂犬疫苗,会导致市民恐惧犬猫,从而影响它们的生存,甚至有人即便是被流浪动物伤到,也坚决不去接种疫苗。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极不理智的行为。一旦悲剧发生,即便是不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自己的伤亡,也势必会造成更严重的社会恐慌,导致职能部门对流浪动物的无差别扑杀。这种心理,不但保护不了自己,更保护不了流浪动物。
99%的狂犬病案例都出现在发展中国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算,亚洲和非洲,每年因为广泛接种狂犬疫苗,会少死亡三十多万人。对被动物伤到的人做广泛接种狂犬疫苗,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件事。
当然,控制狂犬病,的确不能只依靠市民对自己做暴露后免疫。政府应当在防控狂犬病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据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的研究表明,对某个地区内70%的犬只进行疫苗接种,就能够防止狂犬病蔓延。也就是说,政府应当花更大的力气,对犬只做广泛的狂犬疫苗接种。这才是防控狂犬病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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