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和网曝的后果是啥 (网暴害人案例)

爆料再爆料,反转再反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互联网成了情绪的宣泄场,好的、坏的,真实的、虚假的,各种信息充斥其中。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言论自由属于每个人,但表达应当有边界,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越界”只会伤人害己。

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力暴**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释放出依法严惩网络*力暴**违法犯罪活动的强烈信号。纵观全文,亮点纷呈。

明确责任,矫正“法不责众”错误倾向。与真实世界不同,网络具有隐匿性和虚拟性,一些躲在屏幕后、藏在昵称里的“键盘侠们”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信口开河、按键伤人、人云亦云。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明确网络*力暴**的社会危害,并区分情形从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等多个层面明确网*行暴**为性质,明确*谤诽**罪、*辱侮**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适用情况,严厉打击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辱侮**他人的行为,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畅通程序,让维权者不再“望而却步”。从司法实践来看,网络*力暴**类案件往往存在侵权行为溯源难、侵权主体确定难、侵权证据固定难的特点,这类案件中受害者的举证难度非常大。因此“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象,让不少网暴受害者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针对这一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及时有效提供法律救济,及时查明行为主体,收集相关*辱侮**、*谤诽**信息传播扩散情况及造成的影响等证据材料,明确自诉转公诉、人格权侵害禁令和公益诉讼等制度,指出公检法三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司法理念,统一对网络*力暴**行为定性和案件处理程序的认识,有序衔接自诉程序与公诉程序,确保案件顺利侦查、起诉、审判。

衔接配合,打出网络治理“法治组合拳”。指导意见的另一亮点是明确做好网络*力暴**综合治理,在依法办理涉网络*力暴**相关案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滋生助推网络*力暴**发生的根源,及时总结网络空间治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发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优势,促进网络*力暴**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从根本上减少网络*力暴**的发生,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同时,聚焦普法责任,强化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的规则引领、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作用,适时发布涉网络*力暴**典型案例,向社会明确传导“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增强广大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规范和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用法治方式治理网络*力暴**,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该指导意见出台的应有之义,希望网络*力暴**“伤人害己”的脚本不再上演,更希望每个网民都能把握好网络发声的边界,严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共筑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