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一个看过体育新闻的人,相信你是一定知道“孙杨羞辱”事件的。事件的大体过程是本次韩国光州游泳世锦赛中,孙杨连续夺得了几个第一,澳大利亚选手霍顿屈居亚军,待到领奖的时候,竟然不愿意上台与孙杨并排领奖,不仅如此,还怂恿第三名的选手一起对孙杨进行“下台领奖抗议”。
说道新秀霍顿与孙杨的结仇,是从2016年里约奥运会开始的。在开赛前他接受媒体采访,就开始大造舆论,说孙杨是“*药嗑**的*子骗**”,并在赛后声称“绝不后悔对孙杨的指责”。直到现在,西方某些媒体仍然支持霍顿之流的观点,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霍顿的“跪式领奖”,无声的道歉
不错,如果单纯论孙杨是否“吃”没有“吃过”兴奋剂而言,我必须承认——孙杨是“吃过”的,但他吃兴奋剂事件纯粹是躺枪行为,因为长期超负荷严酷的训练,孙杨的双手指纹几近消失,颈肩部都有一定程度的损伤,更为严重的是心脏也有一定程度的伤害!为了治病,他不得不吃曲美他嗪的药物,而这种药物,会导致尿检呈阳性反应,他为此差一点还断送了自己的体育生涯!幸好反兴奋剂组织公正严明,尚不予追究。关于这一点,我不知道霍顿之流是否清楚?如果他们不清楚,怀疑国际泳联或者反兴奋剂检测有误,应当向国际永联和相关机构,而不是孙杨个人发难;如果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揪着过去“歪打正着”的事情不放,以此作为扰乱对方心绪的“宫心计”或者“诛心策略”一类,则更是凸显了以霍顿为首的某些西方媒体道德的滑坡、素质的低下以及做人的卑劣。所以,孙杨那一句“I am winning, you are the loser”是很好的回应,并无任何不妥之处。这是对自己的应有的荣誉的肯定,也是对自己尊严的正当维护。

值得注意的是,有部分西欧媒体,也指责国际泳联和反兴奋剂组织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在他们看来,既然孙杨是已经“*药嗑**”的“违禁选手”,为何还有资格来参加比赛?这不是很自相矛盾么?
说实话,现在国际的体育比赛,很多已经沦为大国博弈、贪污腐败的工具:从世界FIFA的腐败案,俄罗斯选手禁赛案,到最近孙杨破尿检瓶案等,一桩桩一件件令人发指、疑窦丛生。
就拿最近的孙杨破尿检瓶案做例子吧:尿检为什么不能提供授权文件?为什么不能提供操作资质证明?而且还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蓄意捏造孙杨违反国际禁令,服用兴奋剂?后来这件事情在国际泳联“裁决”下,认定孙杨合法合规。但是今年3月初,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对国际泳联的决定提出了上诉。导致孙杨虽然这一次能参加世锦赛,但依然要面对9月的最终裁决。为什么国际泳联和反兴奋剂机构的意见竟然是不统一?联想到之后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澳大利亚的《星期日电讯报》等直接断章取义,引用这份尚无结论的报道,在国内大造舆论,愚弄群众,为虎作伥地*压打**孙杨,我真是怀疑这两个组织是不是内部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同样已经沦为*压打**中国崛起的工具?无论如何,当欧美媒体高举“*华反**大旗”在“高奏凯歌”,轮番轰炸之时,除了形单影只的孙杨在孤军奋战外,请问中国相关部门,能够站在国家的角度,运用正当的权利,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中国运动员做一些什么事情呢?


最后,也是让我最感到惊讶和意想不到的,就是中国体协、泳协等,任老外肆意*辱侮**自己的运动员,而迟迟不发表任何建议——直到写稿的昨日,还是在强大舆论的“胁迫”下,才很勉强地、“匆匆忙忙”地发表一篇所谓“抗议”。且不说这种“迟来”的“声明”,通篇除了老调重弹、软而无力,更像是应付群众舆论的官话套话,华而不实之外,我不知道作为父母官的泳协、体协们,当你们的子民代表国家出征,受到*辱侮**的时候,你们的“不管不顾”究竟为何?更有甚至,居然看到中国泳协“委曲求全”,让出一块金牌——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真不知道相关人士是如何考虑的!难道说,我们宁愿为了维护所谓的“国际面子”,真的愿意以牺牲自己子女强项作为代价,牺牲个人和国家的尊严,以实现所谓的“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么?再者,你让出了金牌,非但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反而会给别人落下把柄,别人会怀疑你们中间是否有见不得人的钱权勾当?这里边是否有什么猫腻,值得好好审查和深思一番,向公众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