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血卖**记》是余华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写于1995年,讲述的是一个小城丝厂送茧工人许三观一生中十二次*血卖**的经历。这个故事还被韩国改编成电影《许三观》。
第一次,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好”。许三观的爷爷、四叔认为“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结实”甚至“娶不到老婆”。他恰好碰到乡下来*血卖**的根龙、阿方,和他们一起到李血头那里卖了400毫升的血,赚得了35块钱并用这笔钱取了媳妇许玉兰。
第二次,是为了赔偿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许一乐替弟弟出头,用石头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为了医药费搬空了他的家,迫不得已去医院*血卖**赔偿。许一乐是许玉兰和何小勇出轨的产物,为他出轨埋下了伏笔 。
第三次,是他为了报复许玉兰。林芬芳摔断了腿,许三观在探望她的时候出了轨,还给林芬芳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出了这次轨以后,他觉得和许玉兰扯平了。
第四次,是为了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许三观一家人只能天天吃玉米粥度日,甚至在许三观生日时,全家也只能听他“口述美食”来自我满足,生日后第二天就去卖了血。
第五次,是为了一乐、二乐的健康和前程。许三观虽然狠下心硬赶一乐回乡,但他偷偷地去医院卖了血,给了一乐30块钱,要一乐和二乐买些好吃的,补补身体,逢年过节给生产队长送
第六次,是为了讨好队长好让二乐抽调回城。家里只剩下了两元钱,为了儿子虚幻的前程,只隔了一个月,许三观透支着自己的生命,卖了400毫升血,还被疯狂灌了酒。
狂灌了酒。
第七次到第十一次,是为了给一乐筹医药费。一乐得了很严重的肝炎,需要到上海的大医院治疗,走投无路的许三观在李血头处卖了第七次血,并听从李血头的建议,在去上海
第十二次,是为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走在街上,突然之间又想着要吃炒猪肝、要喝二两黄酒了,然后他又想到医院去*血卖**。
他又想到医院去*血卖**。
从这本书里,我读到了真实的人性。许三观第一次*血卖**时不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爷爷和四叔;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他不愿意用*血卖**钱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为了心里平衡,他和林芬芳出轨……但是,我也看到了人性光辉的一面。何小勇因车祸在医院昏迷不醒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何小勇以前对不起我们,这是以前的事了,我们就不要再记在心里了,现在何小勇性命难保,救命要紧。怎么说何小勇也是个人,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再说他也是你的亲爹,你就看在他是你亲爹的份上,爬到他家的屋顶上去喊几声吧……“在许三观为筹钱救一乐的时候,他对来顺、来喜兄弟这样讲:“我连着*血卖**是没有办法,我儿子在上海的医院里,病得很重,我要筹足了钱给他送去,要是没钱,医生就会不给我儿子打针吃药。”在许三观得知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的时候,他哭着对三个儿子说:“以后家里要是再遇上灾祸,我怎么办啊?”一个男人的善良、责任和爱,感人至深。
“有些人,光是活着,就已经拼尽全力了”,想起了远方的父母,以前为了供我读书,在建筑工地干繁重的体力活,生病了也舍不得去医院,一年到头也舍不得给买件新衣服……身在异乡,我会好好工作、照顾好自己,不给你们丢脸,让你们少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