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来看两个最常见的汉字,“大”和“人”,无论是现在字形,还是甲骨字形,“大”比“人”都更像人。如何汉字是象形文字,那么“大”比“人”更应该念人。
既然,最象人形的不指人,不像人形的却指人,就可以证明汉字的造字基础不是象形。
再举一个例子,“水”,单纯地这个字本身可以认为是象形的,早期的字形的确很像水流和浪花,但是在很多以水为结构的字例中,水并非指物理上的水,而是指水的抽象属性,即顺应、遵循。譬如“法”、“率”这两个字。
“法”的现代字形为“水”加“去”,已经完全看不出其内涵了,关键在“去”的字形变化太大,相对原初字形,太失真和走形。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去”的字形为“大”下一个“口”。“大”是“大人”,“口”是语言。“去”字字形的整体含义就是“大人”的话。因此,“去”字本身就包含着“法”的含义,因为“大人”的话是应该被遵循和服从的。
中国现在还有一个口头语言叫“听话”,一般是对小孩子说的,“话”就是家长的话,大人的话。家长、大人的话对小孩子就是“法”。
也就是说,“大”的原始义项的确是指人,但是不是指一般的人,所有的人,而是仅仅指“大人”。而且,这个“大人”的“大”不是“大”在外形和年龄这些具体的东西上,而是“大”在内在的属性、性格上,或者大在“德”上。“德”有属性、特性的义项。
“大人”的属性就是懂得道理,简单来说就是懂事。因为懂得的道理多、事理多,一旦人们有了纠纷,解决不了的麻烦,就会去找“大人”评理、理论,去聆听、倾听“大人”的意见,“大人”的话。因此,“大人”之“口”就成为很重要的“去”的对象,于是就产生了来去之“去”的义项。
也就是说,“大”字的内涵并不在具象上的外形的“大”,而在抽象的属性的“大”,“大”只是借人的外形,来表达内在的“大人”属性。这个内在的大人属性,其实就是道德、道义、道理、义理,后来也简称道。“大人”即“道”,“大”即“道”。“去”就是去找“大人”,也是去找“道”、求“道”。
后来,“去”被专门用来指代来去之“去”,就加水成“法”,将“法”从“中”独立出来。所加的这个水,也是一个“借形字”,而非象形字,因为尽管的确看起来象水,有水之形,但是,象“大”一样,并非指有形的水,而是指代水的一种抽象属性,即遵循、顺应,象水会遵循和顺应河道一样的遵循和顺应。
“率”有两个读音两类义项。一个读音是“率领”之“率”,主要义项就是遵循,象水一样的遵循。这个义项就来自两侧的四点所代表的水字结构。“率领”就是让别人遵循自己。还有“率性”,即遵循本性,按本性去生活。另一个读音和义项与“律”同,现在“律”、“法”连用,被看成是同义词。譬如“圆周率”、“进化率”等。
在甲骨字形中,“率”为四点中间一个“糸”。“糸”为绳子的象形,但也是一个“借形字”,而非象形字,指的是绳子的契约内涵,即指代约定、公约。其实“约”字本身也来自绳子,也有绳子的义项。因此,“率”的字形含义就是遵循约定、契约。“率”的“律”的义项,就来自由“糸”所指代的绳子结构。
其实,“绳”字本身也有“率”、“法”的义项,即“准绳”、“绳之以法”之“绳”。
结绳和书契是上古中国的两种契约形态,也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和原始的契约形态,为契约之源和契约之祖。契约的起源在结绳,而结绳的起源则在中国。现代人每每说中国人没有契约传统,契约是欧美的传统,却无视或无知于这些基本历史事实。
《周易 系辞》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这是在说,中国的上古社会是一个“结绳之治”、“书契之治”的社会。“结绳”和“书契”之所以能够治理社会,因为它们都是契约,是一种安排和协调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工具。“结绳之治”、“书契之治”可以合成“契约之治”。
也就是说,中国的上古社会是一个“契约社会”,以结绳和书契为形态的契约在调节社会关系,形成社会秩序中发挥着主体作用。
“契约社会”在中国是什么时候消失的呢?答案是春秋战国时期。孔子之所以痛斥春秋时期为“礼崩乐坏”,就是痛惜契约社会、契约秩序的被破坏。“礼乐”的实质是契约,以结绳和书契为载体和形态的契约。“礼崩乐坏”就是结绳和书契的消失,至少是边缘化。
“礼崩乐坏”是整个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断裂,没有之一。相对“礼崩乐坏”近代欧美所带来的冲击根本不叫事。“礼崩乐坏”被中国历史一刀砍为两断,之前是契约社会,之后是大政府社会。
在文字领域也发生了礼崩乐坏式的断裂,春秋战国期间中国的文字也发生了断裂式变化。之前的文字,是一种“借形”的义理文字,而之后的文字却变成了“象形”的语言性文字。而且,所借的形,主要是契约之形,即结绳和书契之形,在这个的意义上,那时的汉字也可叫“契约文字”。
对结绳和书契这两种形态的契约来说,结绳和书契之形实质上也是一种符号,尽管结绳和书契物理上是具体的三维的,但也是属于符号的范畴,承载着契约双方的共识性意见。共识就是“公”,“公”就是“理”,就是“道”。
事实上“符”这个字,本身就来自书契,是战国之后对书契的一种称呼。《说文》:“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显然“符”所指代的就是书契,当然也是一种书契的新形态。汉朝的“符”上已经开始书写文字了。春秋前的书契上是没有文字的。
《史记》中有信陵君窃符救赵,这个“符”是兵符,即应用在军事领域中的书契、契约。当然此时的书契也是一种变形版,材质一般是贵重的玉,或者金属,而非此前的木头或竹子。
由于结绳和书契本身就是“符”、“符号”,在汉字起源的初期,于是就大量借用具备契约之形的契约符号,去指代义理、道。但是,经过春秋战国的断裂之后,不经契约社会消失了,人们对契约时代很多记忆也消失了,汉字产生的契约背景被人遗忘了,汉字的主要来源是对契约符号的借用这一点也被遗忘了。至少到许慎写《说文解字》时已经如此了。
许慎认为,汉字的造字基础是象形,他对汉字字形中所存在的大量契约符号也基本毫无知觉,仅留下点点滴滴的模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