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投资人最新政策 (天使投资人税收优惠)

伴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壮大,天使投资人的规模也呈现爆发式增长。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天使投资人就是发动机甚至是救命稻草,但长期以来天使投资人都没有获得明确的“官方认证”

天使投资人资格怎么界定?符合什么条件的投资人能享受天使投资人优惠政策?诸多天使投资人都只能抱着试探性的心态申请政策优惠。

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创业投资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221号)指出,今年将新增天使投资人备案,并拟在后续年度开展备案天使投资人年检工作。届时,备案成功的天使投资人就能“持证上岗”!

天使投资人备案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刑事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2、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力,以个人自有资金出资,不得向其他个人或机构募资,不得通过*款贷**、举债等加杠杆行为进行投资。

3、具有从事投资、企业管理或相关业务的经历和技能。

4、不属于被投资初创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且与被投资初创型企业不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

5、具有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地方创业投资协会等相关协会的推荐意见。

天使投资人备案要求

天使投资人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备案,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天使投资人基本情况表》《天使投资人投资项目情况表》《天使投资人股本退出情况表》等相关业务资料。备案管理部门经审核相关材料,完成对天使投资人备案检查,并为备案合格的天使投资人出具证明。

天使投资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18】55号文规定: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优惠登记

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优惠政策效果跟踪统计,并配合财税部门依法开展税收征管和后续管理工作,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备案年检合格后,可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拟新申报税收优惠有关信息。

(一)登记条件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应符合《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以下简称财税55号文)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规范,并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并通过年检。

(二)登记内容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应当自行比对是否符合享受税收政策的各项条件。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在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系统分别填报《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抵扣情况表》《天使投资人所得税抵扣情况表》

天使投资人最新政策,天使投资的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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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管理

备案管理部门应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及其所投项目是否符合财税55号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对符合享受税收政策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在网上予以公示,及时将企业备案年检和税收登记信息推送本地区税务部门参考。备案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汇总备案创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工作,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运作情况及享受税收政策资格情况进行抽查,对提供虚假材料、违规享受税收政策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商财税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犀牛财税说

温馨提示:

1、221号文规定各备案管理部门应当于6月30日前提交备案年检工作报告(湖北地区或投资项目数量30%以上在湖北地区的创投企业,备案年检时间可放宽至7月31日),各位天使投资人尽快申请备案!

2、年度检查合格创业投资企业和备案天使投资人,将由各省级(含副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文件,以确保其能够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