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p2p现在咋样了 (国外p2p理财平台有哪些)

P2P属于舶来品,从2005年在英国诞生至今只有短短11年的历史,在漫长的金融史上,P2P可谓是非常年轻的一员。作为对传统金融行业的一种创新性的有效补充,P2P行业在欧美等国家同样经历了异军突起的疯长阶段。

如今,国外P2P网贷行业已不再像原来那么激进,正在“理性回归”。更多平台将注意力转向盈利能力而不是规模,并考虑如何与现有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努力融入到整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当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诞生到走红

P2P这一概念从最开始就伴随着“平等”、“普惠”的涵义。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peer的英文含义中有“地位对等的人”之意,而“peer to peer”最早是指分布式对等计算。

如果从普惠金融和小额借贷的角度追溯,就不得不提到享誉全球的“小额信贷之父”、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穆罕默德·尤努斯。

1976年,尤努斯在一次乡村调查中把27美元借给了42位贫困村民,以支付他们用以制作竹凳的微薄成本,免受利贷的盘剥,并由此开启了他的小额*款贷**之路。1979年,他在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内部创立了格莱珉分行,开始为贫困的孟加拉妇女提供小额*款贷**业务。

这种开创性的做法使得小额信*开贷**始风靡全球。之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P2P网络借贷的雏形逐渐浮出了水面。

2005年3月,由英国人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四位年轻人共同创造的Zopa(“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的缩写,译为“可达成协议的空间”)在伦敦横空出世,这便是全球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首家P2P平台的问世可以说迎合了当时金融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匹配。作为老牌国际金融中心,英国金融人才济济,再加上政府的激励引导措施酿造了英国的金融创新意识与文化。Zopa创始人理查德·杜瓦充分挖掘了借贷市场中潜在的商机,他希望创造一种“另类的金融”,通过一种自由的方式,让已经厌倦大银行僵化体制的消费者在使用资金时拥有更大的话语权。

由于P2P这一新兴的信贷服务模式补足了传统金融机构对个人或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不完善短板,很快,P2P业务规模和交易量便犹如破竹之势不断拓展。如今Zopa的业务已扩至意大利、美国和日本,自创立以来已经撮合了超过10亿英镑的网络借贷。

随着P2P规模不断扩张和快速增长,越来越多身处网络时代的大众开始接受并参与这一借贷活动。数据统计,2015年英国P2P网络借贷总额达到27亿英镑,占全部替代金融总额的86%。根据英国P2P金融协会(P2PFA)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16年二季度末,英国通过P2P网络借贷发放的个人和商业*款贷**达58亿英镑,放款人总数达到15万人,比2014年末新增5万人;借款人总数则达到33.2万人,比2014年末新增20万人。

P2P发源于英国,走红于美国。美国拥有全球最活跃的创业市场,其P2P市场虽然起步比英国晚,但是现如今发展规模比英国大,各种P2P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2005年,美国第一家非盈利性P2P平台Kiva成立;2006年,Prosper成立;2007年,LendingClub成立。经过十年的衍变和发展,如今Prosper和LendingClub已成为美国P2P公司的双寡头。

Lending Club目前是全球最大的P2P借贷平台,它原本是Facebook上的一个应用,于2007年8月获得A轮融资后正式上线,2014年12月12日,成功登陆纽约证券交易所,成为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其IPO价格为15美元,上市首日行情火爆,涨幅高达56.2%,收于23.43美元,当日市值达到85亿美元,以漂亮的成绩单完成了首秀。六天之后股价一直上升,市值轻松突破百亿,可谓是P2P圈内的重量级平台。

然而,今年5月,Lending Club将董事长兼CEO兼创始人雷诺·拉普兰赫逐出公司,原因是其此前向一名投资者发放2200万美元规模的优先级*款贷**,违反了公司的行业原则以及监管原则。而LendingClub的股价也因此应声下跌,市值较最高值时下跌近80%。

Lending Club从行业标杆到跌落神坛,给美国其他P2P机构甚至全球P2P行业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美国财政部随即发布针对网络借贷行业监管的白皮书,白皮书警告了P2P网络借贷行业面临的几大风险,指出未来行业的监管方向和思路。

虽然P2P网络借贷平台背后还潜伏着一些普遍性风险,有待监管与完善。但总体来看,在英美等发达国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技术与规模已相对成熟,并始终在相对规范的轨道上向前迈进。

孕育中创新

国外特别是英美国家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在少数,但市场占有量主要集中在少数几家P2P公司。例如,在英国,P2PFA的8家成员占据了英国P2P网络借贷市场的主要份额,特别是Zopa、Funding Circle和RateSetter三家平台占比较高。在美国,Prosper和LendingClub两家公司的*款贷**交易量占据了美国个人借贷市场的90%以上。

在层出不迭的互联网金融新业态中,这些P2P“大咖”们之所以能够站稳脚跟,并且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价值,离不开孕育过程中在运营模式、定价机制、产品服务等方方面面的革新。

一是创新产品形式,注重市场细分。P2P网络借贷最初主要以满足借款人信用卡透支还款和个人债务重组融资需求为目的,比如,Lending Club80%以上的借款用途都是再融资(Refinancing)和偿还信用卡债务(Credit CardPayoff)。随着产品形式的不断多样化,目前P2P已经拓展到个人*款贷**(购买汽车等交通工具、房屋改善等)、中小企业*款贷**(扩张资本、补充营运资本、购买资产等)、专业*款贷**(票据融资、房地产抵押*款贷**等)等诸多领域。

另外,许多国外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在产品设置上注重市场细分。例如Zopa主要以服务个人消费*款贷**为主,Funding Circle以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为定位,另有一些平台机构专注于在线企业票据融资(类似于传统的票据保理或票据贴现业务)、产业链融资、住宅地产投资、医疗*款贷**、学校*款贷**等。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分析,融资需求走向行业化,有利于资产端的风险控制。平台聚焦某一类信贷产品,可以用更专业的服务帮助借贷双方识别、防范风险。

二是创新利率形成方式。利率也是P2P平台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值得注意的是,国外平台采取的并不是一浮到顶的固定利率。一些平台最初尝试使用*款贷**拍卖系统,即采取类似拍卖的步骤进行竞拍。具体来说,放款者先转一笔钱到平台存放,然后可以采用提问等方式了解借款者的现金流等实际状况,决定标的最低利率和放款金额。竞拍结束后,平台将一群最低利率的出借人组合成一个简单的*款贷**交给借款人。比如,Prosper采用的是双盲(doubleblind)拍卖体系,初衷就是希望为借款人提供一种成本最低的*款贷**方式。

之后,Prosper的*款贷**利率确定从竞价拍卖模式转变为信用定级模式,其利率制定主要考量四个因素:投资人的信用评级、投资人的*款贷**期限、经济环境和竞争形势。相类似的,LendingClub结合不同借款人的信用评分、信用记录和债务收入比等指标,确定单笔业务的授信额度和利率水平。

三是创新金融撮合方式。国外的P2P平台特别注重信息撮合,Prosper的创始人就是受到了Facebook的启发,将社交网络的概念引入到消费者处理资金的过程中。在Prosper平台上,用户可以组成群组。群组在满足*款贷**需求、辨别*款贷**人身份、保证借款人及时还款中有着重要作用。通过引入群组的概念,在大量直接金融中介形成过程中,创造了一种新的金融撮合方式。LendingClub则直接在Facebook上线,其创始人也坚信,如果在拥有相同特质的消费者之间进行借贷,违约风险和*款贷**利率都可以降低。

但需要注意的是,近些年来由于机构投资者的介入,社交网络群组的概念正在慢慢淡化。原因是机构投资者通常投资那些有高信用积分的借款人,而较少关注借款人其它方面的特征,这就削弱了群组联系的必要性。这一特点也让P2P平台开始打破过去的边界,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来调整策略,推出新产品和新服务,而不再追求所谓的概念。

四是借助“外力”创新合作方式。“联姻”传统金融机构也是国外P2P网贷企业的一大特点,双方的合作点是P2P公司的技术优势与传统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和客户资源。例如,美国摩根大通通过与On Deck合作,借助其网贷企业的技术,缩短小企业*款贷**客户的*款贷**流程。

现如今,P2P公司与银行合作已成为互利的生意。Prosper与WIB(美国西部独立银行协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与WIB成员银行有交易涉及的160家美国西部州的独立银行和社区银行可以通过Prosper平台开展原来不涉及的消费借贷业务。而Prosper现有的资源也可以为WIB会员银行提供更多优质的*抵押无**消费*款贷**产品,更重要的是,这些产品提供的回报相当有吸引力。

随着P2P网贷平台的成熟,传统的金融机构和华尔街也显示出强大的兴趣,纷纷加入这些公司的董事会。P2P平台对*款贷**人的信用要求也更加严格,*款贷**人如果无法从银行*款贷**,平台也会拒绝他们。一些金融分析家不禁感叹,真正的个人之间的*款贷**已经日渐消亡,P2P网贷平台已经成了传统金融机构深挖*款贷**市场的高科技、高效率途径。

立身之本

虽然国外也有平台停止经营的情况出现,但平台卷款跑路的事件却极少发生,其坏账率也维持在较低水平。如Zopa平台2014年和2015年的实际坏账率为1.46%和1.15%,对应的投资者年化收益率约6%。究其原因,国外完善的征信体制和平台各具特色的风险控制机制,是国外P2P行业保持良性发展的“立身之本”。

国外平台拥有良好盈利能力的原因离不开完善的征信制度。在欧美等国,P2P信贷机构很普遍,因为其个人信用体系透明度高。在美国,P2P平台在整个交易流程中仅作为一个信息中介而存在,投资者主要依据借款方的FICO信用评级分数对投资者进行信用评估,平台对投资活动不进行担保。通常情况下,*款贷**人需要最低信用评分达到660分,*款贷**申请才会被采纳;若达到780分以上,*款贷**则能享受最为优惠的利率。也正是有了信用评分体系,才有助于平台区分各种风险及衡量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意愿。

在国外,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为P2P平台的*款贷**审核提供了十分可靠的数据和信息,使P2P平台在较短时间内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例如美国Equifax、Experian和TransUnion三家征信公司和1000多家地方信用局,收集了逾1.7亿消费者的信用记录,这些信用记录包括社会安全号、姓名、家庭住址、工作经历、个人*款贷**限额、还款历史记录、涉及个人的破产公告等个人信息、信用历史、公开记录、查询请求等方面的所有详细信息。

正是基于这样良好的征信环境,国外P2P网络借贷平台才可以建立起严格有效的评级和风控体系。

国外P2P平台的信用评级主要体现在:第三方专业评级机构参与P2P网络借贷企业评级、网络企业利用大量社交信息通过建立评级模型对*款贷**人进行评级,以及建立P2P网络借贷行业指数评级系统三方面。

就Lending Club而言,其对借贷人有非常严格的标准:借贷人最低的信用级别FICO评分要在660之上,负债收入比低于40%(不包括房贷),至少有3年的信用历史等等。据Lending Club财报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底,只有10%的*款贷**申请被批准,约90%的*款贷**申请被拒绝。

依据借贷人提供的信息、信用数据、*款贷**期限和额度,Lending Club利用大数据金融的手段建立了一套自己的系统给借贷人评分,从A1到G5,共有35个评级,随着业务的快速开展,数据积累量提升,它自身的风险控制体系也不断完善。

英国P2P平台的风险控制措施也十分丰富,Zopa倡导分散投资,为了保证安全,平台对客户实行实名认证、考察信用评级、强制借款人每月还款,并且把每个出借人的资金平均发放给50个借款人,即所谓的“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另外,平台同时将其从借款人处收取的一部分费用存入安全基金,当借款人出现逾期达到4个月后,由安全基金为放款人代偿本金和利息。

“无死角”的监管

国外金融监管体系健全,P2P在早期成长过程中,监管便给予重视并及早介入,立下规范。正因为如此,国外P2P借贷行业能够保持很高的活跃度却没有乱象丛生。

协会行业自律是英国P2P行业监管的一大特色。英国P2PFA作为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着实质性的监管任务,其监管重点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消费者损失和欺诈事件的发生。2014年6月,P2PFA还出台了违约率计算标准,对不良*款贷**、资本损失或违约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违约状况的月底报告制度,协会会员按照这些标准计算自己平台*款贷**的违约率并对公众公开。

另外,英国和美国都将P2P置于证券化模式的监管之下。英国金融服务局认为,P2P网络借贷属于证券业务类型,P2P网络借贷平台则被界定为证券经纪商,需要到金融服务局注册登记。

在美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受到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主的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其复杂的透明化披露手续、高额的保障金、巨额的注册成本、繁琐的流程,都是P2P行业难以逾越的屏障。例如,SEC要求P2P网络借贷平台对所发行的收益权凭证和对应的借款信息做全面的披露,并且信息变更需要进行动态披露,从而形成一种“持续的信息公开披露机制”。

另外,SEC的注册要求设立了很高的市场准入门槛,新参与者必须符合这些标准才能合法地进入P2P市场。在接受SEC监管之后,P2P网络借贷平台每天需向SEC至少提交一次报告。

如此快速高效的信息掌握,也保证了美国P2P监管的及时跟进。如前文所述,美国Lending Club事件发生后,美国财政部很快发布了首份官方《网贷行业白皮书》。据了解,参与制定此份白皮书的机构包括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美国货币监管署(OCC)、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等,甚至还有美联储的代表,其跨部门合作范围可谓极广。

此份官方白皮书肯定了使用数字建模技术来审贷是一种创新,但也有着风险;确认P2P行业给实体经济带来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强调新的信用审核模型和运营策略仍未经过测试;P2P*款贷**的二级市场仍处在未发展的状态等等。美财政部同样也对网络借贷行业提出了相对应的一些建议,如建议对小企业借款人提供更强健的保护,并提供有效监管;建议进一步完善借款人体验和优化后台运作;建议提高投资人与借款人之间的透明度;通过开放政府持有的数据,为行业提供更广泛、可获得的、安全的信贷资源。

除了行业监管和政策制定之外,美国关于P2P监管的法律架构也让投机者无可乘之机。据不完全统计,这一监管架构涵盖了美国的几十项法律、法案和法规。

与此同时,政府“无死角”的监管加重了P2P平台的合规成本,使得大部分P2P潜在进入者难以踏入该行业,美国的P2P网络借贷市场也变得尤为集中。业内也有质疑认为美国以证券化监管为主导的P2P借贷监管模式存在监管过度的意味,不利于行业竞争。

可见,对于P2P这项新兴的金融业态,如何既保证行业活力,又实施有效规范,如何做到鼓励创新和加强引导并重,依然是各国政府需要继续思考的课题。

国外p2p合法吗,欧美p2p市场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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