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没谈妥后来妥协了咋办 (离职补偿给少了还能再要吗)

因为碍于情面,本该我 所得的3.5万元的离职补偿金我放弃了,现在肠子都会悔青了!

这是我一个朋友的真实的故事:2021年12月份,我的朋友所在的公司要解散了,原因是办公室租赁到期,老板不想再花钱续租了,打算把办公场所搬到仓库去,这样就可以节省一大笔资金。问题是仓库地方狭窄,办公环境也不好,容纳不了一个十几人的团队。加之公司市场没有进展,客户已经比较固定,近几年都没有增加老客户,一直是比较稳定的客户群体。在这种情况下,老板就想出了解散队伍,只保留两个销售人员和一个发货的,再加一个会计。这样原来十几人的团队缩减到了四个人。人力成本上又节省了一大笔钱,加上销售额不变的情况下,这个老板的小算盘打的精的狠呢!

我的朋友在里面是做销售主管的,以前带6个人的队伍,现在团队要解散,他的出路只有两个:第一个是接受去仓库办公,降薪降职去做销售,每月没有底薪,只拿提成。第二个就是他不接受这些情况自己主动离职。

很显然,我的朋友是不能接受第一种情况的,只能被迫离职。他跟我说,他在公司工作满3年了,突然离职,面临的房贷,养活一家老小的费用从哪里来,当初也不是不想跟老板要求离职补偿的,只是老板一直在他面前哭穷,说这几年公司一直不赚钱,还有很多*款贷**没有还清,这上个月的发工资的钱还没有着落呢,你要是愿意离开的话,我想办法借钱把你之前的工资发了,再把这个月的工资给你发满勤(因为我朋友是12月15日离职,所以老板的意思是12月给他算满勤,就当是补偿了),就这样我的朋友因为心软,在老板的软磨硬泡肿签订了离职交接书,而且离职原因写的是辞职。

我朋友的这种情况牵涉到三个劳动用工方面的问题,是作为打工人应得的合法权益。

1.企业因经营不善,解散团队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吗?答案是要给补偿金。

2.解散员工需要补偿多少钱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根据我朋友在那家公司满3年,且月平均工资1.2万的情况,那他最少也能获得3.6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3.这最后一个问题也是当公司因不正当理由降薪降职的情况且不可盲目冲动主动提出离职。劳动法有规定,当岗位需要调整时,工资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的,协商不成可以协议离职。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离职原因也可以写成协议离职,这样还可以给自己争取更多一点的利益。一旦你在辞职原因那里选择了辞职,那你是任何补偿都拿不到的。

最后提醒那些在职场上有类似情况的朋友们,如果是有被迫离职的情况一定不要头脑发热去办了离职手续,要尽量给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利益,因为生活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