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年3月24日实施)
2022年被列为疫情 中高风险地区 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东莞市、中山市按所在的镇和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 国有房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 非国有房屋 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0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年3月24日实施)
2022年被列为疫情 中高风险地区 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 国有房屋 ,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律师提示
根据上述通知, 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 ,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 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 ,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文章来源:广东智领律师事务所