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的意义 (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推进残疾*权人**益保障,在专项监督活动中,浑南区人民检察院以规范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残障人士出行“有爱无碍”。

会签制度文件

今年2月,浑南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残疾人联合会召开座谈会,围绕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残疾人群体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并就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及宣传联动等签署《关于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衔接。

景区非机动停车位管理,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浑南区人民检察院与浑南区残疾人联合会召开座谈会

针对座谈中残障人士反映的辖区内停车场存在无障碍停车位少、不规范问题,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随即对部分停车场进行了摸排抽查,发现无障碍停车位设置确实存在数量少、不规范问题,尤其是在一些景区、医院、商超等与老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场所,严重影响了残疾人群体的出行生活。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景区为切入口,开展“规范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在专项行动中,检察官经过现场走访调查发现,某国家4*级A**风景区是沈阳及周边城市市民假日出行和短途旅游的首选目的地,仅2021年就接待游客350万人次,景区现有四处停车场,3000余个停车位,但残疾人停车位仅有14个,并且停车位设置面积小,无间隔,地面标志线不清,不符合相关要求,故决定立案调查。

召开检察听证会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要共同做好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如何明晰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责,如何尽快整改。为进一步查明情况,听取专业建议,以公开促公正,实现办案效率和效果的统一,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秉持“友好协商、共商共建”的理念,组织召开听证会。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区残联、停车场经营企业等参加了听证会,办案检察官介绍案情、出示调取的证据,邀请区残联专业人员释明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现状、技术要求等。听取经营企业关于停车场建设的基本情况,使参会人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并依次发表意见。听证会后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整改,有效解决该景区未按标准设立无障碍停车位的问题。

景区非机动停车位管理,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检察听证会现场

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检察建议发出后,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监督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督促经营企业按照建设标准要求整改。整改后,景区新设无障碍停车位22个、无障碍停车位指示牌8个,对原有无障碍停车位进行全面粉刷维护。行政机关另对该景区其他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规范设立及定期维护制定了具体措施。

景区非机动停车位管理,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景区非机动停车位管理,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景区非机动停车位管理,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景区非机动停车位管理,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景区非机动停车位管理,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景区非机动停车位管理,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景区非机动停车位管理,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新增设标志设施(停车场的各个出入口均增设了无障碍停车位标识牌)↑

打造无障碍环境,让特殊群体共享社会发展红利,把法律规定转化为特殊群体实在的权利,既是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触角的有益延伸,也是为民办实事的有益实践。三年来,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维护残疾*权人**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合规、被占用、破损后无法使用等公益损害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督促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整改,与残联、公安、城管、建设等部门磋商会谈,协同行政部门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增强保护合力,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让其更加平等、自由地参与社会生活,切实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

来源:沈阳浑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